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60.10 X 63 备案号:36341-2013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11942011 蓝莓酒 Blueberry wine 2011-12-01 发布 2011-12-31 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194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柳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河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吉林省清木园山葡萄技术
2、开发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洪斌、杨东方、于江深、刘波、马贵彬、那光宇、魏昆民、何文斌。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1942011 1 蓝莓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蓝莓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蓝莓鲜果为原料,经破碎、发酵、陈酿等工艺酿制而成的饮料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3、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试验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定义和术语 3.1 蓝莓酒 blueberry wine 采用蓝莓鲜果或果汁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3.2 干蓝莓酒 dry blueberry wine 含糖(以葡萄糖计)小于或等于4.0 g/L,或者当总糖高于总酸(以柠檬酸计),其差值小于或等于2.0 g/
4、L时,含糖最高为9.0 g/L的蓝莓酒。3.3 半干蓝莓酒 semi-dry blueberry wine 含糖大于干蓝莓酒,最高为12.0 g/L。或者当总糖高于总酸(以柠檬酸计),其差值小于或等于2.0 g/L时,含糖最高为18.0 g/L的蓝莓酒。3.4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1942011 2 半甜蓝莓酒 semi-sweet blueberry wine 含糖量大于半干蓝莓酒,最高为45.0 g/L的蓝莓酒。3.5 甜蓝莓酒 sweet blueberry wine 含糖量大于4
5、5.0 g/L的蓝莓酒。3.6 平静蓝莓酒 still blueberry wine 在20 时,二氧化碳压力小于0.05 MPa的蓝莓酒。3.7 起泡蓝莓酒 sparkling blueberry wine 由蓝莓发酵时自然产生的二氧化碳。在20 时,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05 MPa的蓝莓酒。3.8 蓝莓汽酒 carbonated blueberry wine 酒中所含二氧化碳是部分或全部由人工添加的,具有同起泡蓝莓酒类似物理特性的蓝莓酒。4 分类 4.1 按含糖量分类 4.1.1 干蓝莓酒 4.1.2 半干蓝莓酒 4.1.3 半甜蓝莓酒 4.1.4 甜蓝莓酒 4.2 按二氧化碳含量分
6、类 4.2.1 平静蓝莓酒 4.2.2 起泡蓝莓酒 4.2.3 蓝莓汽酒 5 技术要求 5.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1942011 3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紫红、深红、深宝石红、宝石红微带棕色。澄清程度 澄清,有光泽,无明显悬浮物。(使用软木塞封口的酒允许有不大于 1mm 的软木渣 3 个以下,装瓶蓝莓酒半年后允许有少量沉淀)。外观 起泡程度 起泡蓝莓酒(蓝莓汽酒)注入杯中时,应有细腻的串珠状气泡升起,并有一定的泡持性。香气 具有纯正、怡
7、悦、和谐的果香与酒香。干、半干蓝莓酒 具有纯净爽怡的口感,酒体完整,协调适口。半甜、甜蓝莓酒 具有纯正的蓝莓果滋味,酒体醇厚、丰满,酸甜协调。香气与滋味 滋味 起泡蓝莓酒、蓝莓汽酒 具有蓝莓酒的滋味,还应有二氧化碳气体特有的杀口力。典型性 具有蓝莓酒应有的特征和独特风格。5.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酒精度a(20)/(%vol)7.0 干蓝莓酒b 4.0 半干蓝莓酒c 4.112.0 半甜蓝莓酒 12.145.0 总糖d(以葡萄糖计)/(g/L)甜蓝莓酒 45.1 蓝莓酒、起泡蓝莓酒 14.0 干浸出物/(g/L)蓝莓汽酒 10.0 挥发酸(以乙酸计
8、)/(g/L)1.2 二氧化碳(20)/(MPa)蓝莓汽酒、起泡蓝莓酒 0.05 食品添加剂 符合 GB 2760 规定 注1: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vol。注2:当总糖高于总酸(以柠檬酸计),其差值小于或等于2.0 g/L时,含糖最高为9.0 g/L。注3:当总糖高于总酸(以柠檬酸计),其差值小于或等于2.0 g/L时,含糖最高为18.0 g/L。注4:起泡蓝莓酒和蓝莓汽酒的总糖要求同平静蓝莓酒。5.3 卫生要求 按GB 2758的规定执行。5.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要求。5.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和相关规定,
9、使用品种及使用量按GB 2760规定执行。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1942011 4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试验方法 按GB/T 15038规定的方法检验。6.2 理化要求试验方法 按GB/T 15038执行。6.3 卫生要求试验方法 按GB 2758规定执行。6.4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6.5 食品添加剂 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生产期内所生产的、同一类别、同一品质、且经包装出厂的、规格相同的产品为同一批。7.2 抽样 7.
10、2.1 抽样数量 按表3抽取样本,单件包装净含量小于500 mL,总取样量不足1500 mL时,可按比例增加抽样量。表 3 抽样表 批量范围/箱 样本数/箱 单位样本数/瓶 50 3 3 511200 5 2 12013500 8 1 3501 以上 13 1 7.2.2 抽样要求 采样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制造者名称、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将两瓶样品封存,保留两个月备查。其它样品立即送化验室,进行感官、理化和卫生等指标的检验。7.3 试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
11、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1942011 5 7.3.1.1 要求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质量合格证明的,方可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合格证)可以放在包装箱内,或放在独立的包装盒内,也可以在标签上打印“合格”或“检验合格”字样。7.3.1.2 检验项目 感官、酒精度、总糖、干浸出物、挥发酸、二氧化碳、净含量、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7.3.2 型式试验 7.3.2.1 项目 本标准中全部项目。7.3.2.2 一般情况下,同一类产品的型式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应进行:a)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时;b)更改关键工艺或设
12、备;c)新试制的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 3 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按有关规定需要抽检时。7.4 判定规则 7.4.1 不合格分类:a)A 类不合格:感官要求、酒精度、干浸出物、挥发酸、卫生要求、食品添加剂、净含量、标签标志;b)B 类不合格:总糖、二氧化碳。7.4.2 检验结果有两项以下(含两项)不合格项目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4.3 复检结果中如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a)一项以上 A 类不合格;b)一项 B 类超过规定值的 50%以上;c)两项
13、B 类不合格。7.4.4 当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仲裁检验,以仲裁检验结果为准。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标签标志 按GB 10344的规定执行。8.1.2 包装标志 按GB/T 191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1942011 6 8.2 包装 8.2.1 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8.2.2 包装容器应清洁,封装严密、无漏酒现象。8.2.3 外包装应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并符合相应的标准。8.3 运输、贮存 8.3.1 用软木塞(或代替品)封装的酒,在贮运时应“倒放”或“卧放”。8.3.2 运输和储存时,应保持清洁、避免强烈振荡、日晒、雨淋、防止冰冻,装卸时应轻拿轻放。8.3.3 存放的地点应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严防日晒、雨淋;严禁烟火。8.3.4 成品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物品同贮同运。8.3.5 运输温度宜保持在 5 35;贮存温度宜保持在 5 25;8.3.6 在上述条件下运输贮存的蓝莓酒,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不低于 18 个月。_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