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B22团体标准T/CFDMX001-202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曹妃甸大米Geographical indication trademarkCaofeidian rice2021-12-16 发布2021-12-16 实施唐唐山山市市曹曹妃妃甸甸区区大大米米行行业业协协会会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DMX001-2021前言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并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要求制定。本标准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大米行业协会提出。本标准起草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2、滨海农业研究所、唐山市曹妃甸区大米行业协会等单位起草制定。本标准起草人:杜卫军、刘秋华、闫鹏、杜琪、张薇、董允良、贾光辉、赵玉芬、田丽、孙瑞芳、常奇、田颖娜、张颖、李征、苑希蕊、郑金志。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21年12月。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DMX001-202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曹妃甸大米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曹妃甸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批准的“曹妃甸大米”。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3、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0稻谷GB/T 1354大米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4404.1粮食作物种子 第 1 部分:禾谷类GB 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5490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GB/T 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493粮油检验类型及
4、互混检验GB/T 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 5496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T 5497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 5502粮油检验米类加工精度检验GB/T 5503粮油检验碎米检验法GB/T 5511谷物和豆类氮含量测定和粗蛋白质含量计算凯式法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 9137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131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谷物加工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DM
5、X001-2021GB/T 15682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GB/T 15683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GB/T 17109粮食销售包装GB/T 17891优质稻谷GB/T 22294粮油检验 大米胶稠度的测定NY/T 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曹妃甸大米产于曹妃甸大米保护区域内的水稻,经加工制作并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大米。3.2 安全间隔期最后一次施药、施肥到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4 保护范围曹妃甸大米地理标
6、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017 年第 14599071 号公告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即河北省曹妃甸区所辖行政区域。保护范围见附录 A。5 要求5.1 自然环境5.1.1 地理条件地势平坦,北部为河流冲积平原,南部为滨海沉积平原,海拔高度 2.0m4.5m,地下水埋深 0.8m1.5m。5.1.2 气候特点属暖温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地区,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春季少雨多风,气候干燥;夏季炎热多雨,且集中在七八月份;秋季天气晴朗,昼暖夜凉;冬季寒冷少雪。年平均气温 11.7,年平均降雨量 569.2mm,年平均日照 2590.6h,无霜期 188d。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
7、适合的水稻生长期 165d175d。5.1.3 土壤条件属盐渍型水稻土和淹育型水稻土,耕层土壤全盐量 0.1%0.6%之间,盐分组成以 NaCl 为主,质地为壤质或粘质,PH 值 7.58.3,0cm25cm 土层有机质含量1.0%。并符合 GB 15618 的规定。5.1.4 水质条件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DMX001-2021采用滦河水灌溉,应符合 GB 5084 规定。5.1.5 空气条件大气应符合 GB 3095、GB 9137 规定。5.2 品种选择适宜盐碱地种植的经国家或省农业部门审定的丰产性好、生育期 160d175d 粳稻品种。种子质量符合 GB4404.1 规定,品种品
8、质性状应达到 GB/T17891 粳稻谷优质二级以上指标。5.3 栽培技术见附录 B。农药使用应符合 GB8321 规定,肥料使用应符合 NY/T 496 规定。5.4 生产加工5.4.1 原粮来源原粮来源于本标准附录 A 规定的范围内,质量应符合 GB1350 规定。5.4.2 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5.4.2.1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14881、GB13122 规定。5.4.2.2 生产过程中用水应符合 GB5749 规定。5.4.3 加工工艺稻谷经净谷、砻谷、碾米、色选等工艺后包装制成。生产过程中,除符合 GB5749 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5.5 质量要求5.5.1 感官
