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220.10X66备案号:500S-2020Q/HL爸案专用章重庆亨乐西餐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L 0004 S-2020代替Q/HL0004S-2017固态复合调味料食品2020-05-28发布2020-06-07实施重庆亨乐西餐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HL0004 S-2020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Q/HL0004S-2017固态复合调味料。与Q/HL0004S-201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无其他技术变化。本标准由重庆亨乐西餐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亨乐西餐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
2、人:陈鑫本标准批准人:陈华本标准代替了Q/HL0004S-2017。Q/HL0004S-201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无。本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Q/HL0004S-2020固态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一种或一种以上香辛料(辣椒、花椒、山柰、八角、茴香、草果、白芷、桂皮、陈皮、丁香等)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食用盐、味精、增味剂等,经预处理、配料、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固态复合调味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3、,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药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专到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
4、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SB/T10371鸡精调味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1Q/HL0004S-
5、2020表4致病菌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0检验方法mM沙门氏菌500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2100(CU/g)10000(CFU/g)GB4789.10第二法“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3.5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及公告的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及相关公告的规定。3.7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方法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3.8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检
6、验规则章4.1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4.2抽样产品出厂前,由公司质检部门逐批随机抽取样品,样品总量不少于1Kg(不少于6个最小包装),样品分成2份,1份作检验用,1份留作备检。型式检验加倍抽样。4.3检验方法4.3.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每批产品应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3.2、3.3、3.4、3.7中所规定的所有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c)原料、配方及生产工艺有改变时:d)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