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黄鳝配合饲料Formula feed for Rice field eel,Monopterus albus DB43/T 10592015 ICS 65.120B 46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2015-09-20 实施2015-07-20 发布DB43/T 10592015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产品分类 24 原料 25 要求 26 检验方法 37 检验规则 48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5 DB43/T 1059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的规则编制。本标准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发布机构
2、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振炎、胡毅、李昭林、田芊芊、王晓清、陈开健、何艳林、余建波。DB43/T 10592015 1 黄鳝配合饲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黄鳝配合饲料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我省黄鳝配合饲料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
3、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GB/T 5918 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3 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含量的测定 过滤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9.1 饲料采样 GB/T 16764 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 GB/T 16765 颗粒饲料通用技术条件
4、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NY/T 1372 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测定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SC/T 1077 渔用配合饲料通用技术要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农业部公告第 168 号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第 1218 号 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 农业部公告第 1224 号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第 1773 号 饲料原料目录 农业部公告第 2045 号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
5、办法 DB43/T 10592015 23 产品分类 黄鳝配合饲料按物理形态可分为粉状配合饲料和膨化颗粒配合饲料两大类,按黄鳝的不同生长阶段可分为稚鳝配合饲料、幼鳝配合饲料和成鳝配合饲料。产品分类与饲喂阶段参见表 1。表 1 产品分类与饲喂阶段 产品分类 稚鳝配合饲料 幼鳝配合饲料 成鳝配合饲料 喂养黄鳝的体长(cm/)20 2040 40 饲料形态 粉状或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粉状或膨化配合颗粒饲料 粉状或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饲料粒径(膨化颗粒配合饲料)1.02.0 mm 2.03.0 mm 3.04.0mm 4 原料 应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1773 号、第 168 号和第 2045 号的规定。5
6、要求 5.1 感官 色泽均匀,无发霉、变质、结块,无异味和异臭。5.2 加工质量 5.2.1 原料粉碎粒度 稚鳝饲料原料粉碎粒度为 0.18mm 筛上物5%、幼鳝饲料原料粉碎粒度为 0.20mm 筛上物5%、成鳝饲料原料粉碎粒度为 0.25mm 筛上物5%。膨化颗粒饲料粉化率应1%。5.2.2 水中稳定性(溶失率)粉状配合饲料应6%(浸泡 30min)、膨化颗粒配合饲料应10%(浸泡 30min)。5.2.3 混合均匀度 稚鳝配合饲料应5%,幼鳝和成鳝配合饲料应7%。5.3 水分 应12.5%5.4 主要营养指标 主要营养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DB43/T 10592015 3 表 2 主
7、要营养指标 单位:%粉状配合饲料 膨化颗粒配合饲料 项目 稚鳝配合饲料 幼鳝配合饲料 成鳝配合饲料 稚鳝配合饲料 幼鳝配合饲料 成鳝配合饲料 粗蛋白质,44 43 40 44 42 40 赖氨酸,2.5 2.4 2.4 2.3 2.2 2.2 粗脂肪,7.0 8.0 粗纤维,3.0 6.0 5.0 粗灰分,12.0 12.0 11.0 11.0 总磷 1.11.6 氯化钠(以NaCl计),0.3 5.5 卫生指标 三聚氰胺的限量值应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1218 号的要求,其他应符合 GB 13078 和 NY 5072 的要求。5.6 饲料添加剂使用 应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1224 号的要求。5.
8、7 定量包装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的规定。6 检验方法 6.1 感官检验 鼻闻目测。6.2 理化指标 6.2.1 粉碎粒度 按 GB/T 5917 的规定执行。6.2.2 混合均匀度 按 GB/T 5918 的规定执行。6.2.3 水中稳定性(溶失率)按 SC/T 1077 的规定执行。6.2.4 粉化率 按 GB/T 16765 的规定执行。DB43/T 10592015 46.2.5 水分 按 GB/T 6435 的规定执行。6.2.6 赖氨酸 按 GB/T 18246 的规定执行。6.2.7 粗蛋白 按 GB/T 6432 的规定执行。6.2.8 粗脂肪 按 GB
9、/T 6433 的规定执行。6.2.9 粗纤维 按 GB/T 6434 的规定执行。6.2.10 粗灰分 按 GB/T 6438 的规定执行。6.2.11 钙 按 GB/T 6436 的规定执行。6.2.12 总磷 按 GB/T 6437 的规定执行。6.2.13 氯化钠 按 GB/T 6439 的规定执行。6.3 卫生指标 按 GB 13078 和 NY 5072 的规定执行。6.4 三聚氰胺 按 NY/T 1372 的规定执行。6.5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和同一时段生产的产品为一组批。DB43/T 105920
10、15 5 7.2 采样 按 GB/T 14699.1 的规定执行。7.3 检验分类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粗蛋白和净含量。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7.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工艺、配方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停产 6 个月或主要生产设备大修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7.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按 GB/T 18823 的规定执行。检验结果中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8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8.1 标签 应符合 GB 10648 的规定。8.2 包装、运输、贮存 应符合 GB/T 16764 的规定。8.3 保质期 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6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