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40T/XMSSAL厦 门 市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联 合 会 团 体 标 准T/XMSSAL 076.1-2022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导则第 1 部分 食品安全管理规范2022-06-01 发布2022-06-01 实施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发 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XMSSAL 076.1-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 T/XMSSAL 076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导则的第 1 部分,T/XMSSAL 076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第 2 部分
2、: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本文件的附录均为资料性。本文件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集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集美大学、厦门市集美区乡厨合作社。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钱洪志、黄珊珊、黄煜、黄莉莉、郑仁德、林慧婷、郑锦富、周常义、周志坚、吴晓波、许志煌。本文件于2022年6月1日首次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XMSSAL 076.1-20221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导则第1部分食品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管理职责、办宴管理、日常管理、文明聚餐、考核机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厦门市辖区内的农村
3、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8年 第12号)T/XMSSAL 076.2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导则 第2部分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农村集体聚餐 Rural collective feast指农村地区(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
4、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一次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主要由流动厨师或举办者自行加工烹饪的集体聚餐活动。3.2农村集体聚餐服务举办者 Rural collective meal service Organizer指组织、召集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个人、家庭或组织。3.3农村集体聚餐服务承办者 Rural collective meal service undertaker指为各类农村集体聚餐承担组织、加工、制作及服务的组织或个人。3.4农村集体聚餐厨师 Rural collective feast cooks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XMSSAL 076.1-20222指为农
5、村集体聚餐担当食品加工制作的厨师。3.5帮工 Kitchen helpers指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加工和服务提供帮助的人。4基本原则4.1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应坚持谁举办(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4.2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应坚持行业组织加强自律、风险群防群控的原则。5管理职责5.1行业组织5.1.1成立乡厨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以下简称相关行业组织),推动行业产业化、市场化、规范化与治理现代化,开展行业自律、人才培训、指导农村集体聚餐等方面的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推行行业标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5.1.2相关行业组织应建规立制,加强行业自律自查自纠;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小组,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
6、估以及风险防控;指导和督促会员进行报告登记及规范实施,推动行业诚信经营,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5.2举办者5.2.1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举办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5.2.2举办者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3举办者应履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义务,主动接受和采纳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5.2.4举办者应选择已登记备案的承办者进行聚餐食品加工活动,并与承办者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细化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5.2.5举办者应加强农药、鼠药、醇基燃料等的管理,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放置有毒有
7、害物质。5.2.6加工好的食物应妥善保存,严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并做到防尘、防鼠、防虫。5.2.7举办者应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加工操作全过程进行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向承办者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5.3承办者5.3.1与举办者共同作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承办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5.3.2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承办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XMSSAL 076.1-202235.3.3应履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义务,主动接受和采纳食品安全技术指导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5.3.4承办者组织或
8、雇佣的厨师和帮工应取得健康证,并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不得雇佣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和近期有腹泻、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症状的人员。5.3.5应对集体聚餐加工服务人员(含厨师、帮工)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并记录备查。5.3.6应与举办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5.3.7按照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协助举办者选择集体聚餐加工场所、采购符合要求的食品原辅材料。5.3.8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的规定,落实食材溯源、规范加工、
