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口豆腐干 Jiangkou dried bean curd 2019-02-21 发布 2019-02-28 实施 ICS 67.060 X 11 备案号:T/GZSX 团体标准 T/GZSX 0452019 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 发 布 T/GZSX 0452019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口县市场
2、监督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季、张天雄、秦臻、黄朝友、向丽萍、王奥、王春林、陈江平、吴劲勇、肖仕勇、黎亮亮、俞宏斐、骆乾波、廖其艳。T/GZSX 04520191 江口豆腐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口豆腐干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江口豆腐干。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2 大豆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4、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黔食药监局生发2017105号)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T/GZSX 04520192 江口豆腐干 在贵州省铜仁市
5、江口县生产的以大豆、水为原料,经浸泡、磨浆、过滤、煮浆、点浆、凝浆、压制、切块、盐煮、切块、干制加工而成的食品。4 要求(检验方法)4.1 原辅料4.1.1 大豆 应符合GB 1352的规定。4.1.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3 食用盐 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4.1.4 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呈淡黄色或黄色或棕黄色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状态和杂质;闻其气味、品尝滋味。组织形态 呈片状、厚薄均匀、无霉变 气味、滋味 具有该
6、产品特有的气味。咸香可口,韧性好,有嚼劲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 g)40.0 GB 5009.3 蛋白质/(g/100 g)28.0 GB 5009.5 食盐a(以 NaCl 计)/(g/100 g)3.5 GB 5009.44 铅(以 Pb 计)/(mg/kg)0.5 GB 5009.12 a 与 1.00 mL 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c(AgNO3)=1.000 mol/L相当于氯化钠的质量为 0.0585g。4.4 微生物限量 T/GZSX 04520193 包装食品应符合表3的规定。
7、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5 2 102103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25g)5 0 0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2103GB 4789.10 第二法 a 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5 真菌毒素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4.6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4.7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8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进行检验。4.9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4.9.1
8、 生产企业生产时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9.2 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时应符合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5 检验规则5.1 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5.2 抽样从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kg样品(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将样品分为2份,其中2/3作检验样品,1/3作备检样品。5.3 出厂检验5.3.1 生产企业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大肠菌群、净含量。5.3.2 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每年将生产的食品送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5.4 型式检验5.4.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有下
9、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T/GZSX 0452019 4 a)原料、加工工艺或生产条件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 4.24.8 的全部要求及标签标志。5.5 判定规则 5.5.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5.5.2 检验项目中不符合本标准时,使用备检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定合格;如复检结果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6 标签、标志、包装
10、、运输和贮存 6.1 标签、标志 6.1.1 预包装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应在标签醒目位置标注“大豆蛋白制品”。6.1.2 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有简易包装并附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a)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b)成分或者配料表;c)贮存条件;d)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e)小作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f)登记证编号;g)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事项。6.1.3 产品包装应有明显标志。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封装应严密。6.3 运输 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潮湿的物品同库贮存。产品入库贮存应实行先进先出原则,产品应与墙面、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中间留出通道,按品种分别存放,防止挤压。_ 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 团体标准 江口豆腐干 T/GZSX 0452019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T/GZSX 04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