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SZDB/Z 8220131120131 3.0 2 0.3 0Z0 2深 圳 市 标 准 化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2 0 1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则-1 1发布-1 2-0 1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SZ D BS Z D B/Z 8 2 2 0 1 3目次I前言.I I引言.I I 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献.13术语和定义.14评价目的与原则.25评价范围与时段.26基本评价内容.37评价工作程序.48规划概况及规划分析.49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影响识别.41 0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1 1环境影响减缓措施.51 2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51 3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5
2、1 4公众参与.61 5困难和不确定性分析.61 6执行总结.6附录A (资料性附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7A.1总则.7A.2规划方案概述与分析.7A.3区域自然、社会及经济概况调查、分析与评价.7A.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7A.5总体规划实施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8A.6资源、环境承载分析.8A.7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8A.8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8A.9规划实施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8A.1 0公众参与.9A.1 1困难与不确定性.9A.1 2执行总结.9参考文献.1 0S Z D B/Z 8 2 2 0 1 3前言I I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G B
3、/T 1.12 0 0 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归口单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洪渊、邢诒、肖朝明、余媛媛、袁家柱、张世喜、梁常德、杨英杰、高振亚、吴序一。S Z D B/Z 8 2 2 0 1 3引言I I I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做好规划环评工
4、作的通知”,促进深圳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S Z D B/Z 8 2 2 0 1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则1 范围注:2 规范性引用文献3 术语和定义3.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3.2规划方案3.3环境可行的推荐方案1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深圳市内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原则、工作程序、方法、内容和要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下列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对此类规划应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说明;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对
5、此类规划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上述条款所列规划的详细范围依照国务院“关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的规定”执行。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H J/T 1 3 0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 J/T 1 3 1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 J 4 6 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S L 4 5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在规划编制阶段,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预防
6、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过程。符合规划目标的,供比较和选择的方案的集合,包括推荐方案、备选方案。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建议采纳的规划方案。S Z D B/Z 8 2 2 0 1 33.4替代方案3.5减缓措施3.6跟踪评价4 评价目的与原则4.1 评价目的4.2 评价原则4.2.14.2.24.2.34.2.44.2.54.2.65 评价范围与时段5.15.22通过多方案比较后确认的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规划方案。用来预防、降低、修复或补偿由规划实施可能导致的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分析、评价,用以验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和判定减缓措施
7、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措施的过程在规划的编制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规划可能涉及的资源、环境问题,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协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关系。科学性原则:评价采用的技术方法应注重科学性、先进性,提出的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应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评价结论明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早期介入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尽可能在规划编制的初期介入,并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规划中。整体性原则:一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考虑与其他相关规划、计划等的协调性。公众参与原则: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充分考虑社会
8、各方面利益和主张。一致性原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深度应当与规划的层次、详尽程度相一致。可操作性原则:应当尽可能选择简单、实用、经过实践检验可行的评价方法,评价结论应具有可操作性。评价范围原则上以规划范围为基础,在综合考虑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范围、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含规划的敏感目标)分布、以及地理单元或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外扩范围。规划范围不确定性较大时,应适当扩大评价范围。根据规划方案确定的规划时段分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S Z D B/Z 8 2 2 0 1 3图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6 基本评价内容/3基本评价内容应包括:a)论述和分析规划的主要内容;b)现状调查、分
9、析与评价,包括环境、社会和经济三个方面;c)评价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d)规划方案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分析;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 评价指标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评价结论公众参与编写报告书、篇章或说明实施监测与跟踪评价提出调整建议,采纳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放弃规划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规划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困难和不确定性分析S Z D B/Z 8 2 2 0 1 37 评价工作程序8 规划概况及规划分析8.18.28.39 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影响识别9.19.29
