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 0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21602012 有机食品 谷子生产技术规程 2012-05-16 发布 2012-07-01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T 2160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延兵、秦岭、管延安、王海莲、张华文、刘宾。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T 21602012 1 有机
2、食品 谷子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食品谷子的产地条件、生产技术管理、生产档案管理和有机认证等。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有机食品谷子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9137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 15618-200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9630.1-2005 有机产品 第一部分:生产 NY 525-2011 有机肥料 NY
3、 884-2004 生物有机肥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630.1-2005中3.2、3.3、3.4、3.5、3.6,NY 525-2011中3.1和NY 884-2004中3及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有机食品谷子 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谷子产品。3.2 农家肥 农民就地取材、就地使用、不含集约化生产、无污染的由生物物质、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等积制腐熟而成的一种肥料。4 产地条件 4.1 产地范围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T 21602012 2 有机谷子生产必须有明确的产地范围,
4、要求边界清晰;可以是多个农户在同一地区从事农业生产,这些农户都愿意根据本标准开展生产,并且建立了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4.2 环境条件 有机食品谷子生产需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生产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基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a)土壤环境质量符合 GB 15618-2008 中的二级标准;b)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 GB 5084-2005 的规定;c)环境空气质量符合 GB 3095 中的二级标准和 GB 9137 的规定。4.3 转换期及要求 有机谷子生产田地需要经过转换期。转换期一般不少于24个月;新开荒的、长期撂荒的、长期按传统农业方式耕种
5、或有充分证据证明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也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转换期间应按有机方式管理。转换期结束,土壤经测试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GB 15618-2008中的二级标准。4.4 平行生产控制 有机食品谷子生产不允许在同一农田地块中进行平行生产;如果一个谷子生产企业或组织存在平行生产,应明确平行生产的谷子品种,并制订和实施了平行生产、收获、储藏和运输的计划,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记录体系,能明确区分有机产品与常规产品(或有机转换产品)。4.5 缓冲带 有机谷子生产区域和常规生产区域间应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缓冲带应不少于50m;若缓冲带有种植的作物,必须按有机方式栽培,但收获的产品只能按常规产
6、品出售;丘陵地上游不能种植非有机作物。5 生产技术管理 5.1 种子及其处理 5.1.1 谷种选择 所选品种应适合当地土壤和气候特点,经生产实践认可、优质、抗逆性强;同时要充分考虑保护谷子的遗传多样性,注意不同品种的搭配,防止病虫害的流行;禁止使用转基因品种;不能使用包衣种子或禁用物质处理的种子。5.1.2 种子质量标准 纯度和净度不低于98%,发芽率不低于85%,含水量不高于13%。5.1.3 晒种 播前一周,将种子在阳光下晾晒1d2d,不可曝晒以免降低发芽率。5.1.4 精选 播前3d5d,用10%的盐水溶液浸种10min,捞出漂在水面上的秕谷、草籽等,将下沉饱满籽实捞出,用清水洗净,晾干
7、待播。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T 21602012 3 5.2 整地 5.2.1 春播 前茬作物收获后,及时进行秋翻,秋翻深度一般在20cm25cm,要求深浅一致、扣垄均匀严实、不漏耕。在秋翻地的基础上,早春耙耢,使土壤疏松,达到上平下碎,上虚下实。5.2.2 夏播 前茬作物收获后,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浅耕或浅松,亦可贴茬播种。5.3 施肥 除达到GB/T 19630.1-2005中4.2.3要求外,还应根据当地土地特点制定土壤培肥计划。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要符合GB/T 19630.1-2005中附录A的要求。5.3.1 有机肥使用 允许使用有机食品认证许可的有机肥料和生物有
8、机肥,用量100kg200kg/666.7m2。5.3.2 农家肥使用 允许使用符合有机种植要求,并经充分发酵腐熟的农家肥,用量1000kg2000kg/666.7m2。5.4 播种 5.4.1 播期 春播:一般应在10cm地温稳定在10以上时即可播种。但播种不宜过早,一般在五月上旬开始。夏播:前茬作物收获后应抢时播种,在6月中旬前完成播种。5.4.2 播量及要求 根据土质的不同,每亩用种量0.5kg0.75kg,播种行距30cm40cm。沙土或轻壤土可酌情少播,黏土地应加大播量。播种应做到深浅一致,覆土均匀,覆土2cm3cm,视墒情及时镇压。5.5 间苗、定苗、留苗密度 4叶期间苗,间苗时要
9、拔除弱苗和枯心苗,56叶期定苗,定苗时株距4cm5cm,留苗密度约4万株/666.7m2,即每平方米60株左右。5.6 中耕除草 幼苗期结合间定苗进行中耕除草,划破地皮除掉杂草即可,严禁使用化学合成除草剂。拔节后,细清垄,可进行第二次深中耕,中耕深度10cm为宜,将杂草、病苗、弱苗清除。孕穗中期可进行第三次中耕除草,清除杂草即可。做到“头遍浅,二遍深,三遍不伤根”。5.7 灌水 拨节期、抽穗期如发生干旱应及时灌水,灌浆期如发生干旱应隔垅轻灌,以防倒伏。灌溉水质应符合GB 5084-2005的要求。5.8 病虫害防治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T 21602012 4 生产者
10、应采用农业防治、物理或机械防治、生物防治的方法治理病虫害。5.8.1 农业防治 防治病虫害采用适应性强、抗病虫害好的优良谷子品种,加强栽培管理,采用培肥地力、中耕除草、合理稀植、科学灌溉、轮作避免重茬种植等一系列农业措施防治病虫害。5.8.2 生物防治 引入和繁殖虫害天敌和寄生者,保护和扩大天敌的栖息地,或利用非合成控制性诱剂捕杀成虫等措施进行防治。5.8.3 物理防治 采用黑光灯、频振式杀虫灯、色板等措施诱杀、捕杀害虫。5.8.4 药剂防治 允许使用有机作物种植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和措施,应符合GB/T 19630.1-2005中附录B的要求。5.9 收获与贮运 当90%以上籽粒变为该品种应有色泽,籽粒变硬,成熟“断青”后及时收获。做到单收、单运、单放、单脱粒、单贮藏,确保收后打、运、贮藏及加工过程中不发生二次污染。6 生产档案管理 应建立有机食品谷子生产档案。生产技术档案对有机食品谷子产地环境条件及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收获与贮运等各环节所采取的措施进行详细记录,保存5年以上。7 有机认证 生产有机谷子除按上述要求操作外,还需申请有机食品认证,在认证机构接受申请到正式发放有机食品认证证书之前,都不能作为有机产品销售。_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