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J/T 9-954少数民族文字档案著录时必须依照少数民族文学书写规则。著录信息源:1环保档案的著录信息源是被著录环保档案的本身。主要依据文头、文尾、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考表及文件正文等。2。其它有关的档案资料。0着录项目细则0.1题名与责任者项a。题名是直接表达环保档案内容特征、中心主题并区别于另一档案的名称。其,b.责任者是指对环保档案内容进行创造,负有责任的团体或个人。10.1.1正题名。环保档案的主要题名,一般指单份文件文首的题目名称和案卷封面上的题目名称。正题名照原文著录。”例如: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可著录为: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家环保
2、局:101.2并列题名。以第二种语言文字书写的与正题名对照并列的题名。环保档案的外文题名必须著录。并列题名前加“=”号,与正题名并列的汉语拼音不能视为并列题名,不予著录。例如:联合国开发署(UNDP)工作组关于中国臭氧层保护的考察报告(CPR/89/O29)=REPORTOFA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MISSION TO INVESTIGATEOZONELAYER PROTECTION IN CHINA(CPR/89/029)10.1.3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10.1.3.1副题名:解释或从属于正题名的另一题名。正题名能够反映档案中的主题时,
3、副题名不必著录。正题名不能反映档案的主题时,副题名应照原题名著录于正题名之后,其前用“:”号。例如:国家环保局副局长王扬祖同志在第二次全国放射环境管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健全机构,理顺关系,稳定队伍,强化放射环境管理10.1,3.2说明题名文字:指在题名前后对档案内容、范围、用途等的说明文字,照原文著录,其前加“:”号。例如:XX地区工业污染源调查评价与研究技术报告(1985年为基准年)可著录为:【XX地区工业污染源调查评价与研究技术报告:1985年为基准年10.1.4没有题名的单份环保文件材料依据其内容拟写题名,并加“”号。101.5正题名有别名者,为方便利用,除著录正题名外,可将别名在附
4、注项注明。,例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在附注项注明:“又名工业三十条”。10.1.6题名不能揭示内容的文件材料或案卷。10.1.6.1单份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能揭示内容时,原题名照录,并根据其内容另拟题名附后,加”号。例一: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6号)国家环保局颁布环境保护科学进步奖励办法的令例二:批准书关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批准书/杨尚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0.1.6.2案卷题名不能揭示案卷内容或题名过于冗长时,应重新拟写题名后再著录,并加“”号。例如:国家环保局对XX内参1991185号和189号的答复意见国家环保局关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乡镇企业环境管理的答复意见10.1.7文件编号。文件编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编写的文件材料序号,包括发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