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DBS45 063-201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粉利.pdf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2631969 上传时间:2023-08-12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2.96M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S45 063-201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粉利.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DBS45 063-201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粉利.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DBS45 063-201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粉利.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DBS45 063-201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粉利.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DBS45 063-201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粉利.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DBS45 063-201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粉利.pdf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DDB BS S4 45 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S 45/06320192020-06-19 发布2020-09-19 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粉利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 布DBS 45/0632019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的格式编写。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食品安全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玉林、宁方尧、洪泉、卢静、罗艳、杨伟梅、邓媛媛、庞岩、李华婷、黄璐璐。DBSDBS 45/063201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粉利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粉利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

2、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为原料,经浸泡、磨浆、熟化、成型、蒸煮(或不蒸煮)、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粉利。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3、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大米应符合GB 2715 的要求。DBS 45/06320193.1.2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 的

4、要求。3.1.3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 的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白色或米白色气味、滋味具有本产品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形状完整、基本一致,无霉点杂质无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50铅(以 Pb 计)/(mg/kg)0.2酸度(T)1.5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DBSDBS 45/0632019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大肠菌群(CFU/g)5220102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2103注:n 为同一批次

5、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有关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检验方法6.1感官要求取适量产品用目视法、鼻嗅法及按食用方法处理后口尝。6.2理化指标6.2.1水分按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6.2.2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6.2.3酸度按GB 5009.239规定的方法中“淀粉及其衍生物”测定。6.3微生物指标6.3.1大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的平板计数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

6、理按GB 4789.1执行。6.3.2沙门氏菌DBS 45/0632019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6.3.3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6.4食品添加剂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测定。7检验规则7.1组批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配方、同一生产线在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7.2抽样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7.3判定规则7.3.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7.3.2检验结果中若微生物项目不符合本

7、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检验结果中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允许按相关规定进行。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8.1标签、标志8.1.1产品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GB 7718 和GB 28050的规定。8.1.2产品运输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及国家有关规定。8.2包装8.2.1产品包装材料或容器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内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8.2.2净含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8.3运输8.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8.3.2运输过程中应防挤压、防雨、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搬、轻放。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货物混装混运。DBSDBS 45/06320198.4贮存8.4.1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放置,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库房内。8.4.2产品贮存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同处贮存。8.5保质期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产品质量状况确定保质期。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