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71.100.99 CCS G 14 团体标准 T/CASMES 202022 工业用乙酸钠 Industrial sodium acetate 2022-05-25 发布 2022-05-26 实施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发 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MES 20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成都维诺斯标准化技术咨
2、询有限公司、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英明、朱晨峰、严建斌、张杰、邢玉坤、郭军军、徐微微、徐晓海、邱俊、汪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MES 202022 1 工业用乙酸钠 警告:使用本文件的人员具备实验室工作经验十分重要。本文件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用乙酸钠的术语和定义、分子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印染工业、医药、照相、电镀、化学试剂及有机合成用乙酸钠。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
3、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4 化学试剂 pH值测定通则 GB/T 9738 化学试剂 水不溶物测定通用方法 GB 5009.12 食品安全
4、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14666-2003 分析化学术语 GB 3060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钠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空白试样 blank test 不加试样,但用与有试样时同样的操作进行的试验。来源:GB/T 14666-2003,2.1.5 4 分子式 乙酸钠分子式为CH3COONa,相对分子量:82.03(按2018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MES 202022 2 5 技术要求 外观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晶体。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含量(CH3COONa),%5
5、8.0 pH(50 g/L,25)7.59.0 水不溶物,%0.05 铅(Pb),mg/kg 200 钾试验 通过试验 6 试验方法 一般规定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用水应为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试验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的规定制备,样品均按使用感量为0.01 g的电子天平称取。外观 目视进行检查。理化指标 6.3.1 含量(CH3COONa)6.3.1.1 原理 将规定的指示电极和参比电极浸入同一乙酸钠-冰乙酸溶液中,在滴定过程中,参比电极的电位保持恒定,指示电极的电位随乙酸钠浓度的变化而改变。在化学计量点前
6、后,乙酸钠-冰乙酸溶液中乙酸钠浓度的变化会引起指示电位的急剧变化,指示电极电位的突跃点就是滴定终点。6.3.1.2 试剂 试验用试剂如下:a)冰乙酸(分析纯);b)高氯酸标准滴定液:c(HClO4)=0.1 mol/L。6.3.1.3 试验步骤 在室温下,称取0.05 g样品,精确至0.000 1 g,溶于40 mL冰乙酸,用高氯酸标准滴定液电位法滴定至终点。在试验的同时,按相同的试验步骤,使用不加样品的乙酸钠溶液做空白试样。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MES 202022 3 6.3.1.4 结果计算 乙酸钠的质量分数,按式(1)计算:=(10)1 000 100%(1)式中:V1样品消耗
7、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V0空白试验消耗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c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M乙酸钠的摩尔质量,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M(CH3COONa)=82.03;m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1 000换算因子。6.3.1.5 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2%。6.3.2 pH 按GB/T 9724的规定测定。6.3.3 水不溶物 称取25.0 g样品,精确至0.01 g,溶于250 mL沸水中,冷却至室温后,按GB/T 9738的规定测定。6.3.4 铅 按G
8、B 5009.12的规定测定。6.3.5 钾试验 按GB 30603-2014中附录A.5的规定测定。7 检验规则 组批 以一次投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应不超过50 t。抽样 7.2.1 出厂检验抽样 按照GB/T 6678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自包装袋的上方插入至料层深度的四分之三处采样。将所采的样品混匀,用四分法混匀后缩分至约500 g,分别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取样袋中,密封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人等。一袋供检验用,另一袋密封保存3个月,以备查用。7.2.2 型式检验抽样 型式检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次中按7.2.1的规定抽取。全国团
9、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MES 202022 4 出厂检验 7.3.1 产品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文件逐批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含量、pH。型式检验 7.4.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7.4.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查;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判定规则 7.5.1 检验结果按 GB/T 8170 规定的
10、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判定。7.5.2 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本文件要求,判整批产品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应重新自该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的样品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应注明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b)生产厂名称;c)净含量;d)批号或生产日期;e)商标;f)本文件编号;g)GB/T 191 规定的图示标志。包装 产品使用内衬聚乙烯编织袋进行包装,外袋用尼龙绳或其他质量相当的线封口。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禁止与酸性物质共运。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及酸性物质混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ASMES 202022 5 附录A (资料性)乙酸钠结构式 乙酸钠结构式见图A.1。图A.1 乙酸钠结构式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