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40X55备案号:14469-2005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312004白沙绿茶2003-09-30 发布2003-12-01 实施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46DB46/312004I前 言本标准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与GB 179241999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规定的水分、水浸出物、粗纤维、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指标严于GB/T 14456-1993绿茶的要求。卫生指标与GB 9679-1988茶叶卫生标准协调一致,并增加了GB 9679-1988未规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海南省国营白沙农场茶厂提出。本
2、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南省国营白沙农场茶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华云、官金生、冯文、符志雄。DB46/3120041白沙绿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白沙绿茶的原产地域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级和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原产地域产品管理部门批准保护的原产地域产品白沙绿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3、,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049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GB/T 5009.57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8302 茶 取样GB/T 8304 茶 水分的测定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GB/T 8308 茶 酸不溶性灰分测定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GB/T 8321.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GB/T 8321.2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
4、GB/T 8321.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GB 8321.4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GB/T 8321.5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GB/T 8321.6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六)GB 14876 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测定方法GB/T 17332 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 17924 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SB/T 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SB/T 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 原产地域保护范围白沙绿茶的原产地域保护范围限于原产地域产品管理部门根据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 批准的范围,见附录A。
5、DB46/31200424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1 白沙绿茶在原产地域范围内采摘的茶树鲜叶,经鲜叶摊青、杀青、揉捻、烘干、车色和精制等工艺过程制成的具有“色泽绿润、条索紧细、汤色黄绿明亮、滋味浓厚甘醇,香气清高持久”的绿茶。5 分级及实物标准样5.1 分级白沙绿茶按产品质量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5.2 实物标准样各级设一个实物标准样,实物标准样为该级品质最低界限,每三年换样一次。6 要求6.1 自然环境6.1.1 地貌产茶区地处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境内,靠近海南岛中部丘陵山地,处于牙叉丘陵盆地区。6.1.2 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季节差异不明显,气候温和,日照充足
6、,雨量适中,空气湿润。年平均气温23.5,月平均气温最高的6月7月约27,极端高温为38.6,最低气温8.4,昼夜温差大。年平均降雨量约2000毫米。6.1.3 土壤产茶区土壤以砖红壤为主,土层深厚,多含砾砂,pH值4.56.0。6.1.4 大气本区域大气符合GB 3049的规定。6.2 栽培技术6.2.1 茶树品种应选用福鼎大白、奇兰、水仙、乌龙、云南大叶、海南大叶等经审定适合加工白沙绿茶的茶树良种。6.2.2 茶园耕作6.2.2.1 对于 15 度以下的缓坡地,首先清除地面杂草,对茅草等宿根性杂草的根茎必须彻底清除,然后进行两次耕作,初垦深度为 50cm 以上,复垦深度为 30cm 左右,
7、平整地面。6.2.2.2 对于 1525 度的丘陵山地,建筑等高水平梯级园地,全面深耕,平整地面。6.2.2.3 每 30 亩左右茶园附近修建一个积肥坑,可将各种有机物(如杂草,畜粪,绿肥)堆积于坑内,经发酵后,供茶园使用。6.2.3 茶园施肥6.2.3.1 施肥时期:每年 10 月中旬左右,在坡地茶行间开沟深施基肥(畜栏肥、粪肥、厩肥、甘蔗泥等)复土,在平地茶园隔行开沟深施基肥复土,春节前(2 月左右)、夏茶前(5 月左右)在茶行间开沟施入发酵后的有机液肥、微生物肥,并及时复土。6.2.3.2 肥料种类:茶园施肥以有机肥为主。6.2.4 农药的使用使用农药应严格遵循GB 4285、GB/T
8、8321.1、GB/T 8321.2、GB/T 8321.3、GB 8321.4、GB/T 8321.5、GB/T 8321.6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6.3 鲜叶6.3.1 鲜叶采摘6.3.1.1 鲜叶采摘时间DB46/3120043鲜叶的采摘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2月至次年的10月底共十个月,一年中有两个月的休眠期。6.3.1.2 鲜叶采摘标准一芽一叶初展,一芽一叶,一芽二叶初展,一芽二叶,一芽三叶初展,一芽三叶。每批采下的鲜叶嫩度、匀度、净度、新鲜度应基本一致。6.3.1.3 鲜叶采摘方法应遵循采留结合,质量兼顾和因地制宜的采摘原则。手工采茶要求提手采,保持芽叶完整、新鲜、匀净,
