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DB22T 2002-2014 牛奶和奶粉中蛋白质快速检测仪.pdf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2629753 上传时间:2023-08-12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238.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22T 2002-2014 牛奶和奶粉中蛋白质快速检测仪.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DB22T 2002-2014 牛奶和奶粉中蛋白质快速检测仪.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DB22T 2002-2014 牛奶和奶粉中蛋白质快速检测仪.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DB22T 2002-2014 牛奶和奶粉中蛋白质快速检测仪.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DB22T 2002-2014 牛奶和奶粉中蛋白质快速检测仪.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DB22T 2002-2014 牛奶和奶粉中蛋白质快速检测仪.pdf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71.040.01 N 53 备案号:41797-2014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 20022014 牛奶和奶粉中蛋白质快速检测仪 Rapid analyzer for protein in milk and milk powder 2014-02-28 发布 2014-04-30 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0022014 I

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吉大小天鹅仪器有限公司、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吉林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德江、韩晓飞、谢志国、安卫东、许静、李海霞、樊熹玥、魏明明、宋大千、于爱民。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0022014 1 牛奶和奶粉中蛋白质快速检测仪 1 范围

3、 本标准规定了牛奶和奶粉中蛋白质快速检测仪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光度衰减法,使用试剂盒(包)对牛奶和奶粉样品中蛋白质进行快速定量检测的仪器(以下简称“速测仪”)。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 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

4、部分:通用要求 GB/T 11606-2007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检测时间 test time 指从样品前处理开始到仪器出具检测结果总计用去的时间。3.2 试剂盒(包)reagent kit 与速测仪主机配套使用,用于牛奶和奶粉样品中蛋白质检测所必需的试剂。3.3 蛋白质快速检测仪 rapid analyzer for protein in milk and milk powder 由样品前处理装置、速测仪主机、操作程序(软件)和试剂盒(包)构成,用于牛奶和奶粉中蛋白质快速(从取样

5、到报出检测结果时间小于15 min)定量检测的仪器。4 技术要求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0022014 2 4.1 正常工作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速测仪正常工作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a)供电电源:1)交流供电:电压 220 V22 V,频率 50 Hz1 Hz;2)直流供电:应符合制造商规定的条件;b)环境温度:5 40;c)相对湿度:10%85%。4.2 速测仪稳定性 30 min内,蒸馏水吸光度值的变化0.010 Abs。4.3 检测时间 检测时间15 min。4.4 速测仪线性 速测仪线

6、性相关系数0.995。4.5 速测仪示值误差和重复性 速测仪示值误差和重复性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速测仪示值误差和重复性 序 号 标准样品浓度%示值误差%重复性%1 17.44 5 2 2 22.84 5 2 3 34.63 5 2 4.6 电气安全 4.6.1 接触电流 由交流电网供电的仪器,其接触电流应符合GB 4793.1-2007中6.3的有关规定。4.6.2 保护连接 由交流电网供电的仪器,其保护连接应符合GB 4793.1-2007中6.5.1的有关规定。4.6.3 介电强度 由交流电网供电的仪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能承受1500 V交流有效值连续1 min的电压试验,不应出现

7、飞弧或击穿现象。4.7 运输、运输贮存 速测仪在运输包装状态下,应按 GB/T 11606-2007 的2.4试验项目中的交变湿热试验、低温贮存试验、高温贮存试验、跌落试验和碰撞试验进行试验,其中高温55、低温-20,交变湿热(相对湿度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0022014 3 95%,温度40),跌落高度250 mm,试验后包装箱不应有较大的变形和损伤,受试速测仪不应有变形松脱涂覆层剥落等机械损伤。全部试验完成后,将速测仪置于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检验,应符合4.24.5的要求。4.8 外观

8、速测仪主机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a)面板上的标识文字符号标识清晰;b)刚性连接部件不应松动;c)可动部件应使用顺畅,开关及按键应正常工作;d)比色皿(瓶)应透明,无影响光吸收的划痕,比色皿(瓶)盖与比色皿(瓶)之间应无泄漏现象,比色皿(瓶)锁定部件应灵活、稳定。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符合 4.1 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b)试验用标准物质应采用国家二级或二级以上的标准物质;c)试验用试剂盒(包)、玻璃器皿、样品前处理装置应采用速测仪随机配带的或制造商推荐的配套装置。5.2 速测仪的稳定性 在测量波长处,用蒸馏水对速测仪进行调零,在30 min内每隔5 min测

