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200.10 X 14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 52/T 10172015 贵州油茶籽油加工技术规程 Standards on processing techniques of Oil-tea camellia seed oil in Guizhou 2015-03-15 发布 2015-09-15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2/T 1017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原辅料要求.1 5 加工要求.2 6 质量要求.3 7 包装.3 8 贮藏与运输.3 DB52/T 10172015 II
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指导原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果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贵州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大学、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贵州马岭河植物油有限公司、玉屏大龙健康油脂有限公司、黔东南州林业科学研究所、麻江县果品办公室、铜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俐、邱建生、张彦雄、罗扬、张柱海、罗安敏、刘云、沈佳奇、任燕、杨汉远、杨加文、袁茂琴、卢佳丽、夏绪红。DB52/T 10172015 1 贵州油茶籽油加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油茶
3、籽油加工的术语和定义、原辅料要求、加工要求、质量要求、包装、贮存与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可食用油茶籽油的生产加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 GB 11765 油茶籽油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629 植物油抽提溶剂 GB/T 17374 食用植
4、物油销售包装 LY/T 2033 油茶籽 LY/T 2034 油茶果采后处理技术规程 DB52/T 1018-2015 西南红山茶籽和怒江山茶籽 3 术语和定义 GB 11765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原辅料要求 4.1 油茶籽 生产原料食用油茶籽的质量应符合 LY/T 2033、LY/T 2034 和 DB52/T 1018-2015 的要求。4.2 加工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3 生产用抽提溶剂 应符合 GB 16629 的要求。DB52/T 10172015 2 4.4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5 加工要求 5.1 加工场所要求 应符合
5、GB 8955 和 GB 14881 的规定。5.2 加工工艺 5.2.1 压榨法 压榨工艺框如图1。图1 注:烘干的油茶籽经除杂、脱壳、破碎、蒸炒后入榨。压榨温度不高于120,压榨饼中残油率应小于10%。5.2.2 浸出法 浸出工艺框如图 2。图2 注:油茶籽饼经前处理后进入浸出工艺,油茶籽原油溶剂残量100 mg/kg。5.2.3 精炼 精炼工艺框如图 3。图3 5.2.3.1 脱胶:用等于或者高于油温 510 的热水进行搅拌洗涤,用水量为油重的 10%左右,使油水充分混合,分离油水,以上步骤重复 34 次。5.2.3.2 碱炼脱酸:加碱量(以 NaOH 计)根据原油实际酸值按公式:X=0
6、.713AB.(1)式中:X 理论加碱量,g;原料 预处理 压榨 过滤 油茶籽原油 罐装 成品油 脱色原油 脱胶 脱酸 脱臭精炼油 油茶籽饼 浸提 过滤蒸发油茶籽粕 冷凝油茶籽原油 DB52/T 10172015 3 A 油重,kg;B 酸值(测定方法参照 GB/T 5530),g/kg;0.713 为氢氧化钠的分子量除上氧氧化钾的分子量。注:实际加碱量,应超过理论加碱量0.050.25%的碱液。5.2.3.3 脱胶:用温度 85 的热水进行搅拌洗涤,用水量为油重的 10%左右,使油水充分混合,分离油水,以上步骤重复 34 次。5.2.3.4 脱色:按油重 25%加入活性白土或活性炭充分混匀,趁热过滤。5.2.3.5 脱臭:对脱色后的油进行真空脱臭。以上精炼过程应按照工艺要求控制温度、时间、搅拌速度、压力、真空度等参数,确保产品的安全指标符合标准要求。6 质量要求 精炼油应符合GB 2716和GB 11765规定。7 包装 产品销售包装应符合GB/T 17374规定。8 贮藏与运输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及避光处。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存放。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散装油运输应有专车,保持车辆清洁、卫生。_ DB52/T 101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