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 B 39 备案号: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 42/T 11562016 地理标志产品 鹤峰葛仙米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Hefeng Gexianmi (报批稿)2016-01-20 发布 2016-03-20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42/T 11562016 I 目 次 前言.III 引言.I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1 4 术语和定义.1 4.1 葛仙米Nostoc sphaeroides Ktzing.1 4.2 鹤峰葛仙米 Hefeng Gexianm
2、i.2 5 要求.2 5.1 生长环境.2 5.2 培养管理.2 5.3 采收.2 5.4 加工流程及要求.2 5.5 质量要求.2 5.6 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3 6 试验方法.3 6.1 感官特色.3 6.2 理化指标.3 7 检验规则.4 7.1 组批与抽样.4 7.2 出厂检验.4 7.3 型式检验.4 7.4 判定规则.4 7.5 复检.4 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储存.4 8.1 标签.4 8.2 标志.4 8.3 包装.5 8.4 运输.5 8.5 储存.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鹤峰葛仙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6 DB42/T 1156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在
3、实施过程中,凡有关条款与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规不相一致的,应以国家食品安全法规为准。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并按照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鹤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鹤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鹤峰县耕农园仙米开有限公司、鹤峰县群发葛仙米专业合作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晓红、许存峰、周红霞、周武明。DB42/T 1156201
4、6 III 引 言 鹤峰葛仙米为水生藻类植物,据本草纲目拾遗记载,“生湖广沿溪穴石上,遇大雨冲开穴口,此米随流而出,土人捞出,初取时如小鲜木耳,紫绿色,以醋拌之,肥脆可食,土名天仙菜,干则名天仙米,亦名葛仙米。”鹤峰葛仙米含有蛋白质、维生素 C 等多种营养物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 年第 41 号公告批准实施鹤峰葛仙米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进一步保护资源,规范鹤峰葛仙米的生产,特制订本标准。DB42/T 11562016 1 地理标志产品 鹤峰葛仙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鹤峰葛仙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 装、运输、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
5、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2014年第41号公告批准实施保护的鹤峰葛仙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
6、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鹤峰葛仙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2014年第41号公告批准实施保护的范围,即湖北省鹤峰县铁炉白族乡、走马镇、五里乡、太平乡、容美镇五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具体见附录A。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1 葛仙米 No
7、stoc sphaeroides Ktzing 拟球状念珠藻,亦称天仙米,天仙菜,水木耳。生长于河溪石块上或水稻田中,呈墨绿色球状。DB42/T 11562016 2 4.2 鹤峰葛仙米 Hefeng Gexianmi 产于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葛仙米。5 要求 5.1 生长环境 产地范围内海拔 700 m 至 1300 m 的稻田环境,土壤含磷、钾、钙的黄壤土和黄棕壤,pH 值 5.5 至6.5,有机质含量 3.0%至 5.0%。5.2 培养管理 5.2.1 藻种来源:产地范围内葛仙米原种自然繁殖。5.2.2 田间管理 5.2.2.1 与水稻共生期 a)施肥:每667 m2(亩)施腐熟有机肥20
8、00 kg至3000 kg。b)除草:人工除草。c)灌溉:使用无污染的地表水,保持田间湿润,连续漫灌15d。5.2.2.2 收获期间 田间保持水深 10 cm 至 12 cm。5.2.3 环境、安全要求 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标准,不得污染环境。5.3 采收 每年3月至5月用竹制专用工具将田间生长成熟的鲜葛仙米捞起,装入竹制器皿中沥干。5.4 加工流程及要求 5.4.1 加工流程 去杂干燥漂洗干燥风选分筛包装。5.4.2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5.4.3 加工要求 晴天加工,加工场地要保持清洁、卫生,加工时不得掺加任何化学物质及任何食品添加剂。5.5 质量要
9、求 5.5.1 感官特色 DB42/T 11562016 3 墨绿色颗粒,复水呈球状体,具有独特的清香味,汤清澈明亮。5.5.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份,%18 灰分,%10 蛋白质,%20 5.5.3 安全卫生要求 5.5.3.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规定。5.5.3.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规定。5.5.4 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5.6 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特色 放在干净白色搪瓷盘
10、中,自然光线下观察有无非鹤峰葛仙米夹杂物,然后将成干品用温水浸泡复原后检查,观其颜色,嗅其气味。6.2 理化指标 6.2.1 水份 按 GB 5009.3 的规定执行。6.2.2 灰分 按GB 5009.4的规定执行。6.2.3 蛋白质 按GB 5009.5的规定执行。6.2.4 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DB42/T 11562016 4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与抽样 7.1.1 同一来源地、同一时间采收(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7.1.2 每批随机抽取 100g,50g 用于检验,50g 用于留样备用。7.2 出厂检验 7.2.1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
11、检验合格证后方能出厂。7.2.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特色、水份、净含量、包装标签及专用标志。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生产定型时;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c)前后两次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3.2 型式检验为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7.4 判定规则 7.4.1 出厂检验判定 按7.2条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可重新加倍抽样复检(安全卫生指标除外,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并不允许出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4.2 型式检验判定
12、按第5章5.5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5 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对留存样品进行复检;无留存样品时,按7.1.2条规定在同批次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以复验结果判定该批次产品。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8.1 标签 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的规定。8.2 标志 DB42/T 11562016 5 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方可在其预包装产品标签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
13、定。8.3 包装 8.3.1 所选用的内外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中包装标准的相关要求及规定。8.3.2 纸箱、纸盒、铝膜复合袋、听装易拉罐,应无异味、包装密封完好、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准的相关规定。8.4 运输 8.4.1 产品外包装上选用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4.2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无污染,运输时应具有防水、防晒措施;装卸时轻放轻卸,严禁与有毒、有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8.5 储存 8.5.1 产品应储存于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仓库内,并保持避光、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8.5.2 在常温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由各生产企业自定。DB42/T 11562016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鹤峰葛仙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图 A.1 给出了鹤峰葛仙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A.1 鹤峰葛仙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