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杭州州西西湖湖龙龙井井茶茶核核心心产产区区商商会会团团体体发布狮峰龙井茶狮峰龙井茶T/XHS杭杭州州西西湖湖龙龙井井茶茶核核心心产产区区商商会会团团体体标标准准T/XHS 001-20182018-01-10 发布2018-03-15 实施T/XHS 001-20181前 言本标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国质检标联2016109 号)酝酿和起草。制订本标准的宗旨,是为有效保护以狮峰龙井为代表的“老字号”龙井茶品牌,提升其文化内涵,彰显其品牌价值,满足市场多样化消费需求。本标准由杭州西湖龙井茶核心产区商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提
2、出,并邀请业内专家协助完成起草和修改工作。本标准依据 GB/T 20004.1-2016 和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本商会所有茶叶企业会员单位。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西湖龙井茶核心产区商会、杭州市标准化学会、杭州西湖龙井茶叶有限公司、杭州狮峰茶叶有限公司、杭州正浩茶叶有限公司、杭州茶厂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戚国伟、赵宏权、林长安、李南阳、卢江梅、周生德、游红英。T/XHS 001-20182狮峰龙井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狮峰龙井茶的术语和定义、加工、产品等级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
3、存。本标准适用于狮峰龙井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02茶 取样GB/T 8304茶 水分的测定GB/T 8305茶 水浸出物测定GB/T 8306茶 总灰分的测定GB/T 8311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的测定GB/T 14487茶叶感官审评术语GB 14
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650地理标志产品龙井茶GB/T 18795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GB/T 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 30375茶叶贮存GH/T 1070茶叶包装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3 术语和定义GB/T 1448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T/XHS 001-20183狮峰龙井茶Shife englongj
5、ing Tea以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所辖区域内(西湖龙井茶基地一级保护区)(见附录A)的龙井群体、龙井43、龙井长叶茶树品种的芽叶为原料,采用传统的摊青、青锅、辉锅等工艺在当地加工而成,具有“扁平挺秀、嫩绿光润、馥郁持久、鲜醇甘爽”品质特征的扁形绿茶。4 加工4.1 加工环境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加工场所室内通风,清洁,无异味,无外来粉尘、空气污染。4.2 加工器具可选用电热炒茶锅或相应的加工机具。4.3 加工工序鲜叶摊放 青锅 回潮 二青叶分筛 辉锅 干茶分筛 复辉 复筛归堆 贮藏。4.4 加工技术手工加工采用“抓、抖、搭、拓、捺、推、扣、甩、磨、压”等传统技法。在符合品质要求的基
6、础上除辉锅工序外可辅助使用相应的加工机具。5 产品等级与实物标准样5.1 产品等级依据感官品质要求分为:精品、特级、一级。5.2 各产品等级均设置实物标准样,为每个级的最低标准,每三年配换一次。实物标准样制作规程按 GB/T 18795 的规定执行。6 要求6.1 基本要求应符合 GB/T 18650 的规定。6.2 感官品质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感官品质级别外形内质条索整碎色泽净度香气滋味汤色叶底精品扁平挺秀尖削、芽锋显露匀齐嫩绿光润呈糙米色洁净馥郁持久鲜醇甘爽嫩绿鲜亮、清澈成朵匀齐、嫩绿鲜亮特级扁平光润、挺直尖削匀齐嫩绿光润呈糙米色洁净清香持久鲜醇爽口嫩绿明亮、清澈成朵匀齐,嫩绿明亮一
7、级扁平光润、挺直匀整嫩绿尚光润匀净清高尚持久 鲜醇爽口嫩绿明亮细嫩成朵,嫩绿明亮6.3 理化指标T/XHS 001-20184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 目要 求水 分/%(质量分数)6.5总灰分/%(质量分数)6.5水浸出物/%(质量分数)36.0粉 末/%(质量分数)1.06.4 卫生指标6.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6.4.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6.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7 试验方法7.1感官品质按GB/T 23776规定方法检验。7.2 理化指标7.2.1 水分按 GB/T 8304 规定的方法测定
8、。7.2.2 总灰分按 GB/T 8306 规定的方法测定。7.2.3 水浸出物按 GB/T 8305 规定的方法测定。7.2.4 粉末按 GB/T 8311 规定的方法测定。7.3 卫生指标7.3.1 污染物限量按 GB 2762 规定的方法测定。7.3.2 农药残留限量按 GB 2763 规定的方法测定。7.4 净含量按 JJF1070 中规定的方法检验。8 检验规则8.1 取样8.1.1 取样以批为单位。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一致。8.1.2取样按 GB/T 8302 规定执行。8.2 检验8.2.1 出厂检验T/XHS 001-20185每
9、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粉末、净含量和标签、标志。8.2.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标准第 6 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如原料或加工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或复审时;c)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8.3 判定规则8.3.1 出厂检验时,凡不符合出厂检验项目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8.3.2 型式检验时,凡不符合本标准第 6 章规定的产品,均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8.4 复验对产品检验指标有不合格时,应对留存样
10、进行复验,或在同批产品中加倍随机取样复检。重新取样应由交接双方会同进行。对不合格指标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9.1 标志、标签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的规定。9.2 包装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9.3 运输应采用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9.4 贮存应符合 GB/T 30375 的规定。9.5 保质期在符合 9.4 要求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12 个月。T/XHS 001-20186附录 A(规范性附录)狮峰龙井茶生产区域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