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140.10 B 35 备案号:33967-201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 DB32/T 751-2012 代替 DB32/T 751-2004 超微绿茶粉 Super Fine Powder Of Green Tea 2012-05-08 发布 2012-08-08 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2/T 751-2012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DB32/T751-2004。本标准与DB32/T751-2004相比,存在以下主要差异:在感官分级中增加了抹茶、遮阳覆盖的概念;增加了超微绿茶粉的卫生指标要求。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
2、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制。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园艺技术推广站、金坛市鑫园粉茶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锁海、王镇、尹福生、朱锁粉、杨笑艺、王文杰。DB32/T 751-2012 1 超微绿茶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超微绿茶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贮运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茶树鲜叶为原料,经精制加工而成的超微绿茶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部分。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
3、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1680 食
4、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超微绿茶粉 采用茶树鲜叶热风杀青脱水干燥后,在低温条件下,经过多次研磨(或其他粉碎方式),形成颗粒直径在75 m以下的茶粉。DB32/T 751-2012 2 3.2 抹茶 采用遮阳覆盖茶园的鲜叶加工生产的超微绿茶粉,可定为抹茶级产品。4 分级及实物样 4.1 超微绿茶粉可分为精品抹茶、玉品抹茶、一级和二级四个级别,见表 1。4.2 标准样设实物标准样,每四年换制一次,品质水平为
5、各级最低界限。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茶树鲜叶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中的有关规定。5.2 产品分级 产品分级应符合表1中的外形、内质及鲜叶原料的规定。表 1 产品分级 级别 外形 内质 制成茶坯的鲜叶原料 精品抹茶 色泽翠绿鲜活、颗粒细腻均匀 滋味清鲜、海苔香、汤质均匀 4月中、下旬开采前用遮阳率在85%以上遮阳网覆盖1215天,中小叶茶树品种、当年生、一芽2、3叶和同等嫩度对夹叶 玉品抹茶 色泽绿翠鲜活、颗粒细腻均匀 滋味鲜爽、清香、汤质均匀 4月下旬开采前用遮阳率在75%以上遮阳网覆盖1215天,中小叶茶树品种、当年生一芽3、4叶和同等嫩度对夹叶、嫩单片 一 级 色泽嫩绿
6、鲜活、颗粒细腻均匀 滋味清爽、醇香、汤质均匀 一芽2、3叶为主的鲜叶 二 级 色泽嫩绿鲜活、颗粒细腻均匀 滋味鲜醇、醇香、汤质均匀 一芽2、3叶与同等嫩度的对夹片、嫩单片 5.3 理化指标 超微绿茶粉的理化指标要求见表2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值 水分,g/100g 6.0 总 灰 分,g/100g 7.0 粗 纤 维,g/100g 16.0 粒 度 粒径小于75 m的茶粉90.0 水浸出物,g/100g 36.0 5.4 卫生指标 DB32/T 751-2012 3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铅(以Pb计),mg/kg 5.0 乙酰甲胺磷,mg/
7、kg 0.1 杀螟硫磷,mg/kg 0.5 菌落总数,cfu/g 1000 大肠菌群,MPN/100g 4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5.5 净含量允差 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6 添加剂 本产品生产过程不得添加任何化学、人工合成或天然的添加剂。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按GB/T 8302的规定进行。6.2 感官指标 按GB/T23776的规定执行。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 按GB/T 8304的规定执行。6.3.2 总灰分 按GB/T 8306的规定执行。6.3.3 粗纤维 按GB/T 8310的规定执行。6.3.4
8、 粒度 按附录 A 的规定。6.3.5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的规定执行。6.4 卫生指标 6.4.1 菌落总数 DB32/T 751-2012 4 按GB/T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6.4.2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6.4.3 致病菌 按GB/T 4789.4、GB/T 4789.5、GB/T 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6.4.4 铅 按GB/T 5009.12的规定执行。6.4.5 乙酰甲胺磷 按GB/T 5009.103的规定执行。6.4.6 杀螟硫磷 按GB/T 5009.20的规定执行。6.5 净含量允差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7
9、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产品应以批为单位,同批茶粉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必须一致。7.2 抽样 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7.3 检验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3.1 出厂检验 7.3.1.1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水分、粒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7.3.1.2 产品出厂必须经厂质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7.3.2 型式检验 7.3.2.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7.3.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a)两次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b)投产后加工工艺、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品质时;c)正常生产每年新茶上市时;d
10、)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7.4 判定规则 DB32/T 751-2012 5 7.4.1 凡劣质、有污染、有异味和质量安全指标一项不合格的,均判为不合格产品。7.4.2 分级和理化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应对留样复检,或在同一批产品中按 GB/T 8302 规定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标签 8.1.1 产品销售包装上的标志、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8.1.2 外包装箱上的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 6388 的规定。8.2 包装、运输、贮存 8.2.1 包装 8.2
11、.1.1 包装容器应用干燥、清洁、无异味、不影响绿茶粉品质,接触绿茶粉的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9687、GB 9688、GB 11680 的规定。8.2.1.2 运输包装要牢固、防潮、清洁、无异味、能保护绿茶粉品质。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曝晒;8.3.2 装卸时轻放轻卸,不得甩掷。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8.4 贮存 8.4.1 产品应贮于低温、清洁、干燥、避光、无异味的茶粉专用仓库内,仓库周围应无异味,无污染。8.4.2 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8.4.3 在上述贮存条件下,产品
12、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8 个月。DB32/T 751-2012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粒度的测定 A.1 方法1 将试样充分混合,用四分法缩取总量不少于500g的样品,称取其中试样100g(精确至0.1g),置于用孔径为75 m的筛网上,再用毛刷来回轻刷15min,对筛网下的茶粉进行称量(精确至0.1g),大于或等于90g为合格。按公式(1)计算:100(%)1mm粒度(1)式中:m1 筛网下的茶粉质量,g;m 称取试样的质量,g。A.2 方法2 将试样充分混合,用四分法缩取总量不少于500g的样品,称取其中试样1g,溶于50ml的纯净水中,放入激光粒度分布仪(BT-9300H)中进行自动检测。其检测结果90%粒径小于75 m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