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53/T 290.12013 代替 DB53/T 290.12009紫皮石斛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 2013-07-01 实施2013-04-15 发布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ICS 65.020.20 B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37423-2013 DB53/T 290.12013 I 前 言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DB53/T 290紫皮石斛分为以下3个部分:第1部分:产地环境;第2部分:种苗培育;第3部分:生产技术规程。本部分为DB53/T 290的第1部分。本部分与DB
2、53/T 290.12009紫皮石斛 第1部分:产地环境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产地环境条件;删除了第4章检测方法;增加了第4章产地选择要求。本部分由龙陵县人民政府提出。本部分由云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02)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龙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龙陵县林业局、龙陵县石斛协会、云南省龙陵县科学技术协会、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裴兴毕、梅丽宝、赵兴灿、张学文、刘家保、段兴恩、刘勇、张绍龙、杨必虎、孙祥厚、廖勤昌、杨宏俊。本部分代替了DB53/T 290.12009。DB53/T 290.12009为首次发布。DB53
3、/T 290.12013 1 紫皮石斛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紫皮石斛产地环境条件及产地选择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紫皮石斛产地的选择。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 产地环境条件 3.1 地理环境 海拔1 200 m2 400 m,以1 400 m1 800 m为宜;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65%85%,以75%85%为宜。3.2
4、 环境空气质量 符合GB 3095的二级标准。3.3 用水质量 符合GB 5084的规定。3.4 土壤(基质)环境质量 符合GB 15618的二级标准。3.5 气候条件 年平均气温14 20,以16 18 为宜,极端最高气温32,极端最低气温-2,无霜期200 d300 d;年平均降雨量1 000 mm以上,以1 800 mm2 200 mm为宜;年日照时数1 800 h,以2 000 h为宜。4 产地选择要求 选择光照较充足、通风向阳,通水、通电、通路,坡度20 的阳坡或平地。_ DB53/T 290.12013 版权专有 不得翻印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871)63215572(0871)63215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