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01 B 4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19232011 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建设及 生产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Production of Entironment-protectional Pig Farm 2011-09-16 发布 2011-11-01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T 1923201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临沂市畜牧局、临沂市生猪产销协会
2、、山东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谭善杰、汲贵菊、张树村、刘文春、蒋劲松。DB37/T 19232011 1 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建设及生产技术规范生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规划布局、猪舍设计与建造、发酵床制作、引种、饲养条件、卫生消毒、饲养管理、运输、病死猪处理、资料记录。本标准适用于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的规划布局、垫料发酵、饲养、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6548 病害动物及病
3、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NY/T 65 猪饲养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1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DB37/T 3022002 种猪场建设标准 DB37/T 3032002 商品猪场建设标准 DB37/T 3042002 规模化猪场生产技术规程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种畜禽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3号)3 术语和定义
4、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生态环保养猪法 生态环保养猪法是利用有机垫料建成一个发酵床,通过添加发酵菌种,猪的粪尿经微生物发酵、分解、转化,使粪尿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新型养猪技术。3.2 发酵床 DB37/T 19232011 2 结合当地的资源状况,选择适宜的有机物料(如农作物的秸秆、秕壳、锯末等),粉碎至一定细度,接种适宜的发酵菌种,供猪繁殖、生长、休息和活动的主要场所。3.3 净道 猪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道路。3.4 垫料 组成发酵床的全部有机物料成分。3.5 污道 外销猪出场和清理垫料的道路。4 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规划布局 4.1 生态环保养猪场(小
5、区)的备案管理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执行。4.2 场址选择符合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场区规划布局和划分符合 DB37/T 302-2002 和 DB37/T 303-2002 的要求。4.3 场区净道、污道分开,互不交叉;空闲处用树木、花草等绿化,场区环境干净卫生。4.4 有卫生防疫、消毒和病死畜禽及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主门和生产区入口要有消毒池和消毒室。消毒池与门口同宽,长 3000mm、深 200mm。消毒室内有紫外线灯或喷雾消毒设施,有工作帽、工作服和水靴或塑料袋鞋套等。4.5 有条件的可推行“养殖有机肥生产种植”的循环经济模式。5 猪舍设计与建造 5.1 猪舍建设的一般要求 猪
6、舍建筑要科学合理,排列有序,冬暖夏凉,便于通风和管理。5.2 猪舍类型 生态环保猪舍适用于种公猪、母猪(哺乳母猪、妊娠母猪、空怀母猪、后备母猪)、育肥猪和仔猪。猪舍分为单列式、双列式。5.3 猪舍跨度和高度 5.3.1 单列式育肥猪舍跨度以 812为宜,屋檐高度 2.63.2。5.3.2 单列式母猪猪舍跨度以 6.58为宜,屋檐高度 2.02.6。DB37/T 19232011 3 5.3.3 单列式公猪猪舍跨度以 5.06为宜,屋檐高度 2.02.6。5.3.4 单列式仔猪保育猪舍参照单列式育肥猪舍,跨度稍小一些。5.3.5 双列式育肥猪舍跨度以 1216为宜,屋檐高度 2.63.2。5.3
7、.6 双列式母猪舍跨度以 1316为宜,屋檐高度 2.43.0。5.3.7 双列式公猪舍跨度以 1012为宜,屋檐高度 2.22.8。5.4 猪舍内部布局 5.4.1 单列式育肥猪舍:后墙内侧留出 1宽的人行道,用铁栅隔开,铁栅内侧留出 23宽的水泥平台,供猪自由采食和夏天乘凉。剩余空间为发酵床,发酵床每隔 45用铁栅分圈,一般每圈在 30 50。每圈一个水料桶,放置于水泥平台上。5.4.2 单列式母猪舍:后墙内侧留出 1.2宽的人行道,用铁栅隔开,铁栅内侧留出 2.83宽的水泥平台(保持向发酵床 3%的倾斜度)。剩余空间为发酵床,水泥地面和发酵床每隔 2.42.8用铁栅分圈,(空怀、妊娠前期
8、、后备母猪可养 2-3 头,哺乳、妊娠后期单圈饲养)。食槽、水槽可用水泥预制,也可用自动饮水器和自动料槽。5.4.3 单列式公猪舍:后墙内侧留出 1.2宽的人行道,用铁栅隔开,铁栅内侧留出 2.43宽的水泥平台(保持向发酵床 3%的倾斜度)。剩余空间为发酵床,水泥地面和发酵床每隔 2.42.8用铁栅分圈,(后备公猪每圈可养 2-3 头,采精公猪单圈饲养)。食槽、水槽可用水泥预制,也可用自动饮水器和自动料槽。5.4.4 单列式仔猪保育猪舍:参照单列式育肥猪舍,每圈的面积略小于育肥猪舍。5.4.5 双列式猪舍人行道设在中间,其他设计与单列式相同。5.5 饲养密度 25kg60kg的后备猪和生长猪占
9、圈栏面积每头猪约0.81.5,60kg以上的育肥猪每头约1.52.0。5.6 猪舍温度和湿度 猪舍内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参照DB37/T 3042002执行。5.7 猪舍通风 生态环保猪舍以自然通风为主,猪舍前后墙留窗要大,窗台高于发酵床面100200。6 发酵床制作 6.1 发酵床类型 发酵床分为地上式、半地上式和地下式三种类型。根据场地的地下水位高低确定发酵床的建设类型,地下水位较高的场地,发酵床应采用地上式,防止因水位过高造成发酵垫料霉变;山区丘陵地下水位较低,可采用半地下式或地下式。无论哪种形式,发酵床底面必须是土面或沙土面,四周墙皮可用水泥抹DB37/T 19232011 4 平。育肥猪
