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2 IICS 备案号: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DB35/T 9062009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 成品茶 2009-03-11 发布 2009-04-01 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发 布 DB35/T 9062009 23 前 言 本标准为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系列之一。它与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 品种、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 栽培技术规范、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 加工技术规范等标准共同构成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 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本标准起草单位:大田县茶业局、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乐全、苏再德、罗义航
2、、陈联双、高上联、章进汕。DB35/T 9062009 24 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 成品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观音乌龙茶成品茶(毛茶、精茶)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及其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贮藏、运输。本标准适用于金观音乌龙茶成品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
3、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SB/T 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094 毛茶运输包装 SB/T 10095 茶叶储藏养护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 金观音毛茶 用茗科1号(又名金观音)品种茶树新梢采摘的标准茶青,经晒青凉青做青(摇青摊青
4、)杀青初揉初包揉初烘复包揉烘干等十大工序初制加工而成的具有金观音茶品种特征和品质特点的初级茶叶产品,称为“金观音毛茶”。3.2 金观音精茶 用金观音毛茶,经过定级、归堆、拼配、筛分、风选、拣剔、干燥等精制工艺加工而成,具有金观音乌龙茶品种特征和品质特点的成品茶叶,称为“金观音精茶”。3.3 非茶类夹杂物 指有碍人体健康的杂物,昆虫、粪类、毛发类、金属类以及砂石、草、线、塑料等物。4 成品茶的质量技术要求 4.1 成品茶分毛茶和精茶 4.2 毛茶 4.2.1 等级 DB35/T 9062009 25 4.2.1.1 金观音毛茶按质量从高到低分为五个级(一、二、三、四、五级),每级分为 2 个等,
5、共 10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4.2.1.2 金观音乌龙茶毛茶分别在二、四、六、八等设立标准样,其中六等是中准样,五级的九等、十等不设标准样。4.2.2 要求 4.2.2.1 感官指标 具有金观音茶品种特征,无非茶类夹杂物,无异味,无霉变。各等级感官指标见表 1。表1 感官指标 等 次 二等 四等 六等 八等 条索 圆紧、肥壮、重实 紧结尚肥壮、较重实紧实 尚紧实 外形 色泽 砂绿、油润 砂绿、尚油润 暗绿、稍润 暗绿 香气 浓郁、持久 品种香突出 尚浓郁 品种香明显 清高 清纯 汤色 金黄、明亮 金黄、尚亮 橙黄,尚清澈 稍带红 滋味 醇厚、鲜爽 浓厚、尚鲜爽 尚醇
6、厚 尚醇和 内质 叶底 肥厚、柔软、明亮 肥厚、柔软、尚亮 较柔软、稍带红点 欠柔软 4.2.2.2 理化指标 毛茶水分含量(%)7.0。4.2.2.3 卫生指标 毛茶卫生指标应符合GB 2762及GB 2763的规定。4.2.2.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2.3 试验方法 4.2.3.1 感官指标 按SB/T 10157的规定执行。4.2.3.2 水分 按GB/T 8304的规定执行。4.2.3.3 卫生指标 按GB 2762及GB 2763的规定进行检验。4.2.3.4 净含量 用相应感量要求的衡器称取去除包
7、装的毛茶重量,与标示值对照进行测定 4.2.4 检验规则 4.2.4.1 组批 以同一生产周期,产品品质、规格一致,包装、净含量相同的产品为一批。4.2.4.2 抽样 产品抽样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4.2.4.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2.4.3.1 出厂检验 4.2.4.3.1.1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4.2.4.3.1.2 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销售。4.2.4.3.2 型式检验 4.2.4.3.2.1 型式检验项目为 4.2.2 规定的全部指标。4.2.4.3.2.2 型式检验每年应不少于两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8、DB35/T 9062009 26 a)新产品投产或原料来源变动较大时;b)企业停产一年以上时;c)初制加工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毛茶产品质量时。4.2.5 判定规则与复验规则 4.2.5.1 卫生指标中有一个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4.2.5.2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有任一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加倍抽样复检,若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4.2.6 标签、包装、贮藏、运输 4.2.6.1 标签 袋内外均应放有标明品种、季别、级别、净含量、产地、日期、标准号等内容的标签。4.2.6.2 包装 按SB/T 10094的规定执行。4.2.6.3 贮藏 按SB/T 10
