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ANJX 安康市农村专业技术联合会团体安康市农村专业技术联合会团体标准标准 T/ANJX 0002-2023 富硒桑叶青贮饲料 Selenium-enriched mulberry leaf silage 2023-01-10 发布 2023-06-10 实施 安康市农村专业技术联合会安康市农村专业技术联合会 发 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NJX 0002-202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提出。本标准由安康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安康学院、陕西蚕宝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
2、海洲、陈玲、陈贵攀、张立君、梁小军、夏泽润、陈晓帅、陈正余、饶百全、贺才厚、张明、王小平、黎文平、秦超、熊莹莹、陈佳、向宇航、柯琛、曹兴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NJX 0002-2023 富硒桑叶青贮饲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富硒桑叶青贮饲料生产中青贮设施、青贮原料、制作步骤、检验方法、判定、标签、运输及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蛋白桑为原料在厌氧条件下经益生菌发酵生产的青贮饲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3、本文件。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第一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20806 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NDF)的测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773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4、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青贮饲料 以天然新鲜青绿植物性饲料为原料,在厌氧条件下,经过以益生菌为主的微生物发酵后制成的饲料。3.2 蛋白桑 蛋白质含量高,木质化程度低的草本桑。3.3 青贮饲料添加剂 为提高青贮饲料的营养成分和青贮的成功率,青贮原料中加入适量的益生菌发酵剂。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NJX 0002-2023 4 原辅料要求 4.1 桑叶 应符合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的规定。4.2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3 益生菌发酵剂 主要成分为植物乳杆菌、布氏乳
5、杆菌、乳酸片球菌、纤维素酶等,有效活菌数500 亿 cfu/克;酶活6000U/克。5 青贮饲料加工 5.1 原料品质 要求干净,无泥沙、无根土及其它杂质。5.2 青贮原料的收割 蛋白桑高度 50 厘米以下,木质化程度低,没有黄叶老叶时收割。5.3 原料的适宜含水率及调节 5.4 原料含水率的判断 青贮原料适宜的含水率为65%75%。用手紧握切碎的原料,然后自然松开。若原料立即散开,其含水率在 60%以下;若原料慢慢散开,手无湿印,其含水率在 60%67%;若原料仍保持球状,手有湿印,其含水率在 68%75%;若原料仍保持球状,手指缝有汁液渗出并成滴,其含水率在 75%以上。5.5 桑叶青储饲
6、料加工工艺 采未木质化的全株桑枝叶粉碎至 1-2 喷洒益生菌复合发酵剂(每斤水喷洒 33 斤饲料)混合搅拌均匀打包压实无氧发酵(不低于 25 天)6 技术要求 6.1 感官 青绿色、有醇香微酸气味、质地柔软、潮湿、松散、无粘滑感。6.2 水分 水分含量在 65%75%。6.3 营养成分分析保证值 硒(Se)0.02mg/kg 粗蛋白质 4.0%中性洗涤纤维 35.0%粗灰分 15.0%6.4 卫生指标 应符合 GB13078 的规定。6.5 原料要求 应符合饲料原料目录的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NJX 0002-2023 6.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7 试
7、验方法 7.1 感官指标 采用目视、鼻嗅的方法检验。7.2 水分 按照 GB/T 6435 规定的方法检验。7.3 营养成分分析保证值 7.3.1 硒(Se)按照 GB 5009.268-2016 第一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规定的方法检验。7.3.2 粗蛋白质 按照 GB/T6432 规定的方法检验。7.3.3 中性洗涤纤维 按照 GB/T 20806 规定的方法检验。7.3.4 粗灰分 按照 GB/T6438 规定的方法检验。7.4 卫生指标 按照 GB13078 规定的方法检验。7.5 净含量 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测验。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设备
8、生产出的产品为一批。8.2 抽样 按 GB/T 14699.1 的规定执行。8.3 出厂检验 8.3.1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有企业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准出厂。8.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粗蛋白质、粗灰分。8.4 型式检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换主要原料、关键工艺、设备时;c)产品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要求时。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8.5 判定规则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NJX 0002-2023 8.5.1 如检测中有
9、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应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复 验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8.5.2 检测与仲裁判定各项指标不合格的允许误差按 GB/T 18823 的规定执行。9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签 应符合 GB10648 的要求。9.2 包装 采用符合国家饲料卫生标准的编织袋进行定量包装,包装规格可根据用户要求或订货协议进行包装。9.3 运输 须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工具,不得与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9.4 贮存 9.4.1 贮存条件要有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通风等设施,有防火通道。9.4.2 仓库应干燥、阴凉通风,禁止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混贮。9.5 保质期 产品在保证贮存运输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