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1.040.65 B 31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 DB12/T 6052015 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sourceful treatment of vegetable wastes 2015-12-30 发布 2016-01-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发布 DB12/T 6052015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海恬、何宗均、高贤彪、
2、王正祥、李妍、王艳、李峰、赵琳娜、田阳。本标准2015年12月首次发布。DB12/T 6052015 2 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技术规程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的术语和定义、处理方法和检测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蔬菜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稿)适用于本文件。GB/T 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20287-2006 农用微生物菌剂 NY 525-2012 有机肥料 NY 1109-200
3、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 CJJ 52-2014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蔬菜废弃物 vegetable wastes 蔬菜生产过程中或收获后残留在田间的植株废弃部分(茎、叶、根、花和落果等)。3.2 资源化处理 resourceful treatment 在某一特定的区域(场所)内,通过特定(物理、化学、生物)方法将蔬菜废弃物进行处理和处置,回收利用处理产物,使其无害化、资源化。4 处理处理方法方法 4.1工艺流程图 DB12/T 6052015 3 4.2前期准备 4.2.1 选址要求 处理点选址应尽量建立在蔬菜种植
4、园区内或园区附近,具备水、电、动力等基础设施条件,便于储运。选址应设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远离水源和居民生活区。4.2.2 场地要求 工作场地应经硬化处理,便于机械设备出入操作。4.2.3 主体设施要求 原料储存及预处理设施、发酵设施、稳定设施、成品储存设施和除臭设施。原料储存和发酵设施应经防渗漏和防雨淋处理。成品储存设施应有防雨淋处理。4.2.4 原料贮存及预处理 原料储存及预处理设施设有蔬菜废弃物分选贮存、晾晒场地,选择适宜的粉碎设备,对蔬菜废弃物进行粉碎、碾丝、揉搓处理,完全破坏其结节及蜡质层。预处理环节调整蔬菜废弃物的水分、粒度、C/N、pH。将粉碎好的蔬菜废弃物与辅料混合均匀,辅料
5、为畜禽粪便、菇渣、尿素、碳酸钙,物料水分为55%-65%,粒度3cm-8cm,C/N(25-30):1,pH 5-9。4.3 处理工艺 4.3.1 发酵菌剂的使用 4.3.1.1 菌种选择 选用菌种的技术指标需符合农用微生物菌标准GB 20287-2006中的要求,依据标准NY 1109-2006进行菌种毒理学试验,不得使用未经菌种安全评价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登记的制剂。4.3.1.2 接种 每3m3-5m3发酵物料加入1kg发酵菌剂,以机械或人工方式均匀混入。4.3.2 发酵技术 4.3.2.1 工艺选择 条垛式发酵工艺:将发酵物料混合均匀后堆成长条形条垛。垛底宽度120cm-300cm;
6、垛高80cm-200cm;长度不限;各条垛间距80cm-100cm。蔬菜废弃物 预处理 物料混合均匀 专用菌剂 添加辅料 有氧生物转化 过程参数控制 稳定化处理 指标检测 资源化产品 DB12/T 6052015 4 槽式发酵工艺:将发酵物料混合均匀后在槽式通道内进行堆肥发酵。发酵槽依据处理规模设计为长度60m-100m,宽度4m-9m,高度1.5m-2m,需配备导轨式机械翻堆设备。4.3.2.2 参数控制 发酵过程高温期垛体中心温度应控制在55-65,发酵物料水分45%-65%,保持三天,达到60进行翻堆,定期监测记录发酵的温度和水份指标。4.3.2.3 稳定腐熟控制 将完成高温发酵的物料堆
7、成长条形条垛,堆积在稳定区内,垛底宽度500cm-600cm,垛高150cm-250cm,定期用棍棒插出排气孔,稳定(3-6)个月。4.3.2.4 发酵质量控制 发酵产物应完全腐熟,堆体温度自然下降至环境温度,无有害及刺激性气味,外观为黄褐色至黑褐色,呈现自然疏松、大小均匀的纤维状结构,无明显的机械杂质。4.4 资源化产品 物料发酵完成后进行粉碎、过筛、检测、称量和包装,经过安全性测试的资源化产品可用于有机肥料、栽培基质或土壤改良剂原料。5 检测检测 5.1 取样方法 5.1.1 抽样 对每批发酵产物进行抽样检验,按GB/T 6679-2003规定进行采样。采用随机法多点(8点)采集发酵后产物
8、,每点1000g。5.1.2 样品缩分 将所有样品迅速混匀,按四分法缩分,分装3份,每份500g,密封。其中一份用于鲜样测定,一份风干用于产品分析,一份保存,以备查用。5.2 检测方法 5.2.1 堆体温度测定 采用接触式温度计测量堆体中心部位温度,每天固定时间进行测定,并记录环境温度。5.2.2 感官测定 采用目测法和鼻嗅法进行测定,取少量样品置于白色搪瓷盘中,观察样品的性状、质地、气味等外观指标。外观为黄褐色至黑褐色,呈现自然疏松、大小均匀的纤维状结构,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刺激性气味,标准参照NY 525-2012。5.2.3 指标测定 资源化产物应符合表1的要求,检测指标及方法参照NY 525-2012。表1 资源化产物指标 编号 项目 单位 标准限度 1 蛔虫卵死亡率%95-100 2 粪大肠菌群数值 cfu 10-2 3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4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5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6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7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