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60 B 22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10392016 地理标志产品 靖边荞麦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Jingbian Buckwheat 2016-07-27 发布 2016-10-01 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 61/T 10392016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靖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靖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清亮、柏春雷、刘雨、艾荣、林盛。本标准由靖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2、。本标准首次发布。联系信息如下:单位:靖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话:0912-4621459 地址:榆林市靖边县人民路中段 邮编:718500 DB 61/T 10392016 1 地理标志产品 靖边荞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靖边荞麦的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地理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储存和运输、专用标志的使用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保护范围内的靖边荞麦。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3、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9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5519 谷物与豆类 千粒重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7109 粮食销
4、售包装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第75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第78号)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靖边荞麦的产地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内,见附录A。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1 DB 61/T 10392016 2 靖边荞麦 Jingbian Buckwheat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选用优良品种,进行规范生产和加工的荞麦。5 地理环境 5.1 气
5、候 年平均气温7.8,年平均降雨量为395.4mm,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768.2h。大于等于10的植物生长有效积温为2800左右,年平均无霜期为130天左右。5.2 地貌 全县海拔高度介于1123m1823m,地势南高北低。5.3 土壤 属黄绵土、风沙土、土质疏松,土层深厚。土壤中有机质含量大于等于0.7%、碱解氮19mg/kg47mg/kg、有效磷4.8mg/kg16.7mg/kg、速效钾70mg/kg130mg/kg、pH值7.58.5。适宜荞麦生长。6 要求 6.1 感官要求 米粒饱满均匀呈粉白色,面粉呈灰白色,且具有靖边荞麦固有的外观特征。6.2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6、1 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千粒重,g 35.0 杂质,%总量 1.5 矿物质 0.2 水分,%14.5 淀粉,%72.0 6.3 污染物限量要求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污染物限量指标 项目 指标 汞,mg/kg 0.01 镉,mg/kg 0.05 砷,mg/kg 0.4 铅,mg/kg 0.2 DB 61/T 10392016 3 6.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7 试验方法 7.1 感官检验 在自然光下,目测检查。7.2 质量要求 7.2.1 千粒重按 GB/T 5519 的规定执行。7.2.2 杂质按 GB/T 5494 的规定执行。7.2.3 水分按
7、 GB/T 5497 的规定执行。7.2.4 淀粉按 GB/T 5009.9 的规定执行。7.3 污染物限量指标 7.3.1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7.3.2 砷按 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7.3.3 汞按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7.3.4 镉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7.4 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收获年、同种类、同产地、同运输单元、同储存单元的产品为一批。8.2 抽样 按GB/T 5491的规定执行。8.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经出厂检验合格,方能出厂。检验项目:符合6.1、
8、表1的要求。8.4 型式检验 8.4.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土壤、气候、原料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c)在流通市场上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时。8.4.2 检验项目:第 6 章规定的全部项目。8.5 判定规则 DB 61/T 10392016 4 8.5.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感官指标、质量指标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可从同批产品中随机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如仍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5.2 污染物限量指标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9 标志、
9、标签、包装、运输、贮藏 9.1 标志、标签 销售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外包装箱上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2 包装 按GB/T 17109的规定执行。9.3 运输 应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污染。9.4 贮藏 应储存在清洁、干燥的库房内,且应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含量较高的物质混存。10 专用标志的使用 10.1 获得批准的企业和合作社使用靖边荞麦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签应符合 GB/T 17924 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靖边荞麦”专用标志。10.2 地理标志产品靖边荞麦的专用标志由标志图案和“靖边荞麦”组成,见图 1。图1 地理标志产品靖边荞麦的专用标志 DB 61/T 10392016 5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地理标志产品靖边荞麦产地范围界定 A.1 靖边荞麦产地范围 陕西省靖边县县辖行政区:张家畔街道办事处、红墩界镇、宁条梁镇、东坑镇、王渠则镇、中山涧镇、杨米涧镇、周河镇、杨桥畔镇、天赐湾镇、青阳岔镇、黄蒿界镇、海则滩镇、镇靖镇、席麻湾镇、龙洲镇、小河镇。A.2 地理标志产品靖边荞麦保护范围 图A.1中绿色区域为靖边荞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A.1 靖边荞麦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图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