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 B47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0192016 代替 DB33/T 217.4-2007、DB33/T 217.5-2007、DB33/T 217.6-2007、DB33/T 217.7-2007 蚕种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ilkworm eggs production 2016-12-31 发布 2017-01-31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20192016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蚕种繁育.2 5 冷藏.16 6
2、 浸酸.18 7 催青.2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盐酸的生物鉴定及配制方法.24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蚕卵解剖方法及胚胎识别.25 DB33/T 2019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3/T 217.4-2007桑蚕种 第4部分:桑蚕种繁育技术规程、DB33/T 217.5-2007桑蚕种 第5部分:桑蚕种冷藏保护技术规程、DB33/T 217.6-2007桑蚕种 第6部分:桑蚕种浸酸技术规程、DB33/T 217.7-2007 桑蚕种 第7部分:桑蚕种催青技术规程。本标准与DB33/T 217.4-2007、DB33/T 2
3、17.5-2007、DB33/T 217.6-2007、DB33/T 217.7-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原种生产桑园配备要求,调整了一代杂交种生产桑园配备要求(见 4.6.1.2),原标准春期每饲养 1000g 蚁量,配专用桑园 10 hm2;简化了桑园施肥要求(见 4.6.2.1.1)、病虫防治要求(见 4.6.4);调整了桑叶浸渍消毒技术规范(见 4.8.4),原标准 3 龄以后用 0.3%0.4%有效氯浓度的漂白粉或消特灵对桑叶进行浸渍消毒,浸渍时间为 20min;调整了蛾盒处理要求(见 4.7.5.7),原标准在袋蛾 3d 后,方可日晒或用 70以下温度烘
4、干;增加了滞育卵冷藏技术(见 5.3.2.3);增加了原种催青技术要求(见 7);增加了高密度催青设备及操作技术要求(见 7.1、7.3)。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省种植业管理局、浙江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湖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海宁市蚕桑技术服务站、桐乡市蚕业有限公司、绍兴市大禹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谷利群、周金钱、陈阜新、徐杰、何恩洁、吴怀民、戴建忠、李有江、赵根松、董久鸣、孟正乐。本标准代替了DB33/T 217.4-2007、DB33/T 217.5-2007、DB33/T 21
5、7.6-2007、DB33/T 217.7-2007。DB33/T 217.4-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T 217.3-1998、DB33/T 217.3-2002、DB33/T 217.4-2007;DB33/T 217.5-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T 217.5-2007;DB33/T 217.6-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T 217.6-2007;DB33/T 217.7-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T 315-2001。DB33/T 20192016 1 蚕种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蚕种生产的术语和定义,以及蚕种的繁
