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B DB52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DB52/T 488.32005菜豆Pharsalus vulgaris L 2005-12-01 发布 2006-01-01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IDB 52/T 488.32005目 次 目 次.I前 言.11 范围.22 规范性引用文件.23 术语和定义.24 分类.45 要求.46 试验方法.57 检验规则.58 包装和标志.69 贮存.610运输.71DB 52/T 488.32005前 言本标准由贵州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果树蔬菜工作站、六盘水市农业局、乌当区蔬菜工作办公
2、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宇、周维群、吴远惠、张绍刚、龙明树。2DB 52/T 488.32005菜豆1 范围本标准规定贵州省区域内蔓生型菜豆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及贮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区域内栽培的蔓生型菜豆的生产、销售、贮藏和运输。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GB/T 5009.6
3、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GB/T 5009.38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GB/T 8868 蔬菜塑料周转箱GB/T 10469 水果、蔬菜产品中粗纤维的测定方法GB/T 10473 水果、蔬菜产品中盐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方法NY 5078 无公害食品豆类蔬菜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菜豆 又名四季豆,属豆科菜豆属中栽培种,一年生缠绕性草本植物。以嫩荚为食部。3.2 品种3.2.1 同一品种 具有本品种典型性状,如形状、色泽、大小、风味。3.2.2 相似品种 形状、色泽、大小、风味等典型性状
4、相似的品种。3.3 整齐度 同一批产品豆荚的长短一致性,用豆荚长平均值乘以系数表示。3DB 52/T488.320053.3.1 整齐 同一批产品个体差异范围在样品平均豆荚长乘以(15%)以内。3.3.2 较整齐 同一批产品个体差异范围在样品平均豆荚长乘以(18%)以内。3.3.3 基本整齐 同一批产品个体差异范围在样品平均豆荚长乘以(112%)以内。3.4 新鲜 豆荚颜色光亮纯正,未受冻,未上热,豆荚不萎蔫。3.5 色泽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和光泽。3.5.1 正常 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和光泽得到应有的表现。3.5.2 基本正常 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和光泽基本得到了表现。3.6 形状3.6.1 好 豆荚表
5、面光滑,表现直挺。3.6.2 较好 豆荚表面较光滑,表现较直挺。3.6.3 一般豆荚表面粗糙,有突起和褶折,表现有不同程度弯曲。3.7 清洁豆荚表面不附有污物和其它外来物。3.8 损伤3.8.1 腐烂 由于病原菌侵染导致豆荚变质、变形。3.8.2 异味 由于栽培或贮运环境的污染造成的不良气味。3.8.3 病虫害4DB 52/T 488.32005 受病原菌和害虫侵染而导致的伤害。3.8.4 疤痕 块茎因虫伤、机械伤等外因造成伤害,伤口愈合后留下的伤疤和伤痕。3.8.5 机械伤 豆荚因挤、压、碰等外力所造成的伤害。3.8.6 轻微疤痕、机械伤 指这两项损伤的总面积或其中任何一项,不超过表面积的
6、5%,并无裂口和洞孔。3.8.7 无严重疤痕、机械伤指这两项损伤的总面积与其中任何一项,不超过表面积的 l0%,并无裂口和孔洞。4 分类 蔓生型菜豆:茎的生长点为叶芽,茎节较长,蔓长 200 cm300 cm,无限生长。左旋。分枝多,陆续开花结荚,成熟较迟,收获期长。播种至采收50 d90 d,采收期 30 d60 d。5 要求5.1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l的要求表1 理化指标(以菜豆嫩荚鲜重计)序号项目指标1蛋白质 g/100g1.62脂肪 g/100g0.23粗纤维 g/100g1.04灰分 g/100g0.65.2 感观指标感观指标应符合表2 的要求。表2 感观指标5DB 52/
7、T488.320055.3 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NY 5078无公害食品豆类蔬菜的要求。6 试验方法6.1 感官要求检测 将样品置于干净的白磁盘中,用目测法检测品种特征、腐烂、冻伤、病虫害及机械伤等用鼻嗅的方法检测异味。6.2 卫生要求检测 按NY 5078的规定执行。6.3 理化指标检测6.3.1 蛋白质 按GB/T 5009.5 的规定执行。6.3.2 脂肪 按GB/T 5009.6 的规定执行。6.3.3 粗纤维 按GB/T 10469的规定执行。6.3.4 灰份 按GB/T 10473的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6DB 52/T 488.320057.1 检验分类7.1.1 型式检验 型
8、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因为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7.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者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7.2 组批规则 同一产地,同时采收的菜豆作为一个检验批次。7.3 抽样方法 按照GB/T 8855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货物相符,凡与货物不符,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抽样。7.4 包装检验 按第 8章的规
9、定执行。7.5 判定规则7.5.1 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有缺陷的样品做记录,不合格百分率按有缺陷的根数计算。每批受检样品的平均不合格率不应超过 5%。7.5.2 卫生要求有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8 包装和标志8.1 包装8.1.1 菜豆的包装(箱、筐)应牢固,内外壁平整,疏木箱缝宽适当、均匀。包括容器保持干燥、清洁、无污染。塑料箱应符合GB/T 8868 的要求。8.1.2 每批报验的菜豆其包装规格、单位净重应一致。8.1.3 包装检验规则 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每件的净重不应低于包装标识的净重。8.2 标志 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者、产地、质量和采收日期等,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并符合GB 7718的规定。7DB 52/T488.320059 贮存9.1 临时贮存应保证有阴凉、通风、清洁、卫生的条件。防止日晒、雨淋、冻害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堆码整齐,防止挤压等造成损伤。9.2 短期贮存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码;要保证有足够的散热间距,温度以 0 5;相对湿度以80%90%为宜。10运输10.1 菜豆收获后应尽快整理工整,及时包装、运输。10.2 运输时要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污染、无杂物。短途运输要严防日晒、雨淋。长途运输要注意采取防冻保温或降温措施,防止冻害或高温霉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