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XMGN厦 门 顾 念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XMGN 0005S2022番茄调味酱罐头2022-11-29 发布2022-12-20 实施厦门顾念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XMGN 0005S20221前前言言本标准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根据产品的特点制定,卫生指标依据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 GB 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规定而制定。本标准根据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厦门顾念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厦门顾念食品有限公司起草。
2、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友才。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MGN 0005S20222番茄调味酱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番茄调味酱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番茄酱为主要原料,按需适量添加大蒜、植物油为辅料,经前处理、调配、煮制、装罐、密封、杀菌制作而成的番茄调味酱罐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6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7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
4、准 罐头食品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4215 番茄酱罐头质量通则GB/T 14251 罐头食品金属容器通用技术要求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762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GB/T 24700 大蒜冷藏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6003 镀锡或镀铬薄钢板罐头空罐NY/T 956 番茄酱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
5、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MGN 0005S202233.1原辅料3.1.1番茄酱:应符合NY/T 956的要求。3.1.2大蒜:应符合GB/T 24700的要求。3.1.3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同一包装中酱体呈一致的深红色或红色;允许酱体表面有轻微褐色GB 7098组织形态酱体均匀一致,粘稠较适度;允许表面有少量析水滋味和气味具有番茄酱罐头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
6、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 2感官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酸价(以脂肪计)(KOH)/(mg/g)5.0GB 5009.22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5GB 5009.227番茄红素,(mg/100g)13.0GB/T 14215 中附录 B铅(以Pb计)/(mg/kg)1.0GB 5009.12总砷(以 As 计)/(mg/kg)0.5GB 5009.11锡(以 Sn 计)a/(mg/kg)250GB 5009.16黄曲需毒素 B1/(g/kg)植物油脂(花生油、玉米油除外)花生油、玉米油10.020.0GB 5009.22a仅限于采用镀锡板容器包装的
7、食品。3.4微生物指标3.4.1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3.4.2罐头霉菌计数(视野)65,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4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8950 和 GB 14881 的要求。5检验规则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MGN 0005S202245.1组批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组生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随机抽取 18 罐样品,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査。5.3检验分类5.
8、3.1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2出厂检验每批必检,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商业无菌,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厂。5.3.3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有明显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4判定规则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品。检验结果若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判为不合格品。其他指标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对留样或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
9、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签、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第 123 号令的规定。外包装储运 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蒸煮袋应符合 GB 9683 标准要求、马口铁罐应符合 GB/T 14251 标准要求、玻璃瓶应符合 GB 17762标准要求。6.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并有应防碰、防晒、防雨淋设施,严禁与不清 洁、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6.4贮存产品应贮存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的仓库内。纸箱码垛应离墙离地。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贮存。7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未开封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