9、不夹带头蒂、茶果与老叶。严禁抓采。6.3.2 鲜叶质量分级要求见表 1。表1 茶鲜叶质量分级要求等 级要 求特 级 一芽一叶(40%),一芽二叶初展(60%)一 级 一芽二叶(30%),一芽三叶初展(55%),其余为同等嫩度的单双片对夹叶二 级 一芽二叶(20%),一芽三叶(40%),其余为同等嫩度的单双片对夹叶三 级 一芽三叶初展(20%),一芽三叶(40%),其余为同等嫩度的单双片对夹叶6.4 成品茶质量6.4.1 各级感官品质应符合实物标准样。6.4.2 各级白沙绿茶感官要求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各级白沙绿茶的感官要求项 目 特级(毛尖)一级 二级 三级条索 紧细卷曲 紧细 紧结 紧
10、实色泽 绿润 绿润有光 尚绿润 黄绿稍润整碎 匀整 匀整 匀整 尚匀整外形净度 无梗杂 无梗杂 稍有嫩茎 有嫩茎香气 清香 清高 尚清高 纯和滋味 鲜醇 浓厚甘醇 尚浓醇 醇和汤色 嫩绿明亮 清澈绿亮 黄绿明亮 黄绿尚亮内质叶底 柔嫩明亮 细嫩匀齐 较嫩匀黄绿尚亮 尚嫩匀黄绿尚亮无霉变,无劣变,无污染,无异味。其他要求产品洁净,不得着色,不得夹杂非茶类物质。6.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水分,%(m/m)6.8水浸出物,(以干基计)%(m/m)43.0粗纤维,(以干基计)%(m/m)12.0总灰分,%(m/m)6.5酸不溶性灰分,%(m/m)0.15水
11、溶性灰分,占总灰分,%(m/m)45.0碎末茶,%(m/m)5.0DB46/31200446.4.4 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卫生指标项 目指 标铅(以Pb计),mg/kg 2.0铜(以Cu计),mg/kg 60六六六,mg/kg 0.05滴滴涕,mg/kg 0.05三氯杀螨醇,mg/kg 0.1联苯菊酯,mg/kg 0.2氯氰菊酯,mg/kg 0.5氰戊菊酯,mg/kg 0.1溴氰菊酯,mg/kg 5.0甲胺磷,mg/kg 0.1乙酰甲胺磷,mg/kg 0.1敌敌畏,mg/kg 0.1乐果,mg/kg 0.2杀螟硫磷,mg/kg 0.1喹硫磷,mg/kg 0.26.4.5 净
12、含量偏差销售小包装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7 试验方法7.1 抽样:按 GB/T 8302 规定的方法抽样。7.2 感官品质审评:按 SB/T 10157 审评。7.3 水分检验按 GB/T 8304 规定执行。7.4 水浸出物检验按 GB/T 8305 规定执行。7.5 粗纤维检验按 GB/T 8310 规定执行。7.6 总灰分检验按 GB/T 8306 规定执行。7.7 酸不溶性灰分按 GB/T 8308 规定执行。7.8 碎末茶按 GB/T 8311 规定执行。7.9 铅、铜、六六六、滴滴涕:按 GB/T 5009.57 规定执行。7.10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联苯
13、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按 GB/T 17332 规定执行。7.11 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按 GB 14876 规定执行。7.12 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喹硫磷:按 GB/T 5009.20 规定执行。7.13 净含量:除去产品外包装,用感量为 1.0g 的天平称量。8 检验规则8.1 检验批次在生产和加工拼配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唛),同批(唛)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8.2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厂质检部门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总灰分、净含量。DB46/31200458.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
14、准所有的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原料、工艺、设备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检查产品质量时。8.4 判定规则8.4.1 检验结果中凡有劣变、有污染、有异味和卫生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均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8.4.2 净含量、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应从同批产品中重新按 GB/T 8302 规定的方法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8.4.3 卫生指标根据贸易双方选择项目进行检测,若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8.4.4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由双
15、方协商解决或由法定仲裁部门按本标准进行仲裁判定。9 标志、标签9.1 获得批准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原产地域保护专用标志,并应符合 GB 17924 的规定。标识、标签符合 GB 7718 的规定。9.2 运输包装箱的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3 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白沙绿茶”(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不得使用原产地域保护专用标志。10 包装、运输、贮存10.1 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应符合 SB/T 10035 的规定。10.2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潮,避免剧烈撞击、重压。10.3 成品应贮存在干燥的专用仓库内,避免阳光直射与高温潮湿存放。10.4 在符合上述 10.3 条件下,产品自生产日期起保质期 12 个月。DB46/3120046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白沙绿茶原产地域范围图图 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