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B宜宜宾宾市市竹竹产产业业协协会会团团体体标标准准T/YBZX 0012021宜宜宾宾清清水水笋笋Yibin water bamboo shoot20210901 发布20210901 实施ICS 67.080.20CCS X26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宜宾市竹产业协会宜宾市竹产业协会发发 布布前前言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宜宾市竹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国际竹藤中心、宜宾市林业和竹业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曦、汤锋、王进、孙嘏、荀航、余英、吴良如、何素梅、李星宇、费思涛、刘介辉、陈康明、李宏
2、、杨中华、周宁、陈加枝。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宜宜 宾宾 清清 水水 笋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清水笋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清水笋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886.28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171 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173 食品添加剂 乳酸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3、 苯甲酸钠GB 1886.3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谷氨酸钠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 金黄色葡萄
4、球菌检验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5009.28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2950 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NY/T 761 蔬菜和水果
5、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NY/T 1048 绿色食品 笋及笋制品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清水笋 water bamboo shoot以竹笋为主要原料,经去壳、漂洗、水煮等预加工处理后,经过包装、密封、杀菌等工艺制成的预包装清水竹笋制品。4要求4.1辅料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中的规定。4.2感官特性本文件规定,在自然光照下或光照度300 lx 600 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W日光灯)环境下,视距为400mm500mm,采用目测
6、和手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验。感官特性应符合表1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表1 感官特性项 目指 标检测方法色泽笋肉呈白色、淡黄色、青绿色等自然颜色,有光泽。将一个包装产品混合样平摊于白色洁净瓷盘内,目视法观察色泽、形态和组织状态、汤汁;嗅闻气味。汤汁汤汁清晰,允许有少量白色析出物形态和组织状态笋肉鲜嫩,切面光滑,笋块(片)大小基本一致气味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气味,笋香正常,无异味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测方法固形物,%50GB/T 10786食盐(以氯离子计),%5.0GB/T 12457总酸(以乳酸计),%2.0GB/T 12456二氧化硫a,mg/kg50GB
7、 5009.34a以固形物计。4.4 污染物限量重金属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中的规定。4.5 食品添加剂限量应符合GB 2760标准,同时符合表5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表5 食品添加剂限量项 目指 标检测方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0.50GB 5009.28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g/kg0.001GB 5009.28糖精钠(以糖精计),g/kg0.001GB 5009.284.7 微生物限量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要求,同时符合表6规定。表6 微生物限量项 目指 标检测方法大肠菌群,CFU/g1000GB 478
8、9.3 平板计数法4.8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的规定,检验方法按JJF 1070执行。5检验规则5.15.1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1.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固形物含量和净含量。5.1.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a)当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b)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差异较大时;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5.2 抽样在成品库房中,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散
9、装抽样量不少于2kg,且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检微生物的不少于15个独立包装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用,1份备查。包装成品抽样方案见表7。表7 包装成品抽样方案单位为个批量范围(N)初检抽样数量复检抽样数量100048100030001224300016325.3 判定规则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规定,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所检项目若出现不合格时,需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如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项目不得复检。6标志和标签标志应符合GB/T 32950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国家质检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7包装、运输和贮存7.1 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2 运输和贮存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必须防雨、防潮、防暴晒。成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温度不高于35的库房内。产品离地离墙50cm以上,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混放。7.3 保质期在符合本文件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预包装食品保质期按产品标签、标识或说明书标注的保质期执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