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 C 5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241.4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 4 部分:农贸市场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4:Marke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20-02-28 发布 2020-02-29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T 2241.42020 I 前 言 DB33/T 224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分为10个部分:第 1 部分:公共场所;第 2 部分:学校;第 3 部分:医疗机构
2、;第 4 部分:农贸市场;第 5 部分:工业企业;第 6 部分:社区;第 7 部分:餐饮服务提供者;第 8 部分:公共厕所;第 9 部分:养老机构;第 10 部分:防控人员。本部分为DB33/T 2241的第4部分。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市场协会、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吉县人民政府、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古荡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桢、奚经龙、陈直平、仝国栋、陈恩富、应珊婷、龚震宇、姚晗珺、
3、潘金仁、叶毅、韩如冰、谢鑫华、张奔、宋波、舒建明、孙菊英、华歆雨、蔡明芳、金长。DB33/T 2241.42020 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 4 部分:农贸市场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和防控措施。本部分适用于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其他传染病疫情适用时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1720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GB/T 27770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
4、GB/T 2777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蚊虫 GB/T 27772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 GB/T 27773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 GB/T 33659 农贸市场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 DB33/T 592 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DB33/T 2241.8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8部分:公共厕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农贸市场 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类、蛋类、肉类、水产品、豆制品
5、、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各类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DB33/T 5922015,定义3.1 3.2 市场举办者 负责农贸市场经营及管理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3.3 DB33/T 2241.42020 2 经营者 向市场举办者承租场地、进行现货零售交易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3.4 终末消毒 新冠肺炎感染者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一次彻底消毒。4 基本要求 4.1 市场举办者应按“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制定本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农贸市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2 市场举办者应
6、根据 GB/T 21720、GB/T 33659、DB33/T 592 等相关要求,维护农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4.3 市场举办者应明确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报告人,保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必须的防疫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4.4 经营者应自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应利用疫情从事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5 防控措施 5.1 专项检查 市场举办者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活禽和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5.2 清洁消毒 5.2.1 日清洁消毒 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主要措施包括:a)经营者每日收市后,应对各自摊位进行清洁与消毒,具体步骤如下:1)清洁台面、地面、下水沟渠等;2
7、)用有效氯 250 mg/L500 mg/L 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台面、屠宰工具、砧板用具、档口地面等,作用时间 30 分钟;3)清洗消毒后的器具、台面、砧板、地面等。b)每日收市后,市场举办者应及时清运垃圾,清理动物内脏、排泄物、血液等污物,对污染区域以有效氯 1 000 mg/L 消毒液喷洒消毒;c)市场举办者负责公共厕所、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的清洁与消毒,公共厕所的清洁与消毒可参照DB33/T 2241.8 执行;每日至少对垃圾桶(箱)、垃圾投放点、垃圾集置点进行一次消毒。5.2.2 周清洁消毒 清洁与消毒并重,主要措施包括:a)经营者每周收市后,应配合市场举办者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b)在
8、每日清洁消毒的基础上,重点对清空后的喂食具、鱼池(箱)、运输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洁;DB33/T 2241.42020 3 c)对下水道、店面周边地面等进行彻底清洁,再用有效氯 1 000 mg/L 消毒液喷洒消毒,消毒剂作用 30 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5.2.3 消毒液配制 选择获得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备案的含氯消毒剂,根据环境消杀需求,按消毒剂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将消毒剂加入水中溶解、稀释,搅拌均匀,配置需要的消毒液浓度与用量。5.3 病媒生物防制 5.3.1 市场举办者承担本市场病媒生物防制主体责任,应完善市场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在下水道口安装防鼠设施,市场内及周边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毒饵站(屋)
9、,保持市场地面硬化,疏通沟渠,填平坑洼地面,堵抹墙洞地缝,下水道和沟渠面保持密闭。5.3.2 市场举办者应加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可采用购买专业有害生物防制公司服务。重点清理卫生死角,消除鼠、蝇、蚊、蜚蠊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主要措施包括:a)每日清理垃圾;b)每周巡查一次,清除各类小容器积水,检查市场内积水;c)每半个月检查一次毒饵站(屋),更换发霉变质的饵料,补充新饵料。5.3.3 加工、销售、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场所的房间应配备纱窗、纱门、风帘机、纱罩、玻璃柜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5.3.4 农贸市场病媒生物密度应符合 GB/T 27770、GB/T 27771、GB/T 27772、GB/T
10、 27773 等的规定。5.4 垃圾管理 5.4.1 加强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管理,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箱),废弃口罩按危废管理要求统一进行收集。5.4.2 垃圾投放点、垃圾集置点的设置应符合垃圾分类的有关规定,无散落和积存垃圾、无污水外流,无明显异味。5.4.3 垃圾运输车和手推式垃圾收集车等应密闭存放、运输。5.5 健康监测 5.5.1 市场举办者应与工作人员、经营者签订健康承诺书,对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工作人员、经营者,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5.5.2 市场举办者应在农贸市场进出口设置体温监测点,由专人对进入市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检查口罩佩戴情况,核验健康绿码或身份信息,出现发热、呼
11、吸道症状者不得入内,并提醒及时就医。5.6 人员防护 5.6.1 经营者和消费者应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买卖交易过程中应保持一定距离,宜采用在线收付款方式,按照“七步洗手法”(参见附录 A)勤洗手,注意手部卫生。5.6.2 清洗消毒时,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穿戴围裙、工作衣、长筒水鞋、防水长手套、口罩等;清洗消毒结束后,将围裙、工作衣、用具等用有效氯 400 mg/L 的消毒液浸泡 30 分钟,再用清水洗净晾干。5.6.3 市场举办者应加强市场的人流量监测,有效控制人流密度;加强农贸市场场所通风,最大限度地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采用机械通风。5.7 档案管理 5.7.1 做好市场工作人员和经营者
12、名录、健康监测、清洁消毒等记录。DB33/T 2241.42020 4 5.7.2 做好档案记录的保存工作,保存期限至疫情结束后 6 个月。5.8 宣传教育 5.8.1 市场举办者应通过视频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5.8.2 积极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市场工作人员、经营者和消费者对新冠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5.9 疫情应急处置 5.9.1 农贸市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应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置等工作。5.9.2 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清洁和终末消毒工作。5.9.3
13、 必要时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采取临时停业或暂时关闭等管制措施。DB33/T 2241.42020 5 A A B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七步洗手法 在流动水下,淋湿双手,取适量洗手液或肥皂,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揉搓时间不少于20秒,可参照图A.1“七步洗手法”洗手:a)洗手掌: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b)洗背侧指缝: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双手交换进行;c)洗掌侧指缝: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揉搓;d)洗指背:弯曲各手指关节,半握拳把指背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e)洗拇指: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f)洗指尖:弯曲各手指关节,把指尖合拢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g)洗手腕、手臂:揉搓手腕、手臂,双手交换进行。图A.1 “七步洗手法”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