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1/T762-2013食品零售商店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零售商店的服务环境、人员要求、食品管理、服务要求、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服务评价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食品零售商店。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70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T10001.5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5部分:购物符号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28050食
2、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食品零售商店food retail store商店store以设置柜台形式,由营业员直接向消费者提供食品销售服务的经营场所。注:包括糖制品、烟酒,茶、糕点、南北货、休闲食品专营专卖店及引厂进店柜组。3.2缺陷食品defective food不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以及存在或可能造成健康隐患的食品。4服务环境4.1基本要求4.1.1商店选址应合理,周边无有害气体和其他污染源。4.1.2商店出人口应根据营业面积、客流量、店面外观、经营地段等因素设置,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4.1.3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等证照应悬挂在店堂醒目处。4.1.4商店应保持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做好防蝇防虫工作,商场卫生符合GB9670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