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160.10 CCS X0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22762021 乌海沙漠产区酿酒葡萄质量控制 Quality Control for Wine Grape in Wuhai Desert Region 2021-07-23 发布 2021-08-23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22762021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内蒙古阳光田宇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果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25)归口。请注意本文件
2、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阳光田宇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乌海市农业产业化指导服务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燕玲、赵丽君、黄建清、田旺荣、李冬梅、陈爱国、王晴、李蓓、孟江飞、房玉林、李青、田维鑫、王树超、张克坤、陈可钦、鞠延仑、孙翔宇、王俊生、史良、宋学智、聂竹彦。DB15/T 22762021 1 乌海沙漠产区酿酒葡萄质量控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乌海沙漠产区酿酒葡萄术语、品种、质量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藏等技术要求
3、。本文件适用于符合乌海沙漠产区绿色酿酒葡萄生产的质量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269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T 15038-2006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NY/T 1600-2008水果、蔬菜及其制品中单宁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NY/T 2640-2014植物源性食品中花青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DB15/T 2275乌海沙漠产区酿酒葡萄产地环境条件 3 术语和
4、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要求 4.1 品种要求 酿酒葡萄品种选择以下优良品种:红色品种: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美乐(Merlot)、媚丽(Meili)、西拉(Syrah)、马瑟兰(Marselan)、蛇龙珠(Cabernet Gernischt)、品丽珠(Cabernet Franc)、黑比诺(PinotNoir)、佳丽酿(Carignan)、马尔贝克(Malbec)等。白色品种:霞多丽(Chardonnay)、贵人香(Italian Riesling)、爱格丽(aigeli)、小芒森(Petit Manseng)、雷司令(Riesling)、长相思
5、(Sauvignon Blanc)、琼瑶浆(Gewrztraminer)、赛美容(Semillon)、白玉霓(Ugni Blanc)、威代尔(Vidal)等。4.2 质量 4.2.1 葡萄生长环境 符合DB15/T 2275的规定。4.2.2 葡萄生产要求 DB15/T 22762021 2 符合符合DB15/T 2275的规定。4.2.3 葡萄采收要求 酿造乌海沙漠产区葡萄酒的葡萄应根据本产区的特点按照酸度和糖度进行采收,红色品种酸度应控制在大于等于5.5 g/L,白的品种酸度应控制在大于等于6.0 g/L;含糖量大于等于200 g/L。采收前控水7 d-20 d。4.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
6、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优级品 良级品 合格品 穗型和果型 具有本品中固有特征、果粒均匀 外观 新鲜整洁 新鲜较整洁 色泽 本品固有色泽 颜色不均匀 整齐度 整齐 比较整齐 紧密度 适中 紧密或松散 异常果 2%5%5%霉烂果粒 不得检出 4.4 理化指标应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优级品 良级品 合格品 总糖 g/L 220250 200220 或250 190200 总酸 g/L(红)5.56.0 6.07.0 或5.5 7.09.0 总酸 g/L(白)6.06.5 6.57.5 或45 或 2837 2028 糖酸比(白)3442 42 或 2534
7、2025 总花色(青)素 mg/kg(红)450 200450 100200 单宁g/kg(红)3.5 2.03.5 1.02.0 农残 无 无 重金属 无 无 DB15/T 22762021 3 4.5 卫生指标 按GB 12696-2016中第5、6章规定执行。5 实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5.1.1 将样品放于洁净的白色托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葡萄果穗的形状、颜色和果粒的均匀程度、紧密程度并品尝。5.1.2 从试样中挑选出有异常果的果粒称量,按式(1)计算出异常果的百分含量:%10021=TTX(1)式中:X 异常果的百分含量;T1异常果总质量,单位为克(g);T2试样质量,单位
8、为克(g)。5.2 理化指标 5.2.1 百粒重穗重 百粒重、穗重采用感量1 g的天平测定。5.2.2 总糖 按GB 15038-2006 4.2执行。5.2.3 总酸 按GB 15038-2006 4.4执行。5.2.4 总花色苷 按NY/T 2640-2014中4、5、6部分执行,总花色苷按照花色苷单体总和计算。5.2.5 单宁 按NY/T 1600-2008中4、5、6、7部分执行。5.3 卫生指标 按GB 12696-2016中5、6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DB15/T 22762021 4 同一等级、同样包装、在同一园区相同采收条件下采收的葡萄为一批。6.2 抽样方法
9、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 kg的样品,取样方法每车葡萄分别从不同部位取样至少三次(上、中、下或前、中、后),每次取样510筐,每筐25穗,不得少于5 kg,将取样的葡萄手工破碎,用纱布挤出果汁。6.3 检验分类 6.3.1 产品采收前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质量等级检验,按等级要求进行分类采收并附检验单。6.3.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全部技术要求:每年采摘初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形式检验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当感官、理化指标出现不合格项时,允许降级或重新定级。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卫生指标有一项 不合格时,则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则应再取一项样品进行第二次复验,以第二次复验结果为准。7 包装、运输、贮存 7.1 包装 葡萄包装需采用清洁、牢固、规格统一的包装材料(如:塑料筐)。7.2 运输和贮存 葡萄采收后应尽快运送至生产车间进行加工,运输葡萄的车辆应保持清洁;葡萄园与酒庄不在同一区域的,可使用冷藏车运输。如有特殊情况需贮存时应采用冷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