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00.50 CCS P 01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936.12020 节水评价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saving assessmentPart 1:General priciples 2020-12-24 发布 2021-04-01 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代替 DB11/T 936.12012 DB11/T 936.12020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价原则.1 5 基本要求.1 5.1 区域.1 5.2 用水单位.2 6 评价内
2、容及细则.2 6.1 评价类别.2 6.2 评价体系.2 6.3 评价要求.4 DB11/T 936.12020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11/T 936节水评价规范的第1部分。本文件代替DB11/T 936.1-2012,与DB11/T 936.1-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之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评价原则”一章;b)增加了“评价内容及细则”一章,包括“评价类别”、“评价体系”和“评价要求”;c)将“评分细则和评价等级”的有关内容更改后纳入第 6 章;d)删除了“评价组织与
3、评定程序”;e)更改了“范围”所使用的评价范围和表述形式;f)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g)更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h)更改了“基本要求”的内容;i)更改了“评价要求”中节水评价等级划分的编写规则。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海红、王丽珍、赵勇、高林、张欣欣、秦长海、何凡、姜珊、白雪、翟家齐、朱永楠、王庆明、何国华、白岩、余弘婧、谭亚男、司源、韩晓莉、师林蕊、刘寒青、朱春雁、王一帆、张玉博、王茜、胡梦婷、蔡榕。DB11/T 936.12020 1 节
4、水评价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节水评价的评价原则、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及细则。本文件适用于区域和用水单位的节水评价,其中,区域包括各级行政区、工业园区、居民小区等,用水单位包括工业、服务业、公园等用水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T 21534 工业用水节水 术语 GB/T 51083 城市节水评价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7119、GB/T 2
5、1534 和GB/T 5108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高效节水灌溉 efficient water-saving irrigation 根据植物需水规律和当地供水条件,高效利用降水和灌溉水,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灌溉方式,主要包括喷灌、微灌等。3.2 再生水替代率 reclaimed water use ratio 为满足需求,所取的常规水和再生水总量中再生水量的比例。3.3 雨水集蓄设施 rainwater collection and storage facilities 对雨水进行收集、贮存和调节利用的工程设施,包括蓄水池、人工湖、下凹式绿地等。
6、4 评价原则 4.1 节水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各项评价指标值应以实际统计资料为依据。4.2 优先选取可量化、易获取、可体现节水水平的指标进行评价。4.3 应采用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对各项指标进行赋值和评价。5 基本要求 5.1 区域 DB11/T 936.12020 2 5.1.1 应落实国家与北京市节水要求,制定并实施年度节约用水计划。5.1.2 区级行政区应满足市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理要求。5.1.3 近 2 年无重大浪费水事件发生。5.1.4 生活用水不应实行包费制。5.2 用水单位 5.2.1 凡直接取用地下水、地表水的用水户应取得取水许可证,并以量计征,无欠缴水费(税)现象。5.
7、2.2 用水单位应取得用水指标,按计划用水,近两年无超计划、超定额用水情况,无因浪费用水受到行政处罚。5.2.3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按要求进行节水“三同时”验收。5.2.4 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不应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5.2.5 景观环境用水不应使用自来水。5.2.6 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应实施自备井置换。6 评价内容及细则 6.1 评价类别 节水评价包括管理评价和技术评价。管理评价主要评价节水管理水平;技术评价主要评价用水效率及节水水平。6.2 评价体系 6.2.1 区域 区域的管理评价和技术评价应按
8、表1设置评价指标。表1 区域节水评价 评价类别 评价分项 评价内容 管理评价 组织机构 建设节水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分工等 规划计划 制定节水规划、计划;制定区级行政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计划;分解计划用水指标 制度建设 制定节水相关规章制度 日常管理 用水统计/用水台账管理等;节水制度与机制执行及记录;节水技术/设施应用等管理及运行 节水投入 节水资金投入占比或增长率 宣传培训 开展节水宣传培训 检查考核 定期开展节水检查或考核 技术评价 区级行政区 用水总量 用水总量控制在年度用水计划范围内 用水效率 万元GDP用水量等综合用水效率;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人均生活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9、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园林绿地高效节水灌溉率等分项用水效率 节水载体 各类型节水载体创建率 计划用水 计划用水率等 DB11/T 936.12020 3 表1 区域节水评价(续)评价类别 评价分项 评价内容 技术评价 区级行政区 节水器具普及 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覆盖率 非常规水源利用 再生水利用率、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等 工业园区 用水效率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综合用水效率、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园区供水管网漏损率等 计划用水 计划用水率 非常规水源利用 再生水替代率、海绵城市建设率等 节水载体 园区内节水载体创建率 街道 用水效率 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用水设备/设施漏失率 节水器具普及
10、节水器具普及程度 非常规水源利用 再生水利用、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运行、透水路面/铺装等 节水载体 区内节水载体创建率 社区、村庄、居民小区 用水效率 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用水设备/设施漏失率 节水器具普及 节水器具普及程度 非常规水源利用 再生水利用、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运行、透水路面/铺装等 节水意识 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反映居民节水意识提升情况 6.2.2 用水单位 用水单位的管理评价和技术评价应按表2设置评价指标。表2 用水单位节水评价 评价类别 评价内容 管理评价 组织机构 建立节水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规划计划 制定年度节水工作计划 制度建设 制定节水相关规章制度 运行管理 用水器
11、具/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节水标准;用水器具/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相关记录 用水档案 用水台账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节水制度与机制执行及记录;节水工作会议纪要;月均取水量2000立方米以上(含2000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户近5年内按照 GB/T 12452的水平衡测试报告;月均取水量2000立方米以下的非居民用水户用水合理性分析报告 宣传培训 开展节水宣传培训 检查考核 定期开展节水检查或考核 技术评价 用水效率 主要产品(服务)单位取水量的达标等 用水计量 水计量率、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设施安装等 用水器具 采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重复利用 用水单位内循环及梯级利用 漏失控制 用水器具/设备/设施漏失
12、控制 非常规水源利用 再生水替代率、雨水集蓄设施建设及利用、透水路面/铺装等 特色指标 结合用水单位用水节水特点,设置表征该类型用水单位节水水平的特色指标 DB11/T 936.12020 4 6.3 评价要求 6.3.1 基本要求是节水评价对象所应具有的基本条件。如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不具备参评资格。6.3.2 按百分制计分。区域节水评价,应结合区域等级及其相应节水管理职能和重点,确定管理评价与技术评价的分值比例;用水单位节水评价,管理评价与技术评价分值宜按照 40 分和 60 分设置。6.3.3 遇有空项,按式(1)进行折算:(1)式中:折算后总得分;为第i项实际得分;为第j项空项所对应分值,空项的范围仅限于技术评价指标中的某一项或几项,管理评价指标不应出现空项。6.3.4 评价等级划分 节水评价等级宜按表3进行划分。表3 节水评价等级 节水等级 分值 90 80,90)80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