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DB42T 1690-2021 地理标志产品 黄梅鱼面.pdf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2618807 上传时间:2023-08-12 格式:PDF 页数:16 大小:708.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42T 1690-2021 地理标志产品 黄梅鱼面.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DB42T 1690-2021 地理标志产品 黄梅鱼面.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DB42T 1690-2021 地理标志产品 黄梅鱼面.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DB42T 1690-2021 地理标志产品 黄梅鱼面.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DB42T 1690-2021 地理标志产品 黄梅鱼面.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DB42T 1690-2021 地理标志产品 黄梅鱼面.pdf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67.120.30CCS X 20DB42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6902021地理标志产品黄梅鱼面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Huangmei fish noodles2021-05-12 发布2021-07-12 实施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42/T 16902021I目次前言.III引言.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25原辅料要求.25.1淡水鱼.25.2食用淀粉.25.3生产用水.26加工要求.26.1加工时间.26.2工艺流程.26.3工艺要求.26.4卫生要求.37产品要求.37

2、.1感官要求.37.2理化要求.37.3安全卫生要求.37.4净含量偏差.38试验方法.48.1感官.48.2烹调性.48.3水分.48.4淀粉.48.5蛋白质.48.6黄曲霉素 B1.48.7安全卫生指标.48.8净含量检验.49检验规则.49.1组批.49.2抽样.49.3检验.49.4判定规则.510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DB42/T 16902021II10.1标志.510.2标签.510.3包装.510.4运输.510.5贮存.510.6保质期.6附录 A(规范性)黄梅鱼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7参考文献.8DB42/T 16902021III前言本文件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

3、品保护规定、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湖北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黄梅戏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文雄、石勇、何方、黎红娟、邓佩、王梦华。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电话:027-88224190;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黄梅县市场

4、监督管理局电话:0713-3321824;邮箱:;地址:湖北省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本文件为首次发布。DB42/T 16902021V引言黄梅鱼面,湖北省黄梅县特产。据黄梅县志记载距今已有约500多年的历史,始产于黄梅县下新镇渔村,明朝时作为贡品。清宣统二年(1910年),黄梅鱼面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银质奖;2007年,黄梅鱼面获“第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金奖”;2009年,黄梅鱼面获第六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全国知名品牌农产品奖”。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红花峪桑葚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4年第39号),批准对“黄梅鱼面”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规范

5、黄梅鱼面的生产和销售,进一步促进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文件。DB42/T 169020211地理标志产品黄梅鱼面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黄梅鱼面的保护范围、原辅料要求、加工要求、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黄梅鱼面。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本,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

6、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淀粉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

7、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 5073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黄梅鱼面Huangmei fish noodles采用保护范围内的鲜鱼、红薯淀粉等原料,经传统工艺加工而成,具有特定品质的鱼肉制品。DB42/T 1690202123.2鱼糜 surimi鱼肉经切片捣碎,成为稠而富有弹性的鱼肉糜。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黄梅鱼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批

8、准的范围,为湖北省黄梅县黄梅镇、下新镇、独山镇、濯港镇、大河镇、五祖镇、停前镇、柳林乡、杉木乡、苦竹乡共1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应符合附录A的保护范围要求。5原辅料要求5.1淡水鱼产地范围内的鲜青鱼、鲜草鱼及鲜鲢鱼等淡水鱼,应符合 GB 2733、NY 5073 的要求。5.2食用淀粉产地范围内的红薯淀粉,应符合 GB 31637 的要求。5.3生产用水产地范围内的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6加工要求6.1加工时间9月翌年5月。6.2工艺流程选鱼捣碎和面压延蒸制成型烘干/晾晒包装。6.3工艺要求6.3.1选鱼活鱼去鳞、皮、头、尾、骨、鳍及内脏,切片。6.3.2捣碎鱼肉捣(绞)碎成

9、鱼糜。6.3.3和面鱼糜、红薯淀粉按质量11配料,加适量水、食盐经拌合均匀制成面团。6.3.4压延将坯料擀成 1.0 mm2.0 mm 厚的圆形薄饼。DB42/T 1690202136.3.5蒸制将薄饼放入蒸笼,水蒸汽蒸 8 min10 min。6.3.6成型饼料取出稍冷却,对折叠成长条状,待冷却后表面水分自然收敛,切成 1 mm3 mm 厚的卷形饼片。6.3.7烘干/晾晒置晒床上自然晾晒或烘房烘干。6.4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产品要求7.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特征色泽光滑油润,呈淡青色或淡黄色外观大小均匀,呈椭圆卷曲饼片状气味具有鱼肉香气,无霉味及异

10、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烹调性煮后呈乳白色半透明延展状,不糊汤,条形较完整,富有弹性7.2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要求项目指标水分,%14.0淀粉,%50.060.0蛋白质,%8.0黄曲霉毒素 B1,g/kg5.07.3安全卫生要求7.3.1其它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7.3.2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7.3.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7.4净含量偏差DB42/T 169020214净含量偏差参见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内容。8试验方法8.1感官自然光下,将样品

11、放置在白色瓷盘上,用目测和鼻嗅的方法检验。8.2烹调性取样50g置于烧杯中,加水适量煮沸15min,冷却后观察。8.3水分按GB 5009.3的规定执行。8.4淀粉按GB 5009.9的规定执行。8.5蛋白质按GB 5009.5的规定执行。8.6黄曲霉毒素 B1按GB 5009.22的规定执行。8.7安全卫生指标8.7.1其它真菌毒素检验按 GB 2761 的规定执行。8.7.2污染物检验按 GB 2762 的规定执行。8.7.3农药残留检验按 GB 2763 的规定执行。8.8净含量检验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9检验规则9.1组批以同批原料、同一配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9.2抽

12、样检验应在同一批中随机抽样,均量从不少于4个包装的产品中取样品,样品不得少于1 kg,分2等份,1份用于检验,1份用于备查。9.3检验9.3.1 检验分类DB42/T 169020215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9.3.2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烹调性、净含量、水分。9.3.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季节性生产或较长时间停产的,应在恢复生产时;b)主要原料、关键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质量时;c)前后两次出厂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d)产品

13、监管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9.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以复检留样样品或相同批次产品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10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10.1标志10.1.1获得核准的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其预包装产品包装上,方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专用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参见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8 号(2005)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五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 354 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内容。10.1.2产品运输包装

14、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10.2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标准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等内容。10.3包装包装容器、包装内外材料应符合GB/T 6543、GB 4806.7要求。产品包装质量和包装规格应符合运输和贮存要求。10.4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掷、撞击、挤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转运时不得存放在露天仓库中;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和机械损伤。10.5贮存DB42/T 169020216应贮存在清洁、卫生、干燥、通风、无污

15、染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射,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和异物混存。10.6保质期保质期应由各企业自行制定,并在标签上注明。DB42/T 169020217AA附录A(规范性)黄梅鱼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图A.1规定了黄梅鱼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A.1黄梅鱼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DB42/T 169020218B参考文献1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2005)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3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红花峪桑葚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4年第39号)4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4号 地理标志专用使用标志管理办法(试行)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