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 B 43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45/T 13852016 规模养猪场粪污综合处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ed dispose of the dung in intensive pig farms 2016-09-30 发布 2016-10-30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45/T 13852016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共同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防城港市畜牧站、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洁、严小东、袁成进、曹国敏、钟恒禄、莫模双、熊文婕、胡业军。DB45/T 13852016 1 规模养猪场粪污综合处理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养猪场的术语和定义、猪场选址和建设要求、猪场生产管理、粪污综合处理设施建设要求、粪污综合处理工艺、粪污排放标准等。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养猪场的粪污综合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5084
3、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 GB/T 17824.2 规模猪场生产技术规程 GB/T 17824.3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NY/T 122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规模养猪场 常年存栏生猪100 头以上规模标准的养猪场。4 猪场选址和建设要求 4.1 猪场选址 应符合HJ/T 81和GB/T 17824.1的规定。4.2 猪场建设要求 应符合GB/T 17824.1的规定。5 猪场生产管理 DB4
4、5/T 13852016 2 应符合GB/T 17824.2和GB/T 17824.3的规定。6 粪污综合处理设施建设要求 6.1 布局要求 应符合 HJ/T 81 的规定。6.2 建设要求 设施的设计应符合NY/T 1222的规定。设施建设除应符合表1的规定,还应符合下列要求:每个规模养猪场配备两套粪污综合处理设施,轮换使用;沉淀池、沼气池盖严,污水贮存池盖顶,护坡高于地面并避开水道;进行防渗透处理;按养殖规模配套储存容量。表1 规模养猪场粪污综合处理设施建设标准 年饲养数量 养殖方式 集粪发酵池 m3 沼气池 m3 污水贮存池 m3 配套农作物面积 667 m2 雨污分离设施 每出栏 1
5、头猪 干清粪 0.1 0.2 0.3 0.2 完全分离 7 粪污综合处理工艺 7.1 雨污分流 将雨水与猪场猪尿、污水分开排放,雨水通过集雨水管道直接引流到自然水域,猪粪收集到集粪发酵池。7.2 干湿分离 猪粪不应露天堆放,尿液及冲洗猪舍的污水经排污管道收集到沉淀池,经沉淀后固液分离,污水引流至沼气池,沉渣收集到集粪发酵池,与猪粪一起堆放发酵。7.3 厌氧发酵 猪场污水经沉淀后引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分解。7.4 沉淀降解 沼气池产生的沼液引入污水贮存池进行降解处理,经沉淀降解后,上清液排放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7.5 污泥处理 定期清理各生物池污泥,污泥应符合GB 4284的规定。8 粪污排放 DB45/T 13852016 3 粪污排放应符合GB 185962001中表5的规定。_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规模养猪场粪污综合处理技术规程 DB45/T 13852016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