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7.010 F01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1362018 代替DB35/11362011 包装用纸和纸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评价指南 The judge guidelines of 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product of packaging paper and paperboard 2018-09-11 发布 2018-12-11 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5/T 1136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 DB35/1136-2011 包装用纸和纸板单位产品能
2、源消耗限额指标,主要修改内容:修订包装用纸和纸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级指标,原有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分别更改为 3 级、2 级、1 级;修订包装用纸和纸板单位产品的分类和细分品种综合能耗评价指标;删除节能管理与措施章节。本标准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纸业协会、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郑宝琛、林秀英、林小琦、陈德强。DB35/T 11362018 1 包装用纸和纸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评价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工业包装用纸和纸板(不包括原生纸浆制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评价指南的技术要求、能耗限额指标、能耗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本标准
3、适用于包装用纸和纸板生产企业进行能源消耗的计算、控制和考核以及对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改扩建生产线准入的考核。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1825 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主要生产系统 main production system 以纸浆或废纸为原料(具体说明见表1),从原料经计量进入生产车间开始,到成品纸入库为止的有关工序组成的完整的工艺过程和全部装备组成的生产线。包括碎浆、纤维分离、
4、筛选、净化、磨浆、配浆、调料、贮浆、浆料流送、成型、压榨、干燥、表面施胶、扫描、压光、卷纸、复卷、切纸、选纸、检验、包装等过程,以及直接为造纸生产系统配备的辅料制备系统、真空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热风干燥系统、车间通风系统、干损纸和湿损纸回收处理系统、纸机通汽和冷凝水回收系统,白水回收系统、造纸机的高压水供给系统、纸机液(气)压系统和润滑系统等。3.2 辅助生产系统 assistance production system 为主要生产系统配置的辅助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包括锅炉、供电配电、机修电修、供水供汽、采暖、制冷、仪表和原料场、环保装置等。3.3 附属生产系统 additional pro
5、duction system 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其中包括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更衣室、中控室、中心化验室、成品检验室等。3.4 能源损耗 energy consumption 能源及耗能工质在企业内部进行贮存、转换及分配中的损耗。3.5 生活用能 civil energy consumption DB35/T 11362018 2 企业系统内的宿舍、食堂、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等直接用于生活方面的能耗。3.6 产品综合能耗 th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product 在统计
6、报告期内,企业生产包装用纸和纸板产品全过程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3.7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th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product 以单位合格品产量表示的包装用纸和纸板产品的综合能耗。4 能耗限额指标 包装用纸和纸板产品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等级指标见表 1,其中 1 级能耗最低。表 1 包装用纸和纸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等级指标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指标(kgce/t)产品名称 定量(g/m2)3 级 2 级 1 级 纸袋纸 70100
7、 485 410 370 普通瓦楞原纸 90150 370 300 220 高强瓦楞原纸、箱纸板白纸板 90360 395 320 260 涂布白纸板 200400 400 340 270 牛皮纸、条纹牛皮纸、木砂原纸等高档包装纸产品等可参照纸袋纸能耗指标执行,该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不包括制浆过程能耗,有制浆过程的,制浆能耗指标按国家标准另行计算。在造纸过程中有表面施胶或涂色或微涂等生产过程,即在干燥部需要两次干燥才能成纸的产品,能耗指标均按高强瓦楞原纸能耗指标执行。在造纸过程中,有浸渍或多次涂布等过程,即需要三次及以上干燥过程,能耗按涂布白纸板指标评价。本表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中,除纸袋纸外,均包含
8、废纸制浆能耗。在实际生产中,如果造纸企业没有废纸制浆(用商品纸浆等)的,单位能耗指标按 GB 31825 规定指标核减。注:可以一次性干燥成纸的一般包装纸和纸板(如纱管原纸、灰纸板等产品),其能耗参照普通瓦楞原纸指标执行。5 技术要求 5.1 限定值要求 现有包装用纸和纸板产品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应不大于表1中的3级能耗指标。5.2 准入值要求 新建包装用纸和纸板产品生产企业及现有企业新、改、扩建包装用纸和纸板生产线的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不大于表1中的2级能耗指标。5.3 先进值要求 现有包装用纸和纸板生产企业和新建生产企业(含新建生产线)应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达到能耗
9、限额的先进值(1 级)要求,1 级能耗最低。DB35/T 11362018 3 6 能耗统计及计算方法 6.1 统计范围 6.1.1 企业包装用纸和纸板产品能源消耗统计范围应包括生产全过程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的消耗。6.1.2 企业回收的余热,属于节约循环利用,不属于外购能源,在统计计算时,应避免和外购能源重复计算。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用能应计入能耗。企业自备热电厂时,只允许对由热电厂送入生产系统的电和汽进行统计计算。6.1.3 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耗量,能直接计入产品的,应直接计入产品,不能直接计入产品的,以及能源损失量,应按消耗比例法进行分摊。6.2 统计方法 6.2.
