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B 43 备案号:60330-2019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 5482018 代替 DB36/T 548-2008 地理标志产品 崇仁麻鸡 Produer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Chongren chicken 2018-09-07 发布 2019-02-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6/T 548201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1 5 要求.2 6 检验规则.3 7 标志、运输.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崇仁麻鸡
2、地理标志产品产地保护范围图.5 DB36/T 548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GB/T 1.1-2009的规则修订。本标准代替了DB36/T 518-2008地理标志产品 崇仁麻鸡,本标准与DB36/T 518-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订了“理化指标”的部分内容;删除了“重金属及药物残留指标”;根据GB 2707规定,删除了“微生物指标”;重新规范了标准文本格式。本标准由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崇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崇仁县畜牧水产局、崇仁麻鸡原种场。本标准的主
3、要起草人:黄勃、阮子华、邱毓秀、丁进才、裴国良、曾震宇。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DB36/T 518-2008。DB36/T 5482018 1 地理标志产品 崇仁麻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崇仁麻鸡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范围、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崇仁麻鸡。本标准不适用于崇仁麻鸡屠宰加工后的鸡体及其冷冻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4、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GB 5009.1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胆固醇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NY/T 5030 无公害食品 兽药使用准
5、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5038 无公害食品 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 NY/T 5339 无公害食品 畜禽防疫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崇仁麻鸡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和在第5章规定的自然环境下,选育饲养的、其外貌特征符合第5章表1规定的纯种麻鸡品种,是肉蛋兼用型地方优良鸡种。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DB36/T 5482018 2 崇仁麻鸡的地理标准产品保护范围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江西省崇仁县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5 要求 5.1 自然环境要求 5.1.1 气候 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平均
6、气温为17.5左右,年平均降雨量1759.7 mm左右,年平均日照总数为1709.4h左右,适合崇仁麻鸡的繁衍生息。5.1.2 土壤 土壤包括红壤土、紫色土和冲积土等类型。产区特有的水体和土壤形成了崇仁麻鸡赖以生存的独特生长环境。5.2 饲养培育 崇仁麻鸡的饲养管理应符合NY/T 5030、NY/T 5339、NY 5032、NY/T 5038的规定。5.3 品种特征 5.3.1 外貌特征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外貌特征 特征名称 公鸡外貌表现 母鸡外貌表现 体型 呈菱型 呈马鞍型 羽毛 色彩鲜艳,雄健俊俏,棕红色,尾羽呈绿色,胸腹部羽毛红中带黑,尾部高翘 全身分黄麻和黑麻两种类型,羽毛紧凑
7、 冠 单冠直立而红润,肉垂深而薄呈红色 单冠,冠与肉垂为红色 喙 铁青色、带钩 铁青色、带钩 趾 铁青色 铁青色 5.3.2 生长特征 5.3.2.1 生长性能 出壳体重33g左右,平均体重:1月龄:公:225g250g;母:175g200g;2月龄,公:550 g600 g;母:450g500g;3月龄,公:950g1050g;母:800g900g;4月龄,公:1250g1350g;母:1050g1150g;成年体重,公:1400g1500g;母:1200g1300g。5.3.2.2 产蛋性能 开产日龄150d165d,500日龄产蛋量170枚210枚,蛋重48g53g。5.3.2.3 肉用
8、性能 DB36/T 5482018 3 平均值:半净膛率公86.2%,母88.4%,全净膛率公74.5%、母75.1%,胸肌率公13.6%、母15.8%,腿肌率公16.6%、母19.8%。5.3.3 出栏时间 出栏时间为90日龄120日龄。5.4 崇仁麻鸡鸡肉指标 5.4.1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胆固醇/(mg/100g)52 GB 5009.128 粗蛋白/(%)24 GB 5009.5 粗脂肪/(%)0.30.5 GB 5009.6 粗灰分/(%)1.01.3 GB 5009.4 八种必需的氨基酸总含量/(mg/g)81(公鸡)GB 500
9、9.124 74(母鸡)注1:取样部位为胸肌。注2:八种必需氨基酸分别为:缬氨酸,异亮氨酸,甲硫氨酸,色氨酸,苏氨酸,赖氨酸,苯丙氨酸,亮氨酸 5.4.2 卫生指标 5.4.2.1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5.4.2.2 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 5.4.2.2.1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5.4.2.2.2 兽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饲养管理条件,同时出栏的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抽取0.5,每批抽样数不得少于2只。6.3 检验类别及项目 DB36/T 5482018 4 6.3.1 出场检验 每批鸡出场前,
10、应按品种特征的要求,对出场鸡进行逐只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场。6.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品种特征、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a)每年首批鸡出栏时;b)饲养方法有较大变更或喂养饲料配比有较大变化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6.4.1 合格品判定 品种特征、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判为合格产品。6.4.2 不合格品判定 6.4.2.1 品种特征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判为不合格品。6.4.2.2 品种特征符合规定,但理化指标或卫生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仍判为不合格品。不合格项可进行复验。6.5 复验 6.
11、5.1 复验抽样数为本标准 6.2 条规定的 2 倍。6.5.2 首次复验结果仍有不合格项目,允许再次复验。再次复验为终验。再次复验的抽样数与首次复验相同。6.5.3 首次复验不合格,如未进行再次复验,则该批或该群批为不合格品。6.5.4 品种特征不合格,不允许复验。6.5.5 复验结果全部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判为合格品。7 标志、运输 7.1 标志 7.1.1 获得批准后,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7.1.2 产品标志应包含产地、批次等信息。7.1.3 标志可捆贴在崇仁麻鸡的腿部或其他显著部位。7.2 运输 应盛装在清洁、消毒过的鸡笼中。DB36/T 5482018 5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崇仁麻鸡地理标志产品产地保护范围图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