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60 B 93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3952015 代替 DB34/T 13952011 杂粮色选机 multigrain color sorter machine 文稿版次选择 2015-03-27 发布 2015-04-27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13952015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与 DB34/T 13952011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对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有效性重新进行确认,删除了未引用的标准;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删除了高温试验;调整了整机性能指标;修改补充了试验条件
2、与准备的内容;增加了可靠性试验方法。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安徽中科光电色选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捷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泰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永武、周春光、徐凯、李仿舟、段启掌、高小荣、许大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DB34/T 13952011。DB34/T 13952015 1 杂粮色选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杂粮色选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光电原理从杂粮中除去异色颗粒的色选设备(以下简称
3、“色选机”)。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 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T 3785.1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 GB/T 3785.2 电声学 声级计 第2部分:型式评价试验 GB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
4、术条件 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 GB 10395.1 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 16798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JB/T 5673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JB/T 8574 农机具产品 型号编制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杂粮色选机 根据杂粮颗粒光学特征的差异,利用光电原理分选出杂粮中含有的异色颗粒的设备。3.2 异色颗粒 DB34/T 13952015 2 指与合格品杂粮颜色不同
5、的其他颗粒。3.3 选净率 杂粮经色选后,其取样合格品中剔除异色颗粒后的质量与取样合格品质量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3.4 带出比 色选剔除物中异色颗粒与合格杂粮颗粒的比值。3.4.1 一次带出比 经一次色选后的带出比。3.4.2 二次带出比 一次色选剔除颗粒再经色选后的带出比。3.5 执行单元数 色选机中完成剔除异色颗粒的喷气咀数量。4 产品型号与标记 4.1 产品型号 参照 JB/T 8574。4.2 型号标记 6SX Z-改进代号 主参数:执行单元数 特征代号:表示用途为杂粮 类别代号:表示色选机 示例1:6SXZ-120 表示 120 个执行单元的杂粮色选机。示例2:6SXZ-240A
6、表示 240 个执行单元的杂粮色选机首次改进型号。注:改进代号是在原产品型号后加注大写字母顺序号来表示。5 技术要求 DB34/T 13952015 3 5.1 色选机 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2 配套外购件 应符合相关标准或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并附有制造商提供的合格证明或质量等级证明。5.3 焊接件焊缝 应均匀、牢靠,不应有虚焊、烧伤、漏焊、裂纹、夹渣、气孔、焊渣未除等缺陷。5.4 钣金件 应光滑平整,各咬接处应牢固、均匀,不应有裂纹、变形和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锤痕等缺陷。5.5 电气线路 应固定可靠,排列整齐齐、美观、合理、便于检查。应有效防止电线
7、与运动部件接触。5.6 装配质量 5.6.1 零部件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5.6.2 各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紧固件应有可靠的防松装置。5.6.3 整机上凡能开闭处、各连接部位和进出料机构不应有泄露物料现象。5.6.4 装配后整机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异常声响。5.7 外观质量 5.7.1 色选机外观应整洁、不应有磕碰伤、划痕和毛刺。5.7.2 表面涂漆质量应符合 JB/T 5673 的规定,漆膜厚度应不小于 35m,漆膜附着力应不低于 2 级。5.7.3 油漆表面应平整、均匀、光滑,不应有漏漆、起皱、流挂、剥落、锈蚀和锈痕。5.8 空运转试验 5.8.1 产品出厂前应逐台进行
8、不少于 30 min 的空运转试验。5.8.2 空运转试验中运转应平稳、可靠,各零部件之间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应存在松动现象。5.9 整机性能 5.9.1 在试验用原料符合下列条件下,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1 杂粮色选机主要性能指标 序号 标准试样 性能指标 单个执行单元 单位时间生产率(kg/h)千瓦小时产量(kg/kWh)选净率()一次带出比 二次带出比 1 标准试样 1(黄豆)8 400 99 1:4 2:1 2 标准试样 2(葵仁)5 300 3 标准试样 3(蚕豆瓣)8 400 注:试验用标准试样中含异色颗粒比例为 5。其他杂粮可以参照。DB34/T 13952015