6、育、冷藏、浸酸和催青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蚕种生产与蚕种质量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Y/T 1026 养蚕用药技术规程 NY/T 1027 桑园用药技术规程 DB33/T 217 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 DB33/T 990 雄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DB33/T 21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蚕种保护 silkworm eggs preservation 在蚕卵产下后至入库冷藏期间,将越年蚕种置于适宜
7、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下,使蚕卵生理过程保持在正常状态。3.2 滞育卵 diapause egg 蚕卵产下后逐步进入发育停滞阶段,即使在适合胚胎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下,也不能继续发育孵化的蚕卵。3.3 冷藏 cold storage 通过一定的低温保护,解除滞育卵的滞育或抑制活性卵的发育,使胚胎整齐发育,蚕种能按预定日期出库的过程。3.4 浸酸 acid treatment DB33/T 20192016 2 蚕卵经盐酸处理,促使胚胎活化的过程。蚕卵产出后在 20 h 内浸酸的,称为即时浸酸;蚕卵产出后先冷藏再浸酸的,称为冷藏浸酸。3.5 比重 gravity separation 用一定浓度的
8、盐水(Nacl)淘汰不良卵的过程。3.6 催青 incubation 将解除滞育的蚕卵,保护在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线、空气等环境条件下,使胚胎整齐发育至孵化。3.7 起点胚胎 incubation beginning embyro 开始加温催青的胚胎,一般指丙2胚胎。4 蚕种繁育 4.1 适用品种 以下规定适用于雄蚕种以外的蚕品种繁育,雄蚕种繁育按 DB33/T 990 规定。4.2 繁育制度 蚕种繁育实行三级繁育、四级制种制度。即饲养原原母种制原原种并择优留原原母种,饲养原原种制原种,饲养原种制一代杂交种。4.3 饲育形式 4.3.1 原原母种 采用单蛾区育,每 1 蛾蚁量为 1 饲育区,饲
9、育量应不少于 15 蛾区,制种前不并区。4.3.2 原原种 采用蛾区蚁量育,每饲育区为 2 g4 g 蚁量。4.3.3 原种 采用分区蚁量育,每饲育区蚁量不超过 50 g;3 龄后,经预知检查未检出微粒子病的可并区。4.4 制种方式 4.4.1 原原母种、原原种 实行同品种同品系异蛾区交配制种。每蛾单独产卵,制成 14 个卵圈为 1 张的框制种。4.4.2 原种 实行同品种异品系(或异饲育区)交配制种,多元杂交的原种按规定的组合交配。每蛾单独产卵,DB33/T 20192016 3 制成 28 个卵圈为 1 张的框制种。以生产条件相似的若干饲育区所制的蚕种作为制种批,一个制种批的毛种数量应不超
10、过 2 000 张。4.4.3 一代杂交种 按规定的杂交组合进行异品种交配。以同一杂交组合(正交或反交)条件相似的若干饲育区或农户为单位所制的蚕种作为制种批,一个制种批的毛种数量应不超过 10 000 张。制种批内可按制种日分段,原蚕区也可按制种户分段。经母蛾微粒子病检疫合格的制种批,不能合并或拆分。4.5 质量预控 4.5.1 要求 在蚕种生产过程中,选除不符合品种固有性状及不良的卵、蚕、茧、蛹、蛾;淘汰补正及预知检查中带有微粒子病的饲育区。4.5.2 种茧质量要求 各级种茧质量要求,见表 1、表 2、表 3。表 1 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质量要求 项目 熟蚕虫蛹生命率(%)茧层量(g)茧层率