9、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工作。6办宴管理6.1报告登记6.1.150 人以上(一个餐次的就餐人数,含 50 人)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进行报告登记。6.1.2由相关行业组织承担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受理、审核检查、指导规范、乡厨技能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工作,提供行业咨询、现场指导、保险服务、会员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相关工作情况应及时向行政村(社区)网格员报备,网格员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情况。6.1.3在农村集体聚餐(除丧事外)举办前 5 个工作日,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携带农村集体聚餐加工服务人员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明,向相关行业组织进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
10、,填写厦门市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表(见附录 A),包括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时间、类型、餐次、地址、就餐人数、菜单、操作厨师和帮工情况。6.1.4相关行业组织在收到办宴申请材料后,应对办宴申请材料符合项进行审核,2 个工作日内对审核结果进行告知。审核通过的,应向举办者、承办者发放厦门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告知书(见附录 B);并由举办者与承办者签订厦门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录 C)和厦门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协议(见附录 D)。6.1.5相关行业组织按 T/XMSSAL 076.2 第 6.5 条、第 7.1-7.6 条要求,对农村集体聚餐现场管理、加工管理和食品管理情况进
11、行检查指导,并如实填写厦门市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记录表(见附录 E)存档备查。6.1.6相关行业组织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举办者或承办者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拒绝整改或经整改仍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向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报告。6.1.7存在以下情况的,应禁止举办农村集体聚餐:a)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且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XMSSAL 076.1-20224b)所在地政府有禁止性要求的,如所在地有传染病疫情正在暴发、流行的;所在地邻近有传染病疫情正在暴发、流行的。6.2应急处置6.2.1农村集体聚餐就餐人员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可能涉及
12、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症状的,举办者、承办者应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同时组织人员迅速将患者送往就近医院就诊,立即报告行政村(社区)网格员,保护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6.2.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7日常管理7.1培训管理7.1.1相关行业组织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和管理技能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低于 40 学时。7.1.2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厨师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和餐厨技能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低于 40 学时。7.1.3相关行业组织每年开展对聚餐承办者、厨师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提升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水平;指导和督
13、促其申报、登记及规范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7.2跟踪管理7.2.1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自身行为规范、卫生习惯和所用设备设施等进行自我规范。建立定期自查制度,并向所在地相关行业组织报备,自查内容包括并不限于设备设施、执照、证件、食品安全责任险、以往提供聚餐服务的反馈记录和历史票据等,自查周期不大于 6 个月。7.2.2相关行业组织应按照职责要求,定期总结分析农村集体聚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报告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8文明聚餐8.1文明乡风: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节办、神事不办,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应参与移风易俗的宣传、指导,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
14、比。8.2文明聚餐:厨师和就餐人员要注重文明礼仪,践行文明规范,不随地吐痰、不坦胸赤膊、不大声喧闹、不吃野生动物、不酒后开车。8.3文明用餐:各方参与者尚俭崇信,做好光盘行动,按实际就餐人数、桌数配餐,剩余菜品主动打包,减少一次性餐器具使用量,做好垃圾分类。9考核机制9.1相关行业组织应建立考核机制,对承办者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实施动态等级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XMSSAL 076.1-20225a)对备案登记的承办者进行公示公告,推荐举办者优先选择;b)对1年内承接农村集体聚餐但没有报告登记的进行通报公示;c)对食品安全培训不合格或健康体检不合
15、格的承办者进行通报公示;d)对未报告登记但参加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承办者进行通报公示;e)对未培训合格、无健康证,但参加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承办者进行通报公示;f)对从事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时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的进行通报公示。9.2相关行业组织对一年内会员承接农村集体聚餐两次没有报告登记、因承办农村集体聚餐造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聚餐承办者,取消其会员资格。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XMSSAL 076.1-20226附 录 A(资料性)厦门市农村集体厦门市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聚餐报告登记表表镇(街道)村(社区)编号举办者姓名手机聚餐类型婚宴生日丧事建房乔迁其他承办者姓名手机身份证聚餐地点聚餐时间月日至月
16、日拟办餐次参加人数厨师和帮工情况厨师来源:外请厨师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厨师帮工姓名联系电话健康证有 无厨师帮工姓名联系电话健康证有 无厨师帮工姓名联系电话健康证有 无厨师帮工姓名联系电话健康证有 无厨师帮工姓名联系电话健康证有 无厨师帮工姓名联系电话健康证有 无厨师帮工姓名联系电话健康证有 无厨师帮工姓名联系电话健康证有 无以下由受理部门填写以下由受理部门填写指导单位指导方式现场视频指导人员聚餐情况汇总共办聚次()人数()指导人次()病患人数()备注:1.该表由承办者填写,每餐次的菜单作为附件。2.根据分类指导原则,需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导的,应及时将此表发至市场监督管理所。承办者:受理人:填表时间: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XMSSAL 076.1-20227附 录 B(资料性)厦门市农村集体厦门市农村集体聚餐聚餐食品安全责任告知书食品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人(受理单位):告知对象(举办者):告知对象(承办者):为有效预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的具体要求告知如下:1.食品加工场所应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地及其它污染源 25 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