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80.20 B 31 备案号:38333-2013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17572012 地理标志产品 延边辣白菜(延边朝鲜族辣白菜)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an-Yanbian Korean kimqi 2012-12-31 发布 2013-01-31 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 附件
2、 DB22/T 1757-2012地理标志产品 延边辣白菜(延边朝鲜族辣白菜)吉林省地方标准 第 1 号修改单 一、增加“前言”内容。1、增加起草单位“延边金刚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增加起草人“赵勇哲、梁贤红、朴文秀”。二、增删第 2 章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1、增加“GB 27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2、删除“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三、修改 5.5 条“微生物指标”内容。将“5.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修改为“5.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 GB 2714 的规定”,并删除“表 3”。四、删除 6.3 微生物检验中的 6
3、.3.1 条,即“6.3.1 大肠菌群的检验应按 GB 4789.3 规定进行”。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757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由延边州人民政府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延边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英玉、金京福、吴信子、张顺玉。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
4、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7572012 1 地理标志产品 延边辣白菜(延边朝鲜族辣白菜)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延边辣白菜(延边朝鲜族辣白菜)地理标志产品术语和定义、保护地域范围、原材料及质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延边辣白菜(延边朝鲜族辣白菜)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检验及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5、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54 酱腌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
6、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8406.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延边辣白菜(延边朝鲜族辣白菜)yanbian korean kimqi 将白菜初腌制之后,把调味酱均匀地涂抹在白菜每片叶子表面,经过低温乳酸发酵而制成的食品。3.2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
7、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7572012 2 调味酱 chilli sauce 以辣椒粉、大蒜、生姜、食盐、萝卜、白糖等研磨在一起搅拌均匀而制成。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延边辣白菜(延边朝鲜族辣白菜)保护地域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既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现辖行政区域延吉市、图们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敦化市、汪清县、安图县8个县(市)。见附录A。5 技术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大白菜 产自保护区内。要求成熟适度,新鲜完整,大小适度,应符合GB 18406.1和GB 276
8、3的规定。5.1.2 辣椒 产自保护区内,要求成熟适度,果实呈红色,质地脆嫩,新鲜完整。应符合GB 18406.1和GB 2763的规定。5.1.3 生产用水 使用保护区内的地下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5.1.4 食盐 应符合GB 5461规定。5.1.5 辣椒调味酱:采用当地传统制酱工艺生产。5.1.6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5.2 加工工艺 大白菜清洗整理切分腌渍脱盐整形沥水抹料低温发酵成品。5.3 感官要求 感官应符合表1的要求。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7572
9、012 3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标准要求 色 泽 应具有朝鲜族辣白菜特有的正常色泽。味 道 应具有朝鲜族辣白菜的辣、香、甜、咸味,不得有苦味。口 感 应具有大白菜的脆嫩感。气 味 应具有本产品特有的芳香,不得有异味。杂 质 不允许存在肉眼可见的杂质,不得有霉斑。5.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95 食盐(以氯化钠计)/(%)2.05.0 总酸(以乳酸计)/(%)1.0 总砷(以 As 计)/(mg/kg)0.5 铅(以 Pb 计)/(mg/kg)1.0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mg/kg)10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2760
10、 的规定 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大肠菌群(MPN/100g)散装 瓶(袋)装 90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5.6 生产加工规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检验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7572012 4 感官检验应在开袋后分别进行视觉检验、嗅觉检验和味觉检验。6.2 理化检验 6.2.1 理化指标指单位包装内的平均
11、值,故检验时应将单位包装内的产品全部绞碎,充分拌匀后取样。6.2.2 水分含量的检验应按 GB 5009.3 中的规定执行。6.2.3 食盐含量的检验应按 GB/T 12457 的规定执行。6.2.4 总酸含量的检验应按 GB/T 12456 中的规定执行。6.2.5 总砷、铅、亚硝酸盐的检验应按 GB/T 5009.54 中规定执行。6.2.6 食品添加剂应按 GB 2760 规定执行。6.2.7 净含量偏差应按 JJF 1070 测定。6.3 微生物检验 6.3.1 大肠菌群的检验应按 GB 4789.3 规定执行。6.3.2 致病菌的检验应按 GB 4789.4、GB 4789.5、GB
12、 4789.10 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可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 出厂检验 7.2.1 每批产品必须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2.2 检验项目:感官检验、净含量、水分、食盐、总酸、亚硝酸盐、大肠菌群等指标。7.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正常生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e)国家质量、卫生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7.4 组批 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按批号
13、抽样。7.5 抽样 7.5.1 取样时先从每批中随机取 2 箱4 箱,再从每箱中随机抽取 2 袋(瓶)作为样本。7.5.2 抽取的样品应及时进行检验,若需短期保存时,则应在-2 4 条件下保存。7.6 判定规则 7.6.1 经检验若有一项指标不合格,需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若复验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7572012 5 7.6.2 卫生指标不合格时判为不合格品。8 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签 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 中规定要
14、求。并在包装上应有防晒和防雨等标志。8.2 包装 8.2.1 成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有关标准的要求,并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运输与贮存 8.2.2 应封装严密、无渗漏、无鼓盖或无涨袋。8.3 运输和贮存 8.3.1 应在避光、冷藏(-2)条件下运输与贮存。运输车或库房应保持干燥,以避免纸箱受潮破损。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8.3.2 家庭备用或柜台零售的朝鲜族辣菜应在冷藏(0-4)条件下保存。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7572012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延边辣白菜(延边朝鲜族辣白菜)保护地域范围 A.1 延边辣白菜(延边朝鲜族辣白菜)保护地域范围见图A.1。图A.1 延边辣白菜(延边朝鲜族辣白菜)保护地域范围图 _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