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497-2005前言板栗是四川重要干果经济林树种之一,其抗早和耐瘠薄能力强,经济价值高,紫有“铁杆庄稼”之称,在四川大、小凉山和盆周山区广为分布,是我国出口创汇重要的传统于果。近年来,随国家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两大牛态工程的深入建设,板柴的栽培和野牛资源改造面积增大,已成为四川山区农民重要的经济米源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日前尚无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作为四川川板栗无公害生产和销售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肉标准化法规定,为科学规范全省无公害板栗的生产与销售,控制重金属、亚硝酸盐、氟化物、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在产品中的残留量,保证产品的食用安企与卫生品质,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地方标准。本标准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索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编制。本标准为推荐性材准。本标准由四川省林业厅提出,并门口负责解释。本标准由四川省质堡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由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和四川省林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站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成荣、余凌帆、银承忠、周建华、陈厚仁。本标准于2005-07-01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