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81.040.30 Y 22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4102011 玻璃饮料壶 Glass jug 文稿版次选择 2011-04-21 发布 2011-05-21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1410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非金属矿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安徽省非金属矿及制品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达、王荣富、施美新、姜娟、徐玲、侯明、吴跃兵、袁其宽、
2、张强。DB34/T 14102011 1 玻璃饮料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饮料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压制和吹制玻璃饮料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040.2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 GB/T 1043.1-2008 塑料 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非仪器化冲击试验 GB/T 1634.2-2004 塑料 负
3、荷变形温度的测定 第2部分:塑料、硬橡胶和长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545 玻璃瓶罐内应力试验方法 GB/T 4547 玻璃容器 抗热震性和热震耐久性试验方法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60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63 搪瓷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6582 玻璃在98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 GB 9688 食品包装用
4、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2670-2008 聚丙烯(PP)树脂 GB 19778 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 溶出允许限量 GB/T 20858 玻璃容器 用重量法测定容量的试验方法 GB/T 21170 玻璃容器 铅、镉溶出量的测定方法 3 分类 按成型工艺分类为:压制玻璃饮料壶、吹制玻璃饮料壶。4 要求 4.1 外观质量 4.1.1 玻璃部分外观质量 应符合表 1 规定。DB34/T 14102011 2 表1 玻璃部分外观质量 要 求 缺陷项目名称 缺陷程度 压制产品 吹制产品 白度 明料玻璃 无明显色泽 破皮气泡 不应有 长度 2.0 mm 以上的 不应有 长度 0.5 m
5、m1.0 mm 的不多于 4 个 3 个 长度小于 0.5 mm 密集的 不许有 气泡 距壶口 10 mm 范围内长度大于 0.5 mm 不应有 长度不大于 0.5 mm 的 2 个 杂粒 两粒间距30 mm 不许有 裂纹 有折光的(透亮的)不许有 结石 壶口、壶身、壶底 不许有 模具合缝线 有刮手感 不许有/光泽度 产品内外壁均匀光滑、且无色变 4.1.2 配件外观质量 应符合表 2 规定。表2 配件外观质量 项目 要求 色泽 表面光亮,无明显色差 表面 光滑,平整 边沿 光滑、无毛刺 4.2 尺寸偏差 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3 尺寸偏差 要求 压制玻璃壶 ml 吹制玻璃壶 ml 项目 5
6、00 500 500 500 壶口厚度 mm 0.8 1 口部厚薄差 mm 0.5 0.6 口不平度 mm 1.0 1.5 1.0 1.5 壶高偏差 mm 1 1.2 1 1.5 壶底厚薄差 mm 2 3 4.3 满口容量偏差 DB34/T 14102011 3 应符合表 4 的要求。表4 满口容量偏差 公称容量 ml 500 500 容量允差 6 4 4.4 玻璃部分理化性能 应符合表 5 规定。表5 玻璃部分理化性能 指标 项目名称 压制产品 吹制产品 应力(光程差)4 级 98 玻璃颗粒耐水性 HGB3 级 抗热震性(温差)55 4.5 玻璃部分卫生安全要求 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6
7、玻璃部分卫生安全要求 单位为mg/L 有害物质名称 溶出限量 铅 1.5 镉 0.5 砷 0.2 锑 1.2 4.6 塑料配件理化性能 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7 挤出类树脂的技术要求 要求 项目名称 PP-H PP-B PP-R 拉伸屈服应力(强度)MPa 30 20 18 负荷热变形温度 -60 23 4.0 50 25 冲击强度 KJ/-20-4.0 1.5 4.7 塑料配件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9688 的规定。DB34/T 14102011 4 4.8 配件与玻璃部分配合性能 配合应牢固。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5.1.1 气泡、杂粒、裂纹 在自然光线下,距离约为 300 mm
8、 处进行目测。并以精度为 0.02 mm 的游标卡尺测量。5.2 尺寸 5.2.1 壶口厚度 用精度为 0.02 mm 的测厚仪在口沿下 10 mm 处测量。5.2.2 口部厚薄差 用精度为 0.02 mm 的测厚仪测量壶口沿下 10 mm 内的同一水平面处,计算最大厚度和最小厚度差 5.2.3 口不平度 用精度为 0.02 mm 的高度游标卡尺测量饮料壶的最大高度和最小高度,计算高度差。5.2.4 壶底厚薄差 用精度为 0.02 mm 的厚度测定仪测量壶底,计算最大厚度和最小厚度差。5.2.5 壶高 用精度为 0.02 mm 的高度游标卡尺测量。5.3 容量 按 GB/T 20858 测量。
9、5.4 玻璃部分理化性能 5.4.1 应力 按 GB/T 4545 测定。5.4.2 抗热震性 按 GB/T 4547 测定。5.4.3 玻璃颗粒耐水性 按 GB/T 6582 测定。5.5 玻璃部分卫生要求 5.5.1 铅、镉溶出量 DB34/T 14102011 5 按 GB/T 21170 测定。5.5.2 砷溶出量 按 GB/T 5009.11 测定。5.5.3 锑溶出量 按 GB/T 5009.63 测定。5.6 塑料配件理化性能 5.6.1 拉伸屈服应力 按 GB/T 1040.2 测定。5.6.2 负荷热变形温度 按 GB/T 1634.2-2004 测定。5.6.3 冲击强度
10、按 GB/T 1043.1-2008(ISO179-1-2000)测定。5.7 塑料件卫生要求 按 GB/T 5009.60 测定。5.8 塑料配件与玻璃部分配合 手握玻璃饮料壶把手抖动十次,配合处不应松动。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产品出厂交接验收按 GB/T 2828.1 的规定进行。也可按供需双方合同或协议进行验收。6.1.2 产品出厂交接验收以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表示。提交验收批产品的接收质量限(AQL)和检验水平(IL)见表 8。表8 产品的接收质量限(AQL)和检验水平(IL)类别 检验项目 检验水平 接收质量限(AQL)裂纹、破气泡 1.0 外观质量 其它外观
11、质量 I 2.5 尺寸 壶口厚度、口部厚薄差、口不平度、壶底厚薄差、容量 4.0 抗热震性 1.5 理化性能 内应力 S-2 1.5 6.1.3 逐批检验验收不合格时,可重新抽样进行检验。再次提交验收的产品若仍不符合要求,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DB34/T 14102011 6 6.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按本标准第 4 章的要求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所检项目均须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应符合 GB/T 191 规定。7.2 包装 7.2.1 产品包装采用纸盒或其它适合的包装。杯与杯之间用内卡分隔板或软性材料隔开。7.2.2 运输包装应有防碰撞、防震措施。采用瓦愣纸箱进行包装,瓦愣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7.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箱盖向上、露出标志;避免受潮、剧烈震动、重压;防止与油、酸、碱类物质混运。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室内,防止受潮,堆放高度应符合消防规定。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