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7.080.20 X 26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 52/T 10752016 地理标志产品 水城小黄姜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Shuicheng Yellow Ginger 2016-01-19 发布 2016-07-19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2/T 10752016 I 目 次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地理标志产品范围.2 5 自然环境.2 6 要求.2 7 实验方法.3 8 检验规则.4 9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水城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2、.6 DB52/T 1075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水城县农业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水城县农业局、水城县科技事业局、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城县姜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省地理标志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凤蓉、刘芳、李西安、李真进、陈振造、程雷、余珩、向静秋、范学良、沈仙萍、张莲禧、姚鹏、彭渊迪。DB52/T 10752016 1 地理标志产品 水城小黄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的术语
3、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水城小黄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4788 食品中甲拌磷、杀螟硫磷、倍硫磷残留量卫生标准 GB 4810 食品中总砷允许量标准 GB 50
4、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0 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B/T 10160 姜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国家
5、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6年第109号令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DB52/T 10752016 2 3.1 水城小黄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2015年第44号规定的水城小黄姜原料、范围、种源、采收、工艺、质量技术要求的姜产品。4 地理标志产品范围 水城小黄姜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贵州省水城县发耳镇、新街乡、都格镇、鸡场镇、杨梅乡、营盘乡、龙场乡共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见
6、附录A)。5 自然环境 水城小黄姜产区地处贵州省西部,水城现辖区域境内,海拔800 m1500 m,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全年降水量在9401450 mm,年平均气温1015,日照时数年均15001600 h,年总积温在 44004800 之间,10 积温30004000,无霜期240 d左右。选择土壤土壤类型黄壤、黄棕壤或黄棕壤种植,土壤pH值5.0至7.0,有机质含量1.0%。种植区内水质符合GB 5084的规定,产地环境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6 要求 6.1 品种 当地传统小黄姜品种。6.2 栽培管理 6.2.1 轮作:旱田 3 年以上轮作或水旱轮作。6.2.2 种姜:选择种姜
7、 50 g 至 100 g,有 1 至 2 个壮芽的姜块。6.2.3 播种:3 月份播种,种植密度为每公顷9 万株,将姜种的芽一律向上,播种深度 4 至 5 cm。6.2.4 施肥:每公顷施入腐熟有机肥15000 kg。6.2.5 培土:栽培过程中培土厚度10 cm。6.2.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按 GB 4285、GB 8321 规定执行,不得污染环境。6.3 采收加工 6.3.1 采收:11 月中下旬至 12 月下旬收获。6.3.2 干姜加工:姜块遴选去皮清洗切片干燥。6.4 质量要求 6.4.1 感官要求 6.4.1.1 鲜姜:姜块表皮淡黄,辣味浓香。6.4.1.2 干姜
8、:姜片厚薄均匀,呈米白色至淡黄色,姜的特异性气味浓郁,辣味浓香。DB52/T 10752016 3 6.4.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理化指标 指标 项目 鲜姜 干姜 6-姜辣素(%)0.1 0.6 粗纤维(%)3.0 7.0 水分(%)-12.0 6.5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6.6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GB 4788的规定。6.7 总砷允许量 应符合GB 4810的规定。6.8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7 实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按SB/T 10160的规定执行。7.2 理化指标 7.2.1 姜辣素 按
9、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生姜项下含量测定的规定执行。7.2.2 粗纤维 按GB/T 5009.10规定执行。7.2.3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执行。DB52/T 10752016 4 7.3 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GB 5009.17规定执行。7.4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GB 2763、GB/T 5009.19、GB/T 5009.20规定执行。7.5 总砷允许量 按GB 5009.11规定执行。7.6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执行。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同一时间采收、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水城小黄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8
10、.2 抽样 按GB/T 8855规定执行,用本标准规定的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检验。8.3 形式检验 8.3.1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 6.46.8 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c)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8.4 判定原则 8.4.1 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的任一项目不合格者,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8.4.2 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的全部项目合格者,该批产品判为合格。8.5 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对留存样品进行复检,无留存样品
11、时,按抽样规定在同一批次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验结果判定该批产品。9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DB52/T 10752016 5 9.1 标识 销售运输包装应符合符合GB/T 191的规定。包装箱(盒)上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个数或净含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号等。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09号的规定,使用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9.2 包装 9.2.1 盛装包装容器(箱、竹筐、条筐、编织袋等)必须大小规格一致,整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异味、虫蛀、霉变现象,内部无
12、尖突物,外部无钉刺。盛装姜后每件净重不超过 25 kg。9.2.2 每批报验的水城小黄姜,其包装规格,单位重量应一致。最大允许偏差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9.3 运输 装运时应轻装轻卸、防止受潮,运输途中温度不低于11,严禁日晒雨淋,并注意防冻、防热、防污染。9.4 贮藏 9.4.1 姜收获后,将茎叶掰去,随收、随贮,一般采用井窖贮藏,贮藏时要轻拿轻放。同时也可根据传统经验采用适宜的贮藏方法。9.4.2 姜适宜贮藏温度为 58,相对湿度90%。DB52/T 10752016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水城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图A.1 水城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_ DB52/T 107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