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40 B 30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 52/T 6312010 部分代替:DB52/T 4732004贵州无公害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rocessing of pollution-free tea in Guizhou (送审稿)2010-08-18 发布 2010-08-18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2/T 6312010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加工要求.1 3.1 加工厂.1 3.1.1 总要求.1 3.1.2 选址条件.1 3.1.3 加工车间.
2、1 3.2 加工设备.2 3.3 加工人员.2 3.4 加工技术.2 3.5 散户加工.2 DB52/T 6312010 II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部分代替DB52/T 473200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 茶叶。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贵州省茶叶研究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贵州省茶叶研究所、贵州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贵州省茶叶质量监督检验站、贵州省果树蔬菜工作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文佳、易勇、罗显扬、
3、朱福建、申东、龙明树、汪桓武、申学华、宋涛、杨绪海。DB52/T 6312010 1 贵州无公害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无公害茶叶加工厂、设备、人员、加工技术以及散户加工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贵州无公害茶叶初加工、精加工和再加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204.
4、21 公共场所照度测定方法 GB/T 23734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DB52/T 629 贵州茶叶鲜叶分级 DB52/T 630 贵州茶叶加工场所基本条件 3 加工要求 3.1 加工厂 3.1.1 总要求 应符合DB52/T 630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本文件3.1.23.1.3 的要求。3.1.2 选址条件 3.1.2.1 茶叶加工厂所处的大气环境不低于 GB 3095 中规定的三级标准要求。3.1.2.2 加工厂离垃圾场、畜牧场、学校、医院、粪池 50m 以上,经常喷洒农药的农田 100m 以上,离交通主干道 20m 以上。3.1.2.3 加工厂应远离存放有异味物资如农
5、药、肥料的场所 100m 以上。3.1.2.4 茶叶加工中直接用水、冲洗加工设备和厂房用水要达到 GB 5749 的要求。3.1.3 加工车间 3.1.3.1 灰尘较大的车间宜安装换气扇或除尘设备,车间室内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不得超过 10mg/m3。3.1.3.2 加工车间应采光良好,灯光明亮,照明度照度达到 500lx 以上。测定按 GB/T 18204.21 规定执行。3.1.3.3 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茶季前应全面清洗消毒一次。加工厂内不应堆放生产资料和杂物。DB52/T 6312010 2 3.1.3.4 配有相应的更衣、盥洗、照明、防蝇、防鼠、防蟑螂、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6、车间的噪声应控制在80dB以下。3.1.3.5 加工车间地面要铺设地砖,墙壁洁净无污垢。连接机械的电线和主电线应采用管线法安装。3.2 加工设备 3.2.1 不使用铅及铅锑合金、铅青铜、锰黄铜、铅黄铜、铸铝及铝合金材料制造接触茶叶的加工零部件。不用铜质材料制造红碎茶转子机类强烈摩擦的零部件。3.2.2 大宗茶类加工设备的炉灶间、热风炉应设在加工车间墙外,有压锅炉另设锅炉间。3.2.3 备用电源应离车间 10m 以上的距离。3.2.4 强烈震动的加工设备采取必要的防震措施。车间内噪声不得超过 80dB。3.2.5 允许使用竹子、藤条、无异味木材等天然材料和不锈钢、食品级塑料制成的器具和工具,所有
7、器具和工具应清洗干净后使用。3.2.6 每次交接班前必须清洁所有器具和清洁地面及环境卫生。3.2.7 新购设备要清除材料表面的防锈油。每个茶季的开始,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洁、除锈和保养。3.2.8 定期润滑零部件,每次加油应适量,不得外溢。3.2.9 杀青机出茶口处上部必须配置排湿装置,下部配置风机,确保排湿、茶叶冷却速度。3.2.10 加工流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上墙明示。3.3 加工人员 应符合DB52/T 630的有关规定,且加工人员加工前不得酗酒和擦抹带有香气的保健护肤品,包装精加工车间工作人员需戴口罩上岗。3.4 加工技术 3.4.1 鲜叶应来自无公害茶园,不宜与其他来路不明的鲜叶混合。鲜叶和
8、毛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收购,不收购掺假、含有非茶类物质以及品质劣变的鲜叶和茶叶进行加工。3.4.2 不同级别、不同品种的鲜叶分开管理,分开加工。3.4.3 上午和下午的鲜叶分开管理,分开加工。3.4.4 雨水叶、露水叶、阴天叶、晴天叶分开管理,分开加工。3.4.5 鲜叶应合理贮放,摊放厚度不宜超过 20cm,设备贮青按设备要求操作,鲜叶不能与地面接触。贮青设备应清洁、干净。3.4.6 鲜叶质量应符合 DB52/T 629 的要求。3.4.7 根据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加工。按鲜叶品种、等级或原料情况,采用相应的加工工艺,确保产品质量正常。加工过程中茶叶不直接与地面接触。3.4.8
9、 加工无公害茶叶及茶制品,初加工不能使用添加剂,再加工可以添加无毒无害的芳香植物。3.4.9 包装材料符合食品要求,直接接触茶叶的包装用纸达到 GB 11680 的要求。加工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污染环境。3.5 散户加工 3.5.1 应有专用场地加工茶叶,加工场地应宽敞、明亮、干净、无异味,地面硬实、平整,屋顶和墙面清洁。设施完善,有效阻止家禽、家畜及宠物进入加工场所的设施。应符合 GB/T 23734 的要求。3.5.2 加工场地在加工期间不要存放其他杂物。加工设备、用具、器具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在茶季开始前应全面、彻底清扫加工场地,清洁盛放器具、加工设备和加工用具,除去防锈油和锈斑。加工
10、期间应坚持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应符合 GB/T 23734 的要求。DB52/T 6312010 3 3.5.3 加工茶叶的锅、灶等用具应专用。炉灶处设灰坑,避免燃料、灰尘污染茶叶。烟囱口设在室外。3.5.4 生产期间严禁非加工人员进入加工场所。3.5.5 加工机具要有明显的安全标识。3.5.6 应有足够摊盛放茶叶的器具,加工过程中应保持茶叶不直接与地面接触。3.5.7 加工人员应符合 GB/T 23734 的要求,加工茶叶前应用饮用水洗手,出入加工场地应换鞋,加工场所不能抽烟和随地吐痰。患有传染病和皮肤病者不得进行茶叶加工和包装作业。3.5.8 成品茶要存放在干燥、密闭、避光、阴凉和无异味的地方或器皿里,防止茶叶受潮变质、吸附异味。3.5.9 不使用报纸等油墨印刷的纸张包装茶叶,包装用纸应达到 GB 11680 的要求。不允许使用聚氯乙烯、聚苯乙烯材料包装茶叶。不应使用盛装过其他物品的食品袋包装茶叶。重复包装茶叶的布袋使用前应清洗干净。3.5.10 应按 GB/T 23734 的要求实施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建立管理台帐。3.5.11 散户加工的包装贮运及标识要求应符合 GB/T 23734 的要求。3.5.12 鼓励有条件的散户集中进行茶叶加工。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