9、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项目指标米粒整齐均匀,色泽洁白鲜亮,无异常色泽和气味。米饭米饭结构紧密,洁白有光泽,软硬适中,味道纯正,为稻米自然香味5.5.2 理化指标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碎米总量(%)7.5其中小碎米含量(%)0.5加工精度精碾垩白粒率(%)20垩白度(%)3.0蛋白质含量(%)6.58.5直链淀粉含量(%)15.019.0胶稠度(mm)70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DMX001-2021水分含量(%)14.5(冬季15.5)不完善粒含量(%)4.0杂质限量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黄粒米含量(%)0
10、.5互混率(%)5.0注:冬季指 11 月、12 月、1 月、2 月。5.5.3 卫生指标按 GB2715、GB2761、GB2762、GB2763 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植物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5.4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 试验方法6.1 感官检验6.1.1 形状:目测。6.1.2 色泽、气味检验按 GB/T5492 规定的方法执行。6.1.3 滋味、口感按 GB/T15682 规定的方法执行。6.2 理化指标检验6.2.1 加工精度检验按 GB/T5502 规定的方法执行。6.2.2 互混率按 GB/T5493 规定的方法执行。6.2.3 杂质
11、、不完善粒检验按 GB/T5494 规定的方法执行。6.2.4 黄粒米检验按 GB/T5496 规定的方法执行。6.2.5 碎米检验按 GB/T5503 规定的方法执行。6.2.6 水分检验按 GB/T5497 规定的方法执行。6.2.7 直链淀粉含量检验按 GB/T15683 规定的方法执行。6.2.8 胶稠度检验按 GB/T22294 规定的方法执行。6.2.9 垩白粒率和垩白度检验按 GB/T17891 规定的方法执行。6.2.10 蛋白质检验按 GB/T5511 规定的方法执行。6.3 卫生指标检验按 GB2715、GB2761、GB2762、GB2763 的规定执行。6.4 净含量按
12、 JJF1070 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7.1 组批同原料、同工艺、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DMX001-20217.2 扦样、分样按 GB/T5491 执行。7.3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 GB/T5490 执行。7.4 出厂检验7.4.1 每批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4.2 出厂检验项目按 5.5.1、5.5.2 的规定检验。7.5 型式检验7.5.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原料、工艺、设备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正常生产每年一次;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
13、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5.2 型式检验为全项检验,样品自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7.6 判定规则7.6.1凡不符合 GB2715、GB2761、GB2762、GB2763 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7.6.2 出厂检验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净含量指标中有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可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6.3 型式检验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判型式检验不合格。8 包装和标签8.1 包装8.1.1 包装应符合 GB/T17109 的规定和卫生要求。8.1.2 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8.2
14、 标签8.2.1 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8.2.2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8.2.3 可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标志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9 储存和运输9.1 袋装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9.2 存放处地面应铺设垫物,大米堆放应离墙、离地 0.2m 以上,并应根据品种分别堆放。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DMX001-20219.3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大米产品,运输过程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9.4 按上述包装、贮存、运
15、输条件,大米在常温下的保质期不应低于 3 个月。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DMX001-2021附录 A(规范性附录)曹妃甸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A.1曹妃甸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见图 A.1。图 A.1 曹妃甸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图保护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DMX001-2021附录 B(规范性附录)水稻全程绿色增效生产技术规程B.1 品种选择通过国家或河北省审定的优质抗病高产品种。B.2 水稻育秧采用大棚育秧(基质育秧或营养土育秧)或户外小拱棚育秧方式。B.2.1 浸种1617%杀螟乙蒜素50g+25%氰烯菌酯15ml+25%甲霜灵50g浸干稻种25kg,72
16、96h后控干明水播种;在浸种后控干明水,用等计量甲霜灵拌种较浸种效果更好。B.2.2 播种一般在 4 月中旬,可依据当年气温及品种生育期适当提前或延迟。B.2.3 育秧关键技术B.2.3.1床土选择及加工:选取土壤肥沃疏松的菜园地、耕作熟化的旱地或经秋耕、冬翻、春耙的稻田的表层土,粉碎过筛,使细土粒直径5mm,同时祛除杂草、稻茬等杂物。床土 pH 值 5.57.0。播种前 10d,pH值未达到 5.57.0 床土应进行调酸处理。基质育秧可免除此道程序和营养土配制程序,底土和覆土直接用育秧基质。B.2.3.2营养土配制:过筛细土匀拌专用壮秧剂或匀拌硫酸铵 1.25kg(磷酸二铵 5kg),过磷酸钙 5.0kg,硫酸钾 2.5kg。营养土焖 1d 后,测营养土 pH 值以 4.55.5 为宜。B.2.3.3床土用量:每亩机插大田约备合格床土 100kg(0.13m3),装袋备用。盘育秧按 580mm280mm28mm标准秧盘每盘备营养土 4.0kg。B.2.3.4秧田面积:户外育秧按秧田与大田比例 1:80100 留足秧田面积。大棚育秧按秧田与大田比例 1:125150 留足秧田面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