9、定1次吸光度值,取变化的最大值。5.3 检测时间 使用速测仪及其配套试剂盒,按照仪器说明书,对蛋白质标准物质进行测定,记录从样品前处理开始到仪器出具检测结果的时间。5.4 速测仪线性 分别移取蛋白质试剂1.00、3.00、5.00、8.00、10.00 mL至10 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线,以蒸馏水为空白,用速测仪对各溶液吸光度进行测量,平行测量3次,取其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按照线性回归法计算速测仪的线性相关系数。5.5 速测仪示值误差和重复性 使用速测仪及其配套试剂盒,按照仪器说明书,室温条件下,对表1所示的浓度的蛋白质标准物质(或质控品)进行测定,分别重复测定11次,计算测定结果

10、的平均值和速测仪示值误差。%100=ssccc(1)式中:速测仪示值误差;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0022014 4 c标准物质(或质控品)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sc标准物质(或质控品)的标准值。按公式(2)计算相对标准偏差(RSD),即为速测仪重复性。%1001)(112=ncccRSDnii.(2)式中:RSD速测仪重复性;ic第i次的测定结果;c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n测定次数。5.6 电气安全 5.6.1 接触电流 5.6.1.1 豁免条件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交流电压有效值不超过30

11、 V,或直流电压不超过60 V可以不进行该项试验。5.6.1.2 试验方法 应按GB 4793.1-2007中6.3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5.6.2 保护连接 应按GB 4793.1-2007中6.5.1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5.6.3 介电强度 5.6.3.1 试验工具 耐电压测试仪。耐电压测试仪产生的试验电压应为正弦波形,其失真系数不大于 5%,频率为 50 Hz2.5 Hz。5.6.3.2 试验程序 仪器的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将耐电压测试仪的输出电流置于适当挡位,耐电压测试仪的高压输出一端接在电源插头的相线和中线连线上,另一端接在连接一起的所有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之间,在2

12、 s内试验电压从0 V开始逐渐上升到1500 V,并保持1 min,然后平稳下降到0 V。5.7 运输、运输贮存 应按 GB/T 11606-2007中第8章、第15章、第16章、第17章和第18章的方法进行试验。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0022014 5 5.8 外观 采用目视法检查。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a)出厂检验;b)型式检验。6.2 出厂检验 6.2.1 每台仪器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6.2.2 出厂检验项目:4.2、4.3、4.4

13、、4.5 和 4.8。6.2.3 若入库超过 12 个月再出厂,则应重新进行出厂检验。6.3 型式检验 6.3.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a)仪器转厂或转移生产地时;b)仪器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仪器性能时;c)仪器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d)仪器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进行一次检验,一般为三年;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3.2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批次中随机抽取,检验的样本量一般不少于三台。6.3.3 型式检验应按 GB/T 2829-2002 的规定进行,采取一次抽样方案。仪器的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不合格

14、质量水平(RQL)、判别水平(DL)按表 2 规定进行。批质量以每百单位仪器不合格数表示。表2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及章条 抽样方案 序 号 不合格 分类 项目 要求 章条 试验方法章条 不合格 质量水平(RQL)判别 水平(DL)样品量(n)判定数组(Ac,Re)1 稳定性 4.2 5.2 2 检测时间 4.3 5.3 3 线性 4.4 5.4 4 示值误差和重复性 4.5 5.5 5 A 电气安全 4.6 5.6 30(0,1)6 B 运输、运输贮存 4.7 5.7 65(1,2)7 C 外观 4.8 5.8 100 3(2,3)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标志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15、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0022014 6 7.1.1 速测仪标志 速测仪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固定铭牌,其上应有如下的标志:a)制造厂名称;b)速测仪型号、名称;c)出厂编号;d)制造日期。7.1.2 包装标志 包装箱的标志如下:a)制造厂名称、地址;b)速测仪型号、名称、规格;c)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易碎物品”、“向上”、“怕雨”等应符合 GB/T 191-2008 规定。7.2 包装 7.2.1 仪器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2008 中防潮、防震包装规定。7.2.2 仪器装箱应有下列文件:a)装箱单;b)产品合格证;c)使用说明书;d)质量信息反馈单。7.3 运输 速测仪在包装完整的情况下,可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按印刷的运输标志的要求进行运输作业,防止雨淋、翻倒及强烈冲击。7.4 贮存 速测仪应放在通风、干燥、不含腐蚀性气体,且环境温度为0 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室内。_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