10、.39.49.59.69.71 0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 0.14e)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f)对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进行综合论证,提出环境合理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g)公众参与;h)制定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 所示。论述规划的编制背景、实施范围、规划时段、规划原则与目标、推荐规划方案和比选规划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及规划投资估算和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并分析规划方案自身的布局合理性和规划实施的效果。规划方案与相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与上一层次规划的符合性;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法定图则的符合性;与相关行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
11、等的协调性。在规划所包含的主要建设及运行活动可能对规划区域和评价范围内的各环境要素的初步影响识别基础上,根据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和环境制约因素分析,初步筛选环境合理的规划方案。筛选方法可采用专业判断法、核查表法、矩阵法等。调查评价范围涉及区域的社会、经济现状。调查方法可采用资料收集与分析法,即引用深圳市和涉及的区的最近 5 年的统计年鉴。调查评价范围是否可能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是否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划定的环境敏感区。调查方法可采用资料收集法、遥感影像解译法、迭图法等。调查评价范围涉及区域的各环境要素的质量现状,调查方法可采用资料收集法,即引用深圳市及涉及的区的环境质量公报和符合
12、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文件中的数据,资料引用不足以阐明评价范围的环境质量现状时,应进行现场监测。应识别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性质。环境影响识别应贯穿规划的所有时段,部分专业规划应考虑规划的整个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识别方法一般可采用:核查表法、矩阵法、网络法、专业判断法、层次分析法、灰色关联分析法等。应针对规划方案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要素、环境制约因素,根据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划,以及深圳市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符合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方案的环境目标。应进行零方案分析,即分析在没有本项规划的情景下,区域环境状况和本项规划所属行业涉及的环境问题的主要发展趋势。评
13、价指标的选取应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前瞻性的原则,评价指标的选取和指标值的确定应能确保实现拟定的环境目标。评价指标的确定一般采用层次分析法、专业判断法、专家咨询法。根据规划时段分不同的评价时段对规划方案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包括规划实施产生的直接环境影响、间接环境影响和累积环境影响;S Z D B/Z 8 2 2 0 1 31 0.21 0.31 0.41 0.51 0.61 1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 1.11 1.21 2 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1 2.11 2.21 2.31 3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1 3.11 3.25应分析不同阶段规划实施对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生
14、态廊道、生态节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居民区等敏感目标的影响分析;并结合规划的行业特点,对主要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对人群健康的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一般可采用:类比分析法、叠图法、趋势外推法、典型案例分析法、数学模型法、费用效益分析、专业判断法、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法等。应根据规划所属行业的环境影响特征和涉及区域的环境特点,针对制约规划实施和规划实施后影响较大的资源、环境要素进行承载力分析,说明规划方案实施对资源和不同环境要素的环境承载力影响。分析与评价方法一般可采用:容量分析法、指数评
15、价法、数学模型法、投入产出分析法、承载力指标体系分析法、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法、情景分析法、专业判断法等。应考虑规划与其它相关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叠加环境影响。应在 1 0.1、1 0.2、1 0.3、1 0.4 的基础上,对规划方案的资源利用配置、规划布局(选址)、规划实施规模与时序、近期实施工程等内容进行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分析。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结果,以及承载力分析结论,对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要求的规划方案进行排序、综合评论,提出供有关部门决策的环境可行推荐规划方案和替代方案。如果认为已有的规划方案在环境保护方面均不可行,则应当考虑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并重新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6、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的提出,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下列优先顺序:a)预防措施。用以消除规划方案的环境缺陷;b)最小化措施。限制和约束行为的规模、强度或范围使环境影响最小化;c)减量化措施。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等降低不良环境影响;d)修复补救措施。对已经受到影响的环境进行修复或补救;e)重建措施。对于无法恢复的环境,通过重建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环境。应对下层次规划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要求和建议。当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时,应拟定环境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环境监测计划应根据规划的环境影响,列出需要进行监测的环境因子或指标,制定相应的环境监测方案。跟踪评价应评价规划实施后的实际环境影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减缓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实施、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经验和教训、需要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对工业、能源、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应根据规划所在行业的特点,规避落后的工艺和生产理念,从源头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轻生态破坏和减少环境污染,并从生产工艺、资源与能源利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分析规划的清洁生产水平,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业、能源、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