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20.20 A 00 团 体 标 准 T/CCAA 35-2020 认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指南 Guidance on the operation of certification bodies in the context of the novel coronavirus diseases outbreak 2020-03-13 发布 2020-03-13 实施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发布 I 目 次 前 言I 引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通用原则1 4.1 以人为本、科学防控1 4.2 信息畅通、快速响应2 4.3 传递信任、依法
2、合规2 4.4 大局为上、服务客户2 5 认证机构运行管理2 5.1 通则2 5.2 应急管理2 5.3 信息沟通与交流3 5.4 人员能力管理4 5.5 认证业务系统的管理4 5.6 监控管理5 5.7 分场所管理5 6 认证审核的策划与实施5 6.1 策划5 6.2 认证实施6 6.3 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在审核中的应用8 6.4 认证流程不能及时完成的应对措施9 6.5 现场审核疫情风险控制10 7 疫情结束后续活动10 7.1 通则10 7.2 后续活动的实施10 参考文献13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3、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华信(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北京军友诚信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联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梁小峻、刘险锋、孟咏歌、谭平、王梅、秦红、刘立生、黄学良、肖定生、曲丽、延静清、严义君、刘小茵、杨檬、刘分明、张
4、丽丽、刘晓岭、陈璐、卢文婷、郑燕、周育清。本标准系首次发布。II 引 言 任何类型和规模的组织都受不确定性因素所影响,组织会面临各种类型的风险,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会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组织从战略决策到运营的各种活动,并对相关方产生影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证机构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的同时,应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认证业务能够平稳有序顺利实施。认证机构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既要确保认证机构日常运行过程中疫情预防和应急响应要求,又要根据疫情分级分区管控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认证审核的策划与实施,确保认证业务的连续性,对认证客户提供复
5、工复产的支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本指南有助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认证机构: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管理意识;为运营和决策,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支持;提高风险应对的效率和效果;增强行动的合理性;有效配置和使用资源;实施主动的、前瞻性的管理;改进对机会和威胁的识别;遵守认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认证认可要求;提高利益相关方包括认证客户的信心和信任;改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减少损失;增强认证机构的生存和持续发展能力。考虑到各地疫情风险程度等级、管控措施、认证机构规模及内部管理能力等因素,在实际应用时,各认证机构可使用本指南提供的方法,识别具体的风险管理环境,以确保控制的合理性和适用性。1 认证机
6、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认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期间开展认证活动的通用原则、运行管理、认证策划与实施以及疫情结束后续活动的指南。本文件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管理体系、产品和服务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其他类型认证活动及在境外从事认证活动时可参考使用。认证机构也可在突发其他公共卫生事件时参考本文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SO 9000:20
7、15,IDT)GB/T 23694-2013 风险管理 术语(ISO Guide 73:2009,IDT)GB/T 27000-2006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ISO/IEC 17000:2004,IDT)GB/T 27021.1-2017 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1部分:要求(ISO/IEC 17021-1:2015,IDT)GB/T 27065-2015 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ISO/IEC 17065:2012,IDT)IAF ID3:2011 IAF 信息文件 影响认可机构、合格评定机构和获证组织的特殊事件或情况的管理(IAF informative
8、 document for management of extraordinary events or circumstances affecting ABs,CABs and Certified Organizations)IAF MD4:2018 IAF 强制性文件 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在审核/评审中应用 (IAF mandatory document for the use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CT)for auditing/assessment purposes)3 术语和定义 GB/T 19000-2016、G
9、B/T 23694-2013、GB/T 27000-2006、GB/T 27021.1-2017、GB/T 27065-2015、IAF MD4:2018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通用原则 4.1 以人为本、科学防控 以保证人员健康安全为首要任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 2 和地方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实行科学防控。4.2 信息畅通、快速响应 及时关注疫情信息,加强与政府部门、社区、员工、境内外客户等相关方信息沟通,积极采取措施,快速响应疫情防控及客户需求。4.3 传递信任、依法合规 以传递信任为己任,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考虑认证有效性,在疫情防控