11、(%)多 丝 量 品 种 春 制 中系 88 0.40 22.5 日系 86 0.35 22.5 秋 制 中系 84 0.33 22.0 日系 82 0.30 22.0 中 丝 量 品 种 春 制 中系 90 0.32 20.0 日系 88 0.30 19.0 秋 制 中系 86 0.26 19.5 日系 84 0.24 18.5 注1:原原母种留种蛾区全茧量区间开差应控制在 0.1 g 以内;区内个体开差应控制在 0.2 g 以内。茧层量蛾区内个体选择标准应控制在当期留种区的全茧量平均值乘以茧层率要求所得的值以上;注2:原原种留种蛾区全茧量区间开差应控制在 0.2 g 以内;区内个体开差应控
12、制在 0.3 g 以内。表 2 原种种茧质量要求 项目 克蚁收茧量(g)死笼率(%)茧层量(g)茧层率(%)多 丝 量 品 种 春 制 中系 2800 10 0.40 22.5 日系 2600 10 0.35 22.5 秋 制 中系 1800 13 0.33 22.0 日系 1600 13 0.30 22.0 DB33/T 20192016 4 表 2 原种种茧质量要求(续)项目 克蚁收茧量(g)死笼率(%)茧层量(g)茧层率(%)中 丝 量 品 种 春 制 中系 3000 8 0.32 20.0 日系 2800 8 0.30 19.0 秋 制 中系 2200 10 0.26 19.5 日系
13、2000 10 0.24 18.5 表 3 一代杂交种种茧质量要求 项目 死笼率(%)春制 12 秋制 15 4.5.3 补正及预知检查 以饲育区为单位,对收蚁后的残蚁、死卵进行微粒子病补正检查;对各龄迟眠蚕、不良蛹、不良蛾等进行微粒子病预知检查;及时淘汰带有微粒子病的饲育区。4.5.4 淘汰不良饲育区及个体 做好品种、品系之间饲养、制种时的隔离工作,防止品种、品系混杂,及时淘汰性状不良的饲育区或个体。4.5.5 淘汰不健康饲育区 因发育明显不齐、暴发蚕病、中毒等导致蚕健康度严重下降而产生大批淘汰蚕、种茧的,应严格控制制种。凡淘汰率达到 40%以上的饲育区,不能制种。4.5.6 种茧选除 原原
14、母种、原原种种茧,蛾区选除率应不低于 28%,蛾区内个体选除率应不低于 25%;选茧后良茧率达到 100%的,方可制种。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选除率超过 60的蛾区不能留种。原种种茧个体选除率应不少于总收茧量的 5%,选茧后良茧率在 90%以上的,方可制种。4.5.7 特殊种茧处理 3 眠蚕、5 眠蚕的茧可计入收茧量,但不能制种;双宫茧不能制原种及以上各级蚕种。4.6 桑园 4.6.1 基本要求 4.6.1.1 园地 选择地势平整,土质肥沃,土层深厚,土壤 pH 值呈微酸性或中性,能排能灌,氟化物、硫化物等有害气体和农药污染较少的环境。DB33/T 20192016 5 4.6.1.2 桑园面积
15、 1 期生产原种 10 000 张,应配桑园 8 hm2以上,并配 15%20%的小蚕专用桑园;1 期生产一代杂交种 10 000 张,应配桑园 5 hm2以上。4.6.1.3 桑品种 选择适应当地条件的优良桑品种,应早、中、晚生桑适量搭配。4.6.1.4 群体结构 以每667 栽桑不超过1 000株,中杆偏低养成,留有效条7 000条8 000条。4.6.2 桑园管理 4.6.2.1 桑园施肥 氮、磷、钾配合施用。全年每667 纯氮施用量不少于35,氮、磷、钾以5:3:4为宜,提倡测土配方。桑园施肥方法,见表4。表 4 桑园施肥方法 施肥时期 占全年施肥量(%)肥料种类 施肥时期 春肥 25
16、 氮、磷为主,配施钾肥 清明前 夏肥 45 氮肥为主,配施钾肥 第 1 次夏伐后,第 2 次疏芽后 秋肥 10 氮肥 8 月上中旬 冬肥 20 有机肥为主 桑树休眠至土壤封冻前 4.6.2.2 摘芯 春蚕期根据天气情况、用叶时期,分期分批进行。一般在 5 龄用叶前 12 d 结束,摘去一芯一叶。4.6.2.3 伐条、疏芽、剪梢 4.6.2.3.1 伐条 以夏伐为主,在春叶采后 7 d 内结束,也可结合春叶利用剪伐。春伐按树型养成或用叶需要,在 2月底前结束。4.6.2.3.2 疏芽 当夏伐桑新梢长到 15 cm20 cm 时,进行第 1 次疏芽;新梢长到 30 cm 时,进行第 2 次疏芽。疏芽应去弱留强,留枝分布均匀。4.6.2.3.3 剪稍 在冬季落叶后进行,剪去枝条长度的 30%50%,或平顶剪梢。4.6.3 桑叶收获 4.6.3.1 采叶时间 根据用叶要求适时采摘。应避免在高温烈日下采叶。DB33/T 20192016 6 4.6.3.2 采养结合 采叶应注意采养结合。7 月下旬8 月上旬摘除枝条下部 1/3 桑叶,或作早秋蚕饲养用叶。晚秋蚕期结束后至少留梢部 3 片4 片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