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Q/T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用人单位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品的检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60工作场所空
2、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8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19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3术语和定义3.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occupational hazards monitoring对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测定、测量和分析计算。4基本要求4.1检测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4.2评价监测、日常定期检测、监督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4.3异常工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4.4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测量)时,应使用防爆型采样(测量)设备。4.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调查及现场采样应在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陪同下进行。4.6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及采样时,应穿戴好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4.7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异常天气不应进行样品采集。4.8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