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75.140 CCS E 42 T/ZZB 26322022 化妆品级白油 Cosmetic grade white oil 2022-03-25 发布 2022-04-25 实施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 布 团体标准 T/ZZB 2632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产品分类.1 5 基本要求.2 6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2 7 检验规则.3 8 包装、储运及交货验收规则.5 9 质量承诺.5 T/ZZB 2632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
2、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制定。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正信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杭州正和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莫学坤、苏文、居美华、徐冰冰、盛加楠、祝婷婷、石玉雪。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盛华栋。本文件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解释。T/ZZB 26322022 1 化妆品级白油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以石油润滑油馏分经深度精制而成的化妆品级白油的产品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储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3、和质量承诺。本文件所属产品适用于保湿剂、防晒剂、润肤油、沐浴油、护发产品以及油膏的基础矿油,亦可用于其他化妆品成分的中性和保护性稀释剂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59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GB/T 265 石油产品运动黏度测定法和动力黏度计算法 GB/T 511 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GB/T 3535 石油倾点测定
4、法 GB/T 3536 石油产品 闪点和燃点的测定 克利夫兰开口杯法 GB/T 3555 石油产品赛波特颜色测定法(赛波特比色计法)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11081 白油紫外吸光度测定法 GB/T 11133 石油产品、润滑油和添加剂中水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库仑滴定法 GB/T 17476 使用过的润滑油中添加剂元素、磨损金属和污染物以及基础油中某些元素测定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NB/SH 00072015 化妆品级白油 NB/SH/T 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NB/SH/T 0558 石油馏分沸程分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H/T 01
5、28 石蜡重金属试验法 SH/T 0134 白色油固态石蜡试验法 SH/T 0725 石油基绝缘油碳型组成计算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产品分类 T/ZZB 26322022 2 化妆品级白油按黏度不同划分为10号、15号、26号、36号、50号和70号六个牌号。5 基本要求 5.1 设计研发 5.1.1 应具备对白油族组成、碳链分布设计的能力。5.1.2 应具备对运动粘度、稠环芳烃、馏程、平均相对分子量等关键质量特性的优化设计能力。5.2 原材料 5.2.1 每批基础油原料运动粘度、稠环芳烃、易碳化物、闪点应符合工艺要求。5.2.2 每批基础油原料重金属、铅、砷
6、、汞、镉应符合表 1 要求。表1 原料技术要求 单位:mg/kg 项目 要求 重金属含量 10 铅(Pb)1 砷(As)1 汞(Hg)1 镉(Cd)5 5.3 工艺装备 5.3.1 应采用自动进料、脉冲调和及精密过滤设备,具备自动称量、控温、控速、控时等功能。5.3.2 应采用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5.3.3 应采用尾气净化处理设施。5.4 检验检测 5.4.1 应开展原材料的稠环芳烃、运动粘度、易碳化物、闪点等项目的检测。5.4.2 应开展成品运动粘度、闪点、易碳化物、稠环芳烃、重金属、铅、砷等项目的检测。5.4.3 应配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或原子吸收光谱仪和原子
7、荧光光谱仪)、热重分析仪、气相色谱仪等设备。6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化妆品级白油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化妆品级白油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牌号 10 号 15 号 26 号 36 号 50 号 70 号 运动粘度(40)/(mm2/s)7.612.4 12.517.5 24.028.0 32.539.5 45.055.0 63.077.0 GB/T 265 T/ZZB 26322022 3 表2(续)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产品按批检验,生产企业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班次制成的产品为一批。7.2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3
8、出厂检验 7.3.1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3。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牌号 10 号 15 号 26 号 36 号 50 号 70 号 闪点(开口)/170 200 220 GB/T 3536 密度(20)/(g/cm3)/0.8450.860 0.8500.880 GB/T 1884 初馏点/200 NB/SH/T 0558 倾点/-9 GB/T 3535 水分/(mg/kg)/100 GB/T 11133 碳型分析%芳烃(CA)/0 SH/T 0725 链烷烃(CP)/6575 环烷烃(CN)/2535 易炭化物 通过 NB/SH 00072015 附录 A 颜色(赛波特颜色号)+30 G
9、B/T 3555 稠环芳烃(紫外吸光度)/cm(260 nm420 nm)0.05 GB/T 11081 水溶性酸或碱 无 GB/T 259 固态石蜡 通过 SH/T 0134 机械杂质 无 GB/T 511 性状 无色、无味、无荧光透明油状液体 将 300 mL 试样倒入 500 mL 的烧杯中,在室温和良好空气环境下静置数分钟后,用目测和嗅觉判定。重金属含量/(mg/kg)10 SH/T 0128 铅(Pb)/(mg/kg)1 GB/T 17476 砷(As)/(mg/kg)1 GB/T 17476 汞(Hg)/(mg/kg)1 GB/T 17476 镉(Cd)/(mg/kg)5 GB/T
10、 17476 T/ZZB 26322022 4 7.3.2 每批次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3.3 按 GB/T 4756 的规定进行取样,每批产品取样 2 L 作为检验和留样用。7.3.4 出厂检验均合格,则判定为该批产品合格: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表3 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运动粘度(40)表 2 表 2 2 闪点(开口)3 密度(20)4 初馏点 5 倾点 6 水分 7 碳型分析(%)芳烃(CA)链烷烃(CP)环烷烃(CN)8 易炭化物 9 颜色(赛波特颜色号)10 稠环芳烃,紫外吸光度(260 nm420 nm
11、)11 水溶性酸或碱-12 固态石蜡 13 机械杂质 14 性状 15 重金属含量-16 铅(Pb)-17 砷(As)-18 汞(Hg)-19 镉(Cd)-注:“”表示进行该项目检验,“”表示不需要检验项目。7.4 型式试验 7.4.1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 3。7.4.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质量时;c)产品停产 3 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正常生产产品时,每年一次;f)有关机构提出要求时。7.4.3 型式试验样品按同一检验批在合格品中随机取样,按 GB/T 4756 的规定进行取样,每批产品取样 2L 作为检验和留样用。T/ZZB 26322022 5 7.4.4 型式检验项目均合格,则判定为该批产品合格: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8 包装、储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产品的包装、储运及交货验收规则按NB/SH/T 0164进行。9 质量承诺 9.1 用户对产品有异议时,生产商应在 24 h 内作出响应。9.2 企业建立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的真实、可靠、所有环节可有效追溯。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