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20 X 11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925.22014 杂粮粉生产加工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小品种谷物类 Grain powder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second:Cereal 文稿版次选择 2014-12-29 发布 2015-01-29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1925.22014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DB34/T 1925杂粮粉生产加工技术规范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 3 个部分:第 1 部
2、分:豆类 第 2 部分:小品种谷物类 第 3 部分:块茎类 本部分为 DB34/T 1925 的第 2 部分。本标准由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杂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丽琍、张雪利、吕坤、张士胜、霍家佳、郑玉艳、洪登华、陶学明、林兴虹、孙开照、钱屹松、周福善。DB34/T 1925.22014 1 杂粮粉生产加工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小品种谷物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品种谷物类粉生产加工的基本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过程的监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小品种谷物类粉的加工。2 规范性引用文
3、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基本要求 3.1 原料 原料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3.2 营养强化剂 营养强化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3.3 运输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
4、被污染,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混装。3.4 贮存 3.4.1 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仓库,仓库应通风良好,并具有防潮、防鼠、防虫措施,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或含水量较高的物质混存。3.4.2 码垛堆存放时,垫板与地面间距离不应小于 10 cm,堆垛应离四周墙壁 50 cm 以上;堆垛与堆垛之间应保留 50 cm 通道。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DB34/T 1925.22014 2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生产过程的监控 5.1 加工技术要求 加工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加工技术要求 工序名称 加工技术指标 加工生产设备 筛选去杂 经筛选后的原料杂质含
5、量应 1 清选机、振筛机、去石机、抛光机 脱壳 经过多道砻谷或脱壳,去壳率 90 砻谷机/脱壳机 分级 谷壳分离度为 98 分级筛 抛光 去除米粒表面的粉尘 抛光机 色选 无肉眼可见杂色颗粒 色选机 磁选 经磁选后的原料磁性金属物含量 3 mg/kg 磁选设备或磁铁 粉碎 粗细度:目数 30(不同规格筛通过率95);含砂量 0.03;灰分 4.0;水分 14。粉碎机 冷却 温度应 30 空调设备 包装 包装环境、包装材料、容器应符合 GB/T 17109 的规定,定量包装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计量设备、封口设备 5.2 检验控制 5.2.1 应有与生产能力和品种相适应的检测室和检验设备,并有专职检验人员。5.2.2 检验人员应对原料进厂、加工直至成品出厂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5.3 生产设备卫生控制 生产设备与器具卫生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5.4 记录控制 5.4.1 原料、生产加工中的关键控制点和成品检验结果等应有记录。5.4.2 各项原始记录应按规定保存 2 年。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