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60 CCS X 10/29 4453 云浮市地方标准 DB 4453/T 012021 地理标志产品 托洞腐竹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Tuodong Fuzhu 2021-01-26 发布 2021-03-01 实施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453/T 012021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云浮市
2、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云浮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云浮市云安区托洞云星腐竹有限公司、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农业水利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天胜、谢长航、张银菊、刘潭林、黄萍、王达庆、陈伟斌、陈汉青、叶勇杰、张水泉、廖国基、江炳钦。DB 4453/T 012021 1 地理标志产品 托洞腐竹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托洞腐竹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第91号公告批准保护的托洞腐竹的生产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
3、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2 大豆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
4、9.27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硼酸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托洞腐竹 tuodong fuzhu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生产,以大豆为原料,经湿磨压滤制成一定浓度的豆浆,盛于专用制作器皿中,进行加热、晾凝、挑皮、干燥工艺而制成呈皱纹片(带)状的干态食品。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DB 4453/T 012021 2 地理标志产品托洞腐竹的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
5、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第91号公告批准保护的范围,即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5 产品分级 托洞腐竹按加工艺程序层次和风味特色进行分级,一般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级别。一级品:每次投料生产的单锅提取前400g500g(约10片),干后外观色泽浅黄,与黄豆原色相近。二级品:提取一级品后再提取的腐竹,干后产品色泽暗黄,味带甜。6 技术要求 6.1 原料和辅料 6.1.1 大豆 产自产地范围内的大豆,蛋白质含量40%,符合GB 1352、GB 2715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贮藏期不超过一年。6.1.2 加工用水 产地范围内大云雾山的山泉水,符合GB 5749的规定。6.2 加工工艺流
6、程 大豆去皮浸泡磨浆煮浆滤浆手工提取腐竹干燥包装。6.3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一级 二级 形态与色泽 呈皱纹的枝条状或片状、呈黄白玉色、有油光、无黑色斑或霉菌。呈皱纹的枝条状或片状、呈暗黄色、有油光、无黑色斑或霉菌。滋味与口感 具有托洞腐竹特有风味和豆香味,熟后爽口柔滑、蛋白脂香浓郁。具有托洞腐竹特有风味和豆香味,熟后爽口柔滑、蛋白脂香浓郁,味带甜。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6.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一级 二级 水分(g/100g)100 100 蛋白质(g/100g)480 46
7、0 DB 4453/T 012021 3 表 2(续)项 目 指 标 一级 二级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5 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 0.25 淀粉定性 呈阴性 呈阴性 6.5 污染物限量及真菌毒素限量 6.5.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6.5.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6.6 食品添加剂 6.6.1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6.6.2 硼砂、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还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硼砂、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项 目 指 标 硼砂(mg/kg)不得检出 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不得
8、检出 6.7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7 试验方法 7.1 感官检验 采用目视、鼻嗅和品尝的方法进行。取适量样品于洁净容器中,首先在自然光线下观察产品的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用餐刀切开),闻其气味,然后品尝样品滋味。7.2 理化指标的检验 7.2.1 水分 按GB 5009.3的方法执行。7.2.2 蛋白质 按GB 5009.5的方法执行,换算系数按5.71计。7.2.3 酸价 按GB 5009.229方法执行。7.2.4 过氧化值 DB 4453/T 012021 4 按GB 5009.227方法执行。7.2.5 淀粉定性 称取搅拌均匀的样品(3-5)g置于表面皿中
9、,加3滴1%碘-碘化钾溶液,若样品表面呈蓝色或蓝黑色,则淀粉定性反应呈阳性;若不变色,则呈阴性。7.3 硼砂、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7.3.1 硼砂 按GB 5009.275方法执行。7.3.2 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按附录B中方法执行。7.4 净含量 按JJF 1070执行。8 检验规则 8.1 批次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8.2 抽样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0kg产品作为样品,样品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8.3 出厂检验 8.3.1 应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8.3.2 检验项目:感官、水分、蛋白质、酸价、过氧化值、淀粉定性。8.4 型式检验 8.4
10、.1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8.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8.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完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若有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允许复检,复检应加倍抽取独立包装样品,复检结果完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复检后如仍出现不合格项目,则判定为不合格。DB 4453/T 012021 5 9 标签标志 9.1 标签应符合 G
11、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9.2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应符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获得批准的,可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10 包装、运输、贮存 10.1 包装 产品应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塑料食品袋进行密封包装。外包装物应印有:本产品第9章(标签标志)规定的内容以及小心轻放、防潮防雨淋字样。10.2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和有异味的物品混载。10.3 贮存 袋装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
12、有毒、有腐蚀性和有异味的物品混放,纸箱垒放高度不得超过10箱。DB 4453/T 012021 6 A A 附录A (资料性)托洞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A.1 托洞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图A.1 托洞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DB 4453/T 012021 7 B B 附录B (规范性)禁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定性试验 B.1 试剂 B.1.1 盐酸(1+1):量取盐酸100ml,加水稀释至200ml。B.1.2 乙酰丙酮。B.1.3 乙酸铵溶液(200g/L):称取20g乙酸铵,溶于水并稀释至100ml。B.1.4 醋酸铅试纸:取适量无灰滤纸,用乙酸铅Pb(CH3COO)2
13、 3H2O溶液(50g/L)浸透,取出于暗处晾干,贮存于棕色瓶中。B.2 分析步骤 取适量样品(2g5g)于锥形瓶中,加入10倍量的水,混匀,向瓶中加入(1+1)盐酸溶液(每10ml样品溶液中加入2ml盐酸),再加4g锌粒,迅速在瓶口包一张醋酸铅试纸,放置1小时,观察其颜色的变化,同时作对照试验。如果醋酸铅试纸不变色,则说明样品中不含硫酸氢钠甲醛,如果醋酸铅试纸变为棕色至黑色,可能含次硫酸氢钠甲醛,应作甲醛定性实验。另取适量样品(2g5g),加100ml蒸馏水浸泡30分钟,取10ml滤液,加入0.5ml乙酰丙酮,2ml 乙酸铵溶液,混匀,在沸水浴中加热5分钟,如果溶液变为黄色,则说明样品中含有
14、次硫酸氢钠甲醛,如果溶液未变色,则说明样品中不含次硫酸氢钠甲醛(若浸泡液本身有颜色,则采用水蒸气蒸馏法蒸馏后取馏出液测定)。DB 4453/T 012021 8 参考文献 1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2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第91号公告关于批准对麦溪鲤、麦溪鲩、托洞腐竹、灞桥樱桃、户县葡萄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4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产品的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5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第354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