9、095的规定执行。4.2.6.4 运输 a)装运毛茶的运输工具,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异味。b)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潮湿、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c)毛茶在运转过程中,必须有防潮、防雨、防晒的设施,中转途中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d)毛茶装卸时,应轻搬、轻放,防止包装破损。e)毛茶搬运,一般不得在雨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须用防雨布严密遮盖和防护。4.3 精茶 4.3.1 等级 金观音精茶按质量分为五个级别,即:特、一、二、三、四级。4.3.2 要求 4.3.2.1 感官指标 具有金观音乌龙茶品种特征,无非茶类夹杂物,无异味,无异臭,无霉变,并符合表2要求。表2 感官指标 项 目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
10、级 四级 条 索 肥壮、圆结、重实 较肥壮、圆紧、结实 卷曲、结实 卷曲、尚结实 稍卷曲 略粗松 色 泽 砂绿油润 砂绿较润 乌绿尚润 乌绿欠润 暗绿稍带黄 整 碎 匀整 匀整 较匀整 尚匀整 欠匀整 外 形 净 度 洁净 净 尚净 稍有细嫩梗 尚净 有细嫩梗 欠净,有梗片 香 气 浓郁幽长 品种香突出 清高持久 品种香明显 清纯 品种香显 纯正 稍带品种香 平淡 稍粗飘 滋 味 醇厚、甘爽 醇厚、尚甘爽 醇和 尚醇和 尚醇、稍涩 带粗味 汤 色 金黄、明亮 金黄尚亮 金黄 橙黄 深橙黄 内 质 叶 底 肥厚、软亮、匀整 较肥厚、软、尚亮、匀整 较柔软,尚匀整、稍带红点 尚柔软、稍欠亮、尚匀整
11、 较硬挺、花杂、欠匀整 4.3.2.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DB35/T 9062009 27 表3 理化指标 项目 水 分 碎 茶 粉 末 总灰分 指标,%7.0 16.0 1.3 6.5 4.3.2.3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GB 2762及GB 2763的规定。4.3.2.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3.3 试验方法 4.3.3.1 取样 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4.3.3.2 感官指标 按SB/T 10157的规定执行。4.3.3.3 水分 按GB/T 8304的规定执行。4.3.3.4
12、 碎茶和粉末 按GB/T 8311的规定执行。4.3.3.5 总灰分 按GB/T 8306的规定执行。4.3.3.6 卫生指标 按GB 2762及GB 2763的规定执行。4.3.3.7 净含量 使用相应精度等级的计量器具进行测定。4.3.4 检验规则 4.3.4.1 组批 以同一生产周期内相同等级的产品为一批。生产周期、产量由生产企业确定。4.3.4.2 抽样 抽样方法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4.3.4.3 检验分类 4.3.4.3.1 出厂检验 a)产品须经过生产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b)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粉末、碎茶。4.3.4.3.2
1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4.3.2规定的所有指标,型式检验每年应不少于两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定型投产时;b)企业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原料、工艺、机具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4.3.5 判定规则 4.3.5.1 卫生指标中有一个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4.3.5.2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有任一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加倍抽样复检,若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4.3.6 标志、标签 DB35/T 9062009 28 4.3.6.1 标志 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 191的规定执行。4.3.6.2 标签 产品的标签应
14、符合GB 7718的规定。4.3.7 包装、运输、贮存 4.3.7.1 包装 包装容器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异味、防潮,包装材料应符合SB/T 10035的规定。4.3.7.2 运输 a)运输时应放在干净、无异味、无污染的专用包装箱内,并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潮湿、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b)箱茶在运转过程中,必须有防潮、防雨、防晒的设施,中转途中,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c)箱茶装卸时,应轻搬、轻放,防止包装破损。d)箱茶搬运,一般不得在雨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须用防雨布严密遮盖和防护。4.3.7.3 贮存 a)贮存箱茶的仓库,必须符合通风、干燥、清洁、阴凉、无阳光直接照射的要求,箱茶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潮湿、易生虫、易污染的物品同仓贮存。b)箱茶在仓库内堆放,应离地 200mm,离墙 300mm,箱堆高度以包装物受压不变形,不破裂为准,但一般不超过 4m,堆叠必须整齐,堆间应留适当通道。c)成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对超过保质期而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库。4.3.7.4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的保质期为18个月。B35/T 9039062009 福建省地方标准 金 观 音 乌 龙 茶 综 合 标 准 DB35/T 9039062009*2009 年 4 月第一版 2009 年 4 月第一次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