10、舍发酵床厚度以800左右为宜,仔猪舍、母猪舍、种公猪舍的发酵床厚度以1000mm1500mm为宜。6.2 发酵菌种选择 发酵菌种应根据垫料原料、发酵方式、结合当地气候进行选择,根据厂家的说明来添加。6.3 发酵垫料制作 发酵垫料的制作主要包括在猪舍内制作和在猪舍外集中制作两种方式。猪舍内制作是将垫料原料与发酵菌种混合均匀,在搅拌过程中不断洒水,含水量在4550之间,搅拌均匀后堆成梯形,周围盖上覆盖物保温,开始发酵。猪舍外集中垫料制作就是将垫料原料放在一起搅拌均匀后,移入发酵舍内进行发酵。6.4 发酵时间和温度 根据环境和季节,一般为715天,冬天气温较低时,发酵时间可稍长些。垫料表面200mm
11、以下,发酵温度达到55以上,即为发酵成功。6.5 发酵床条件 要营养、透气、保水、保温、并具有适宜的酸碱度,有利于发酵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和猪粪尿分解。初次发酵垫料手握成团,落地后自然散开即可;发酵垫料保持30以上的温度,温度过低影响发酵;发酵垫料中的微生物适宜生长在中性或微酸性(pH值为4)环境,过酸或过碱都不利于垫料微生物生长繁殖。6.6 垫料的日常维护 6.6.1 进猪后如发现圈舍内有粉尘,说明水分偏少,可向垫料表层适当喷水,消除粉尘;每隔 710天用铁耙或旋耕耙将垫料翻耙一遍,便于充分发酵,以无氨、臭味为宜。6.6.2 育肥猪出栏(仔猪移舍)后,要将发酵床垫料翻起,搅拌均匀,堆积发酵一周左
12、右,杀死垫料中的寄生虫卵和病原微生物,然后摊平备用。6.6.3 若发酵床垫料压实变少,应在发酵床上层撒上一定的稻壳、锯末、草粉等填平,育肥猪舍发酵床厚度始终保持 800,仔猪、母猪、种公猪的发酵床厚度始终不低于 1000mm。6.6.4 发酵床根据垫料类型可连续使用 23 年,发酵效果不好时停止使用,彻底清除更新。7 引种 生态环保养猪场(小区)的引种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并参照GB 16567进行检疫。8 饲养条件 8.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8.1.1 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应符合 NY 5032 的要求。8.1.2 营养需求参照 NY/T 65 执行。DB37/T 19232011 5 8.1
13、.3 禁止在饲料中添加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类、砷制剂等违禁药物。8.1.4 不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料。不应使用未经无害处理的泔水、其他畜禽副产品。8.2 饮水 8.2.1 经常保持有充足的饮水,水质符合 NY 5027 的要求。8.2.2 经常清洗消毒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8.3 空气 猪舍内空气中有害有毒气体含量应符合NY/T 388要求。8.4 免疫 8.4.1 猪群的免疫符合 NY 5031 的要求。8.4.2 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彻底消毒。8.4.3 剩余或废弃的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要做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8.5 兽药使用 8.5.1 保持良好的饲养管理,尽量减少疾病的
14、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量。8.5.2 仔猪、生长猪必须治疗时,药物的使用要符合 NY 5030 的要求。8.5.3 发生疾病的种猪必须用药治疗时,在治疗期或达不到停药期的不能作为食用淘汰猪出售。9 卫生消毒 9.1 消毒剂 消毒剂要选择对人和猪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选用的消毒剂应符合NY 5030的规定。9.2 消毒方法 9.2.1 喷雾消毒 用一定浓度的次氯酸盐、有机碘混合物、过氧乙酸、新洁尔灭等,用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消毒,主要用于猪舍清洗完毕后的喷洒消毒、带猪消毒、猪场道路和周围、进入场区的车辆消毒。9.2.2 紫外线消毒 在猪场入口、更衣室,用
15、紫外线灯照射消毒。9.3 消毒制度 9.3.1 环境消毒 猪舍周围环境每23周用2的火碱消毒1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次。在大门口、猪舍入口设消毒池,应定期更换消毒液。DB37/T 19232011 6 9.3.2 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和猪舍要经过洗澡、更衣、紫外线消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必须进生产区时,要洗澡,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9.3.3 猪舍消毒 每批猪出栏后,猪舍外部环境、猪舍内部走廊等一些辅助设施要彻底清扫干净,然后进行消毒。9.3.4 用具消毒 定期对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针管等进行消毒,可用0
16、.1新洁尔灭或0.20.5过氧乙酸消毒。10 饲养管理 10.1 人员 10.1.1 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猪工作。10.1.2 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10.2 饲喂 10.2.1 各阶段猪群的饲养管理参照 DB37/T 3042002 执行。10.2.2 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分别进行饲养。10.2.3 每天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10.3 灭鼠、驱虫 10.3.1 定期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10.3.2 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物进行寄生虫控制,控制程序符合 NY 5031 的要求。11 运输 11.1 商品猪上市前,应经过兽医卫生检疫部门根据 GB 16549 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者方可上市屠宰。11.2 运输车辆在运输前和使用后要用消毒液彻底消毒。11.3 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12 病、死猪处理 12.1 需要淘汰、处理的可疑病猪,应采取不会把血液和浸出物散播的方式进行扑杀,传染病猪尸体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