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国 家 标准U D C 6 3 9.2 2 鲜 蓝 圆 掺G B 6 6 4,一,Fr e s h r o u d s c s d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产销交接及海上收鲜环节的鲜蓝圆垮 d e c a p t e r u s ma r u a d s i(t e mm i n c ks c h le g e l)。1 技术要求 1.1 鲜度标准 1.1.1 感官指标见表1:表 1一fF/l 7Gf 六 旗AAplxTLTf7FY3f MI,l l 1.1.2 理化指标见表 2:表 2导一奥VTAR-AA13 100 斗P9 4252 检验方法 2.1 挥发性盐基氮(T V
2、B 一 N)测定 2.1.1 原理:鱼品由肠 酶和细菌的作用,使蛋白 质分解而产生氨和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此类物质具有挥发性,在碱性溶液中蒸出后,用酸滴定定量。2.1.2 试剂 2.1.2.1 1 氧化镁。2.1.2.2 吸收液:2硼酸溶液。2.1.2.3 甲 基红一 嗅甲 酚绿混合指示剂:0.2 甲基红乙醇溶液1 份与0.2 澳甲酚绿乙 醇溶液5 份混合。2.1 2.4 0.0 1 N 盐酸标准溶液。2.1 3 仪器 2.1.3.1 半微量定氮器。2.1.3.2 微量滴定管:最小分度O.O l ml。2.1.4 操作方法 2.1.4.1 样 品处理:鱼 品用水 冲洗待干后,沿鱼 脊椎切开约5
3、 c m,再切开两端使两 块背 肌分别向两侧翻开,取肌肉于研钵中研 碎,称取样品1 0 9 于锥形瓶中,加水1 0 0 m l,振摇、浸渍3 0 m i n 后过滤、滤液待测。2.1.4.2 测 定:将盛 有 吸收 液 l o m l 并 加 有混合 指示 剂3 一4 滴,锥形瓶 置 于 冷 凝管下 端,并 使冷 凝管下端插人吸收液的液面下。精 密吸取上 述样品滤液2 m l 于蒸馏器反应室内,加1 氧化 镁5 m l,迅速夹紧进样液的胶管,并在进样液的漏斗内 加水以防漏气,进行蒸馏,由 冷凝管出 现第一 滴冷 凝水开始计算,蒸馏5 一7 m i n 停止。吸收液用 M I N 盐酸标准溶液滴
4、定。终点呈红色。同 时做平行试验与试剂空白试验。2.1 5 计算 ,、,n、,。、c F,一 Y p)x Nx 1 4 TVB一N(m g/1 0 0 g)一 一 工 一 上 一 二 三 二 一 二 二 二 二 二止 二 一 一 x 1 0 0 Wx 一 兰 1 0 0式中:TV B 一 N 挥发 性盐基氮,m g/1 0 0 g,V 1 被测样液消耗盐酸标准溶液的体积,ml;V 2 试剂空白消耗盐酸标准溶液的 体积,m l;N盐酸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W样品重量,g,1 4 1 N 盐酸标准溶液1 m l 相当 氮的 毫克数。2.2 菌落总数的测定 菌落总数是指1 g 或I m l 食品经过处
5、理,在一 定条件下培养后所得细菌菌落的总数。GB 6 6 4 0-6 6 2.2.1 检样稀释及培养 2.2.1.1 以无菌操作,将检样1 0 9(或5 9)放于含有1 0 0 m l(或5 0 m 1)灭菌生理盐水的 灭菌玻璃瓶内(瓶内 预置适当 数量的玻璃珠)或灭菌乳钵内,经充分振摇或研磨制成1:1 0 均匀稀释液。2.2.1.2 用I m l 灭菌吸管,吸取1,1 0 稀释液1 m l,注人含有q m l 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内,振摇试管混合均 匀,制成1:1 0 0 稀释 液。2.2.1.3 另取l m l 灭菌吸管,按上 项操作顺序作1 0 倍递增稀释液,如此每递增稀释一次,即换用一支
6、1 m l 灭菌吸管。2.2.1.4 根据对检样沾染情况的估计,选择2 一3 个适宜稀释度,分别在 作1 0 倍递增释稀的同时,即以吸取该稀释度的吸管移1 m l 稀释液于灭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作2 个平皿。2.2.1.5 稀释液移人平皿后,应即时将凉至4 5 的 营养琼脂培养基(可放置于4 5 水浴保温)倾注入平皿约1 5 m l,并转动平皿使混合均匀。2.2.1.6 待琼胶凝固后,翻转平皿,置3 0 0C 温箱内培养4 8 h 后取出,计算平皿内 菌落数目,乘以稀释 倍数,即得每克样品所含菌落总数。2.2.2 菌落计数方法 作平皿菌落计 数时,可用肉 眼观察,必要时用放大 镜检查,以防遗漏
7、。在记下各皿菌落数后,求出同稀释度的各平皿平均菌落数。2.2.3 菌落计数的报告方式 2.2.3.1 平皿 菌落数的选择:选取菌 落数在3 0 一3 0 0 之间的平皿作为菌落总 数测定标准,一个稀释度使用两个平皿应采用两个平皿平均数,其中一个平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 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 落分布均匀,则可计算半个平皿后乘2 以代表全皿菌落数。2.2.3.2 稀释度的 选择 a 应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 0-3 0 0 之 间的稀释度,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b 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之菌落数均在3 0 一3 0 0 之
8、间,则应视两者之比如何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2,应报告其平均数;若大于2 则报告其中较小的数字。c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 0 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d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 0,则应按稀释度酬氏 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e 若所 有稀 释 度的 平均 菌 落 数均 不在 3 0 一 3 0 0 之间,其中一 部分 大于 3 0 0 或小 于 3 0 时,则 以 最接近3 0 或3 0 0 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2.2.3.3 菌落数的报告,菌落数在1 0 0 以内时,按实有数报告,大于1 0 0 时,采用二 位有效数值,在二
9、 位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的零数,也可用1 0 的指数来表示。2.2.4 培养基配方 牛肉膏3 9(生化试剂);蛋白陈1 0 9(生化试剂);氯化钠5 9(分析纯);琼胶1 5 一2 0 9(医用);蒸馏水l 0 0 0 m1。将以 上 各成 分 混合,加 热 溶 解。用 1 5%氢氧化 钠溶 液,校正p H:7.4 一 7.6,煮 沸、过 滤、装瓶。高 压 灭 菌1 5 磅 3 0 m i n。2.3 组胺测定 按照一九七六年国家卫生部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组织胺方法测定。GB 6 6 4 0-86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农牧渔业部水产局提出,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春 锦、黎宝珍、刘达嘉、黄兆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