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亳 白 芍 DB34/T230-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亳白芍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商品亳白芍。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009.38 食品中多菌灵残留量测定 GB/T17331 食品中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量的测定 中国药典2000 年版一部 白
2、芍的质量标准 中国药典2000 年版一部 附录A 药材抽样方法 中国药典2000 年版一部 白芍项下规定 中国药典2000 年版一部 附录重金属的测定方法 DB34/T202-200 蔬菜中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亳白芍:指产于亳州境内的毛莨科植物芍药(Paeonial Paeitiplora Pall)去皮、加工的干燥根。3.2 干货:指经加工干燥含水量达到标准的亳白芍。3.3 芦头:指芍药根从根茎上拆下后,顶端不平坦的根头部分。3.4 麻花点:指浅狗眼即蛴螬等地下害虫伤害所造成的浅疤。3.5 破皮:指亳白芍被起挖工具碰破的伤口。3.6 裂口:指亳白芍外皮
3、出现的裂隙。3.7 夹生:指白芍煮时欠火侯晒干折断面中央出现的白色环纹。3.8 枯芍:指生长过程中死亡的白芍根条,瘪瘦、体小不能药用。4 要求 4.1 亳白芍的技术要求(见表 1)。4.2 农药的残留限量:禁用农药不得检出。4.3 重金属:铅0.3mg/kg,镉0.04mg/kg,砷0.3mg/kg,汞0.01mg/kg。5 试验方法 5.1 感观:用感官检查。5.2 规格:用游标卡尺测量。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1-12-31 发布 2001-12-31 实施 DB34/T230-2001 5.3 水分:按中国药典规定方法进行。5.4 农药残留量:按 DB34/T202 执行。5.5 重
4、金属元素 5.5.1 铅、镉、砷、汞测定:按中国药典2000 年版一部附录,重金属的测定方法执行。表 1 亳白芍技术要求 等级 感 观 规 格 安全水份%一等 干货。呈圆柱形,直或稍弯,去净栓皮,两端整齐。表面类白色或淡红棕色,质坚实体重。断面类白色或白色味微苦酸。长 8cm 以上,中部直径 1.7cm 以上,无芦头、麻花点、破皮、裂口、夹生、杂质、虫蛀、霉变 二等 干货。呈圆柱形,直或稍弯,去净栓皮,两端整齐。表面类白色或淡红棕色,质坚实体重。断面类白色或白色味微苦酸。长 6cm 以上,中部直径 1.3cm 以上,间有麻花点无芦头、破皮、裂口、夹生、杂质、虫蛀、霉变 三等 干货。呈圆柱形,直
5、或稍弯,去净栓皮,两端整齐。表面类白色或淡红棕色,质坚实体重。断面类白色或白色味微苦酸。长 4cm 以上,中部直径 0.8cm 以上,间有麻花点,无芦头、破皮、裂口、夹生、杂质、虫蛀、霉变 四等 干货。呈圆柱形,表面类白色或淡红棕色,断面类白色或白色。味微苦酸长短粗细不分,间有夹生、破皮、麻花点、头尾、碎节或未去净栓皮无枯芍、芦头、杂质、虫蛀、霉变。14 6 检验规则 6.1 抽样:按中国药典2000 年版一部附录A 药材抽样方法规定进行。6.2 判定 6.2.1 水分14%,农药残留限量,重金属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不合格。6.2.2 感官和规格两项指标中以最低一项指标判定等级。7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7.1 包装 预包装亳白芍的容器(箱、袋)要求大小一致,整洁、干燥、牢固、无污染、无异味,无虫蛀腐烂霉变现象。7.2 标志 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产地、执行标准号、等级、重量。(毛重、净含量)供货单位,及包装日期等。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毒、无污染。7.3.2 运输时应防潮、防曝晒、防污染。7.4 贮存 7.4.1 贮存场所应阴凉、通风、干燥、避光、无污染。7.4.2 按等级、规格分别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