10、1 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消耗量应折算为标准煤计算。各种能源的热值应以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化验报告为准。没有化验报告的,可参见附录 A 折算。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均按相应能源当量值折算,折算系数参见附录 B。企业能源转换自产(自备热电厂除外)时,应按实际投入的能源实物量折算标准煤量;企业回收的余热应按热力的折算系数折算,余热发电应统一按电力的折算系数折算。6.2.2 能源消耗量的统计、换算应包括各个生产环节和系统,既不重复,又不漏计。6.3 计算方法 6.3.1 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 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应按公式(1)计算:n Ez=(ez).(1)i=1 式中:Ez企业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
11、,单位为吨标准煤(tce);ez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主要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量单位;i某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n投入的能源种类数。6.3.2 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及损耗 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及损耗应按公式(2)计算:n Ef=(ef).(2)i=1 式中:Ef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及损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ef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及损耗,单位为实物量单位。6.3.3 包装用纸和纸板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包装用纸和纸板产品综合能耗应按公式(3)计算:DB35/T 11362018 4
12、Ep4=Ez4+Ef4 .(3)式中:Ep4包装用纸和纸板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Ez4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纸产品主要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按公式(4)进行计算;Ef4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纸产品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及损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按公式(5)进行计算;n Ez4=(ez4).(4)i=1 式中:ez4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纸产品主要生产系统投入的各种能源消耗实物量,单位为实物量单位;Ef4=iEf .(5)式中:i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及损耗分摊到某种特种纸产品上的比例系数,称为间接能耗分摊系数,按公式(6)计算:i
13、=Ez4/Ez.(6)6.3.4 包装用纸和纸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包装用纸和纸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公式(7)计算:Ed4=Ep4/Mi.(7)式中:Ed4在统计报告期内某种包装用纸和纸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吨(tce/t);Mi在统计报告期内某中包装用纸和纸板产品的合格品数量,单位为吨(t)。DB35/T 11362018 5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常用能源品种折标准煤系数 表A.1给出了常用能源品种折标准煤系数。表A.1 常用能源品种折标准煤系数 能 源 折价标准煤系数及单位 品种 平均低位发热量 系数 单位 原煤 20 908 kJ/kg(5 000 kcal/kg)
14、0.714 3 kgce/kg 洗精煤 26 344 kJ/kg(6 300 kcal/kg)0.900 kgce/kg 重油 41 816 kJ/kg(10 000 kcal/kg)1.428 6 kgce/kg 柴油 42 652 kJ/kg(10 200 kcal/kg)1.457 1 kgce/kg 汽油 43 070 kJ/kg(10 300 kcal/kg)1.471 4 kgce/kg 焦炭 28 435 kJ/kg(6 800 kcal/kg)(灰分 13.5%)0.971 4 kgce/kg 液化石油气 50 179 kJ/kg(12 000 kcal/kg)1.714 3
15、kgce/kg 电力(当量值)3 600 kJ/kWh(860 kcal/kWh)0.122 9 kgce/(kWh)热力 0.034 12 kgce/MJ 煤气 1 2504.186 8 kJ/m3 1.786 tce/104 m3 天然气 38 931 kJ/m3(9 310 kcal/m3)1.330 0 tce/103 m3 蒸汽折标准煤系数按热值计。本附录中折标准煤系数如遇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能耗等级指标则应另行设定。DB35/T 11362018 6 A B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常用主要耗能工质折算系数推荐值 表B.1给出了常用主要耗能工质折算系数推荐值。表B.1 常用主
16、要耗能工质折算系数推荐值 电力折算系数取当量值 电力折算系数取等价值 耗能工质名称 国际单位制下的折算系数 折标准煤系数 国际单位制下的折算系数 折标准煤系数 新水 1 213 kJ/kg 0.041 4 kgce/kg 3 373 kJ/kg 0.115 1 kgce/kg 工业水 1 392 kJ/kg 0.047 5 kgce/kg 3 874 kJ/kg 0.132 2 kgce/kg 软水 5 539 kJ/kg 0.189 0 kgce/kg 15 413 kJ/kg 0.525 9 kgce/kg 压缩空气 445 kJ/m3 0.015 2 kgce/m3 1 240 kJ/m3 0.042 3 kgce/m3 氧气 2 350 kJ/m3 0.080 2 kgce/m3 6 539 kJ/m3 0.223 1 kgce/m3 氮气 495 kJ/m3 0.016 9 kgce/m3 1 377 kJ/m3 0.047 0 kgce/m3 氩气 495 kJ/m3 0.887 2 kgce/m3 1 377 kJ/m3 2.469 0 kgce/m3 氢气 26 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