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团体标准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团体标准 T T/CFNA/CFNA 6 6511511-2022022 2 香辛料和调味料体积指数的测定香辛料和调味料体积指数的测定 BulkBulk IndexIndex TestTest In SpiceIn Spice 2 202022 2-0 06 6-3030 发布发布 2022022 2-0 07 7-1 15 5 实施实施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发布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NA 6511-2022 I 目录 前言前言.II 1 1 范围范围.1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3
2、 原理原理.1 4 4 设备设备.1 5 5 实验步骤实验步骤.1 6 6 胡椒堆积密度胡椒堆积密度.2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NA 6511-2022 II 前言前言 本标准根据美国洋葱大蒜协会 ADOGA,14th Edition April 2005 P26 以及 ASTA Method-25.1-Bulk Index Bulk Density(Machine Method),同时参考 GB/T 7900-2018 白胡椒和 GB/T 7901-2018黑胡椒的内容,结合检测过程中的实际操作,规范细化了具体操作要求。本标准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提出,委托商会调料分会制定。本标准核
3、心起草单位:山东百佳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庞大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韩城市宏达花椒香料有限公司、四川家和原味香料有限公司、四川丁点儿食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梧州海关(南宁海关香料检测区域性中心实验室)、山东农业大学。本标准协同起草单位: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海乐香辛料(济南)有限公司、山东万兴调味品有限公司、山东泰山立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欧陆分析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济南海关、聊城海关、英联食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培恩、刘继华、吴耀军、苏绍涛、刘桂宁、孙秀东、李漪、袁秉康、乔旭光、卢晓明、李宁阳、郑振佳。本标准
4、协同起草人:张明月、宋绍斌、周长部、赵倩、王洪杰、毛子奇、文旭娟、王琦、陈永强、邵广阔、牛亚鑫、吕国强、王丽华、付建、杜国辉、韦伟、刘伟、朱秀焕、蒋国豪。本标准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及团标发起单位组织实施并解释。本标准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实施。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NA 6511-2022 I 香辛料和调味料体积指数的测定香辛料和调味料体积指数的测定 1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辛料和调味料的体积指数的测定。本标准适用于香辛料和调味料的体积指数以及黑胡椒白胡椒的堆积密度测定。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
5、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GB/T 12729.2 香辛料和调味品 取样方法 GB/T 7900-2018 白胡椒 GB/T 7901-2018 黑胡椒 ADOGA OFFICIAL STANDARDS AND METHODS 14th Edition,April 2005 Method-25.1-Bulk Index Bulk Density(Machine Method)(Revised January 2013)3 3 原理原理 100 克产品经过震动堆实后所占的体
6、积(毫升数),表示为 ml/100g。胡椒则为 1 升体积的胡椒质量(克),表示为 g/L。该指标主要用来标识不同产品盛装在容器中的满浅程度。4 4 设备设备 4.1 塑料量筒 250ml 4.2 电子秤 4.3 BI 振动机 4.4 61/71 型 1 L 排气式容重器。5 5 实验步骤实验步骤 5.1 准确称取 100g 样品。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NA 6511-2022 II 5.2 样品加入 250ml 塑料量筒 5.3 把塑料量筒固定在 BI 振动机上 5.4 开启 BI 振动机上,按照规定时间 60 秒进行容重测定 5.5 把塑料量筒从体积机上拿下来,并且读取及记录样品占用
7、的体积 5.6 记录数据。如量筒检测完毕读数为 150,则最终 BI 结果为 150ml/100g 6 6 胡椒胡椒堆积密度堆积密度:6.1 在平稳光洁的工作台上安装好容重器,校准零点。将约 1000g 样品装入漏斗筒,再使其流入辅助漏斗筒,然后通过拔插板的操作使其随同排气跎落入容重筒内,再插回插板,倒出插板上多余的试样,拔出插板,在容重器天平上称量已装满试样的容重筒,即得 1L 样品的质量(密度)。6.2 测 3 次重复的数据。6.3 相同设备和测试条件下,两次测定结果相差不得大于 5 g/L。6.4 密度以 g/L 表示。若重复测定的结果符合 6.3 要求,则取 3 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若前 3 次的测定误差不符合 6.3 的要求,则再测 3 次数据,取 6 次 测定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6.5 检验报告应包括试 验样品的必要信息,评述检验方法及测得数据,应描述本流程中未提及的操作细节,或者另外附上影响检测 结果的各操作细节。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