1、ICS65.020.20 B66 备案号:34024-2012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2119-2012 樱叶加工技术规程 Sakura leaf process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2-05-08 发布 2012-08-08 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2/T 2119-2012 前 言 樱叶是樱树的叶片,具有清香和除臭的功能,目前该产品全部出口日本。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扬州市农林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扬州市维扬区甘泉华实特种林食品经济合作
2、社、扬州市标准化协会。本标准起草人:王明清、王龙宝、周云。DB32/T 2119-2012 1 樱叶加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樱叶加工技术规程的加工条件、加工技术和质量管理。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樱叶的加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17 白砂糖 GB 1895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
3、复合、挤出复合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3 加工条件 3.1 加工厂 3.1.1 樱叶加工厂所处的大气环境应不低于 GB 30951996 中规定的三级要求。3.1.2 食品加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3.1.3 加工厂宜建在樱树园中心或附近安全地带,兼顾交通、生活、通讯的便利。3.1.4 根据加工要求布局厂房和设备。加工区应与生活区和办公区隔离,无关人员不应进入生产区。3.1.5 加工厂环境应整洁、干净、无异味。道路应铺设硬质路面,排水系统通畅,厂区环境需绿化。3.1.6 应有与加工产品、数量相应的加工、包装厂房、场地,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 8 倍,地面要硬
4、实、平整、光滑,墙壁应清洁。加工和包装场地应全面消毒。3.1.7 加工厂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成品和半成品的仓库或场所。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放置,不得混放,樱叶仓库应具有密闭、防潮功能。3.1.8 加工车间应采光良好,灯光明亮。3.1.9 加工厂内不应堆放生产资料和杂物。3.1.10 加工厂应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配有相应的更衣盥洗、照明、防蝇、防鼠、防蟑螂、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厕所有化粪池。3.2 加工设备 3.2.1 加工设备为腌制器皿、杀菌用锅炉、真空包装机等。DB32/T 2119-2012 2 3.2.2 不应使用铅及铅锑合金、铅青铜、锰黄铜、铅黄铜、铸铝
5、及铝合金材料制造接触樱叶的加工零部件。3.2.3 设备要进行定期保养和清洁,符合卫生标准。3.3 加工人员 3.3.1 加工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生产培训,掌握加工技术和操作技能。3.3.2 加工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度均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3.3.3 加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进入工作场所应洗手、更衣、换鞋、带帽,经消毒池进入加工间,离开车间时应换下工作衣、帽、鞋,存放在更衣室内。加工、包装场所不宜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在加工和包装场所用餐和进食食品。加工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进入车间。3.3.4 包装、精加工车间工作人员需戴口罩上岗。4 加
6、工技术 4.1 樱叶规格及允差 樱叶长度、宽度分为M级、Ms级、S级、Ss级,其规格尺寸详见表1。表1 等级 长度(L)cm 宽度(W)cm 包装单元 每扎允差%Ss 11 L12 5.5W6.0 选叶叠叶 50 张为一扎 15 S 12 L13 6.0W6.5 Ms 13L14 6.5W7.0 M 14L15 7.0W7.5 4.2 加工过程及要求 4.2.1 鲜叶应去除毛发、虫及虫卵等杂质后,经清洗、选叶叠叶、盐腌制、再清洗、再盐腌制、真空包装、灭菌(糖腌制樱叶)而制成樱叶。其中清洗为流水清洗;盐腌制时间不低于 30 天,再盐腌制时间不低于 7 天。4.2.2 糖腌制樱叶将再盐腌制的樱叶用
7、清水浸泡 24h、脱盐,樱叶与水重量比为 1:10,再用糖汁浸泡24h 后真空包装、灭菌,灭菌温度 85,灭菌时间 15min。4.2.3 清洗所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4.2.4 腌制用盐应符合 GB 5461 的要求。4.2.5 腌制用糖应符合 GB 317 的要求。4.2.6 腌制添加的明矾应符合 GB 1895 的要求。4.3 包装 4.3.1 真空包装袋应符合 GB/T 10004 的要求。4.3.2 包装好的成品应存放于阴凉处,防止阳光直射而变味变质。4.3.3 按客户要求包装,不得有混乱规格和缺数量的现象发生。DB32/T 2119-2012 3 4.4 废物处理 樱叶加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及废水应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5 质量管理 5.1 原辅料控制 5.1.1 鲜叶采摘后,应不超过 24h 进行加工,并不得混乱规格和缺数量。5.1.2 鲜叶加工辅料应有质量及卫生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5.2 过程控制 5.2.1 半成品或成品发生霉味、产生异味予以销毁。5.2.2 发现规格串级和数量缺少的,应及时返工。5.3 文件控制 5.3.1 按产品的级别、生产时间进行标识,防止混淆、差错。5.3.2 按生产加工过程进行质量检验,做好记录,并签发质量合格证。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