10、期间做好各项认证工作的策划与实施,依法合规,确保认证业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4.4 大局为上、服务客户 不断提升机构自身能力,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上,及时为客户提供服务。5.认证机构运行管理 5.1 通则 5 5.1.1.1.1 认证机构宜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认可机构的有关要求,结合认证活动的特点及本机构的运行机制,对疫情期间的运行管理进行策划,策划时宜参照IAF ID3:2011、IAF MD4:2018中的相关内容。5 5.1.2.1.2 策划的输出宜至少包括工作活动安排及防控要求、应急管理、信息沟通与交流、人员能力管理、认证机构分场所管理等内容。5 5.1.3.1.3 认证机
11、构的工作活动安排及防控要求应满足各级政府疫情期间工作场所防控指南及相关要求。5 5.1.4.1.4 认证机构宜根据策划的安排实施运行管理,监控运行过程和结果,并根据疫情变化及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认可机构的要求,及时调整策划输出。5.2 应急管理 5.5.2 2.1.1 应急工作方案编制应急工作方案编制 认证机构宜编制疫情期间应急工作方案。方案宜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款,就以下活动做出安排:a)应急组织管理;b)员工工作机制;c)认证人员情况调查、疫情期间审核及适宜的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d)疫情期间认证证书到期情况的处理;e)必要时,疫情期间认证审核/审查/工厂检查(以下统称“审核”)的安排
12、,包括文件评审、应用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实施远程审核(以下简称远程审核或 ICT 审核)等;f)就疫情期间的认证工作方案与客户沟通的要求;g)疫情期间审核未受影响的客户下一步认证工作方案的沟通要求;h)出现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等突发状况的应对措施(见 5.2.2)。3 5.5.2 2.2.2 突发状况的应对措施突发状况的应对措施 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相关的突发状况,认证机构宜根据国家定期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的要求,策划并实施认证人员在办公区、审核路途、受审核方现场等区域出现突发状况的应对措施,并依据国家对防控方案的更新及时调整应对措施。若审核组成员在审核现场发生突发状况时,宜及时向所
13、属认证机构报告,同时配合客户及属地政府防控措施的实施。5.3 信息沟通与交流 5 5.3.1.3.1 通通则则 认证机构宜按照国家疫情防控部署及 IAF ID3:2011、市监认证 2020 9 号文、认可委(秘)202016 号文等的要求,建立疫情期间开展认证工作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机制并实施。5.3.2 5.3.2 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沟通与交流 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宜至少包括以下方面:a)收集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认可机构有关疫情防控的措施与要求,及时处理并告知所有员工;b)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员工信息动态报告制度,并及时上报信息。5.5.3 3.3 3
14、 与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及认可机构及认可机构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的信息沟通与交流 与行业主管部门及认可机构就认证工作有关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宜至少包括以下方面:a)疫情期间的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及认可机构,并向社会公布;b)现场审核信息、相关认证证书有效期顺延情况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c)按照认可机构要求,按时通报受疫情影响的获证组织审核、证书有效期顺延等情况;d)其他需要交流的信息。5.3.45.3.4 与客户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与客户的信息沟通与交流 5 5.3.4.1.3.4.1 疫情期间认证机构宜就认证活动安排的相关信息,与客户进行沟通与交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采取合理方
15、式,向认证组织(尤其是中小微组织)提供线上认证申请受理、咨询释疑、整改沟通等服务;b)疫情期间认证活动的应急管理措施;c)疫情期间认证机构对初次认证、监督、再认证/复评、扩大、变更和暂停等各类认证活动的方式或途径;d)在符合有关程序的前提下,保证客户已获证书有效性的措施;e)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完成审核项目需延期实施的应对措施;f)适用时,在疫情期间开展审核的方案及要求;4 g)宜特别关注疫情期间涉及国计民生和疫情防控物资的相关客户,主动与其沟通,并在符合国家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其认证需求;h)恢复正常认证审核活动的评估方法、条件和时间;注:如果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认证机构宜按照正常流程和程序
16、对认证证书进行暂停和撤销处理。i)疫情期间审核未受影响的客户,其管理体系运行受影响情况的沟通及对证书有效性进行确认的要求。5.3.4.25.3.4.2 疫情期间认证机构确定受影响的认证审核工作方案时,宜与客户进行沟通与交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客户所在地疫情信息及管控要求,客户的人员健康及管控情况;b)管理体系的运行受到何种程度的影响,客户是否进行了影响评价,何时能够正常运作;c)恢复正常运行或恢复生产获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时间;d)交付当前认证范围内产品/服务的时间;e)现有库存产品是否仍符合其客户要求,是否存在让步放行的情况;f)获证产品/服务是否使用替代的生产/服务场所,过程是否分包给其他组织,以及替代的生产/服务场所或分包组织的相关活动的控制措施;g)如果客户获得认证的管理体系要求其实施灾难恢复计划或应急响应计划,客户实施该计划的情况,以及采取该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h)可以证明客户认证证书有效性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化信息,必要时可要求组织填写调查表或提供自评估报告;i)适用时,满足远程审核或现场审核条件的信息,以及远程审核或现场审核的方案及特殊要求,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