9、4 5.9.2 噪声 正常运行,空载噪声不大于 70 dB(A)。5.10 可靠性 a)首次故障前平均工作时间(MTTFF)不低于 200 h。b)使用可靠度(有效度)不低于 95。5.11 安全 5.11.1 绝缘电阻 在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间施加 500VAC 时测得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 M。5.11.2 耐压 网电源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能承受交流 1000V 的试验电压,应无闪络或击穿。电气安全应符合GB 5226.1 的规定。5.11.3 保护接地连续性 色选机的金属构件上必须有接地点,与接地点相连接的保护接地导线的截面积不小于 1.5 mm2,保护接地的连续性应符合 GB 522
10、6.1 的规定。5.11.4 安全防护装置 操作人员能触及到的外露旋转、传动装置的危险运动件,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距离应符合 GB 10395.1 的规定。5.11.5 安全标志 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运动件,应在其附近张贴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10396 的规定。安全标志上应简要提示危险程度、危险产生的后果、避免危险的安全措施。安全标志应在说明书中重现,且应清晰、易读。5.11.6 设备安全卫生 a)与杂粮接触的材料应符合 GB 16798 中相关要求。b)配备的空气过滤装置应符合 GB 16798 中相关要求。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与准备 6.1.1
11、环境温度:环境温度不超过 40,且在 24 小时内其平均温度不超过 35,最低环境温度不低于 5;6.1.2 相对湿度:相对湿度不大于 85;6.1.3 电源:(22010)或(38010)VAC;(501)Hz;6.1.4 环境:无强烈震动、无强磁场干扰、无强光直射、少粉尘。6.1.5 试验场地和样机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能满足试验要求。DB34/T 13952015 5 6.1.6 试验用标准试样是含异色颗粒比例为 5的成品杂粮。6.2 性能试验 6.2.1 性能试验前,应先进行 30 min 空运转试验。空运转试验结束后,进行正式性能试验。6.2.2 性能试验每台样机进行三
12、次。三次试验时间间隔应尽量短,即前一次试验物料清理后,立即进行下一次试验。每次试验应测定工作时间、工作噪声、各出料口排出的试验原料质量。6.2.3 试验应按 GB/T 5494 和 GB 5491 的方法进行。6.2.4 单个执行单元单位时间生产率的测定 色选机以杂粮标准试样为试验原料,正常开机 30 min 后,在色选参数满足表1 的条件下在出料口连续接取样品,共取样三次,每隔 2 min 取一次,每次不少于 1 kg 并同时记录试验时间,按公式(1)计算单个执行单元单位时间生产率。TDWE .(1)式中:E 单个执行单元单位时间生产率,单位为 kg/h;W 出料口物料质量,单位为 kg;T
13、 测试时间,单位为 h;D 执行单元数。6.2.5 千瓦小时产量 色选机以杂粮标准试样为试验原料,正常开机 30 min 后,在色选效果满足表1的条件下从出料口连续接取样品,在试验时间内测算耗电量和出料口物料质量,按公式(2)计算千瓦小时产量。NWEN.(2)式中:EN 千瓦小时产量,单位为 kg/(kWh);W 出料口物料质量,单位为 kg;N 耗电量,单位为 kWh。6.2.6 选净率 色选机以杂粮标准试样为试验原料,正常开机 30 min 后,在合格品出料口接取样品,共取三次,每隔 2 min 取一次,每次不少于 500 g。将三次样品合并后挑出异色粒用感量为 0.01 g 的天平称重,
14、按公式(3)计算选净率。0011001WWW.(3)式中:1 选净率,;W1 色选样品中异色颗粒质量,单位为 g;W 色选样品质量,单位为 g。6.2.7 一次带出比 DB34/T 13952015 6 色选机以杂粮标准试样为试验原料,正常开机 30 min 后,在满足选净率的条件下从一次剔除物出料口接取样品,共取三次,每隔 2 min 取一次,每次不少于 20 g,将三次样品合并掺匀后采用 GB 5491中分样器分样法从样品中取至少 30 g 作为色选样品,挑出异色粒用感量为 0.01 g 的天平称重,按公式(4)进行计算一次带出比。NNX11.(4)式中:X1 一次带出比;N1 一次剔除物
15、中异色颗粒质量,单位为 g;N 一次剔出物中正常颗粒质量,单位为 g。6.2.8 二次带出比 从一次剔除物出料口接取的样品放入色选机进行复选,在单位时间生产率满足一次色选,色选成品含杂优于色选样品的条件下,从剔除物出料口连续接取样品不少于 50 g,采用 GB 5491 中分样器分样法从样品中取至少 20 g 作为色选样品,挑出异色粒用感量为 0.01 g 的天平称重,按公式(5)进行计算二次带出比。MMX12.(5)式中:X2 二次带出比;M1 二次剔除物中异色颗粒质量,单位为 g;M2 二次剔出物中正常颗粒质量,单位为 g。6.3 噪声 6.3.1 采用 GB/T 3768 的规定进行,测
16、试仪器应符合 GB/T 3785 中规定的 2 型或 2 型以上的声级计。采用声级计的 A 权级网络。6.3.2 色选机周围不应放置障碍物,与墙壁的距离一般应大于 2 m。将测试仪器置于水平位置,传声器面向噪声源,传声器距离地面高度为 1.5 m,与色选机的距离为 1 m(按基准体表面计),用慢档进行测量。每一次测量点数为五点,即沿色选机周围测量表面矩形每一边的中点(共四个点)和色选机正上方 1 m 处的一点。取各点噪声平均值为最后测定结果。同时,应测量相应点的背景噪声。6.3.3 噪声修正 当在每个测量点上测量 A 声级时,若与背景噪声的 A 声级之差小于 3 dB(A)时。测量结果无效;若相差大于 10 dB(A)时,则本底噪声的影响可忽略不计;当相差在 3 dB(A)10 dB(A)时,则按表2进行修正。取三次试验测定值的最大值作为样机噪声的测定结果。噪声修正值见表2。表2 噪声修正值 噪声 修正值 背景噪声与机组噪声的差值dB(A)3 45 68 910 10 从测量值中应减去dB(A)3 2 1 0.5 0 6.4 可靠性试验 DB34/